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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曾都区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曾政办发〔2020〕8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0-09-04 10:19
编辑 张杰轲 审核 张艳艳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曾都区先觉庙漂水支流细鳞鲴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曾都水域)全面禁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0-09-04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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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曾都区先觉庙漂水支流细鳞鲴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曾都水域)全面禁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曾政办发〔20208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曾都区先觉庙漂水支流细鳞鲴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曾都水域)全面禁捕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0818

曾都区先觉庙漂水支流细鳞鲴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曾都水域)

全面禁捕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精神,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根据《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重点水域实行全面禁捕的通告》(随政发〔202011号)和《随州市重点水域实行全面禁捕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曾都区先觉庙漂水支流细鳞鲴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曾都水域)全面禁捕工作实施方案。

一、禁捕区域和禁捕时间

禁捕区域为先觉庙漂水支流细鳞鲴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曾都水域)。

禁捕时间自2020715日起,实行为期10年的全面禁捕。

二、目标任务

(一)禁捕水域实行“三清”(清船、清网、清库),实现禁捕区无非法捕捞。

(二)市场无禁捕区渔获物销售,餐馆、食堂和城乡居民不采购禁捕区水产品。

(三)无制造、销售非法渔具的行为。

(四)禁捕工作平稳有序,政策宣传、思想疏导和困难帮扶扎实有效,无影响社会稳定的极端事件发生。

三、禁捕措施

(一)广泛宣传政策,积极化解矛盾。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平台,通过张贴通告、发放宣传资料、致禁捕区群众一封信等方式,宣讲禁捕退捕重大意义,解读禁捕退捕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提高社会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做好负面舆情管控,严格防范禁捕可能引发的社会不稳定因素。

(二)精准建档立卡,摸清底数。迅速摸清先觉庙漂水支流细鳞鲴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登记在册渔船及三无渔船的基本信息(包括渔船、家庭、耕地、产业等),严格按照不漏一船、不漏一户、不漏一人,零差错的“三不一零”要求,精准识别、建档立卡。所报信息由镇政府、村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审核确认签字,并加盖公章逐级上报。

(三)精准落实政策,分类处置船网。对已退捕的有证渔船,严格按照规定补偿到位,注销捕捞证书,及时销毁捕捞网具,拆解退捕渔船,不留反弹隐患。统筹做好三无渔船清理取缔工作,对三无渔船、非法渔具进行全面摸排,动员村民主动上交三无渔船和网具。在2020831日前上交,根据情况给予奖补,在规定时间未上交并下水非法捕捞的,坚决收缴销毁并进行处罚,斩断非法捕捞源头。

(四)精准实施奖补,统一处理渔船和网具。镇、村负责三无渔船的回收、处理、奖补落实工作,三无渔船和网具回收后,进行集中处理。根据船只不同材质、大小,分类评估,查验核实,合理确定奖励金额,并按要求公示。奖补标准如下:

5米以上三无渔船奖补(木质2000元、钢质2000元、其它材质1500元);

35米三无渔船奖补(木质1500元、钢质1500元、其它材质800元);

3米以下三无渔船奖补500元。

(五)精准帮扶举措,保民生计。完善社会保障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捕鱼人员,按规定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困难捕鱼人员,依照社会救助有关政策规定,按程序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保障其基本生活。坚持市场就业与政策帮扶就业相结合,积极引导捕鱼人员转产就业,开展实用技术培训,提高捕鱼人员的职业技能,开辟新的就业门路,增加捕鱼人员收入。

(六)精准执法监管,合力震慑。一是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区、镇、村分级负责,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责任体系。二是强化联合执法机制,农业农村部门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专项执法整治行动,斩断非法捕捞、运输、销售、餐饮等地下产业链和利益链。有效防范、严厉打击涉渔三无船只、“电毒炸”、密眼网(布网、网络子、地笼网)等违法行为。三是完善日常监管机制,在禁捕区建立护渔队,聘请护渔员,强化日常巡查。四是强化渔政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保障执法人员和经费的投入,配齐配强渔政执法人员,充实一线执法力量;配置一批渔政执法船艇、无人机、监控等装备设施。

四、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20731日前)。制定实施方案,全面部署禁捕工作;广泛宣传,将禁捕通告和宣传标语张贴到村组,发放到禁捕区每位村民手中;禁捕区域内镇、村、组落实管护责任人。

(二)第二阶段,集中清理整治阶段(202081日至930日)。一是全面清理禁捕区渔船、渔具,严格落实奖补,及时处理回收的三无渔船和网具。二是对禁捕水域和农贸市场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确保禁捕措施落实好。三是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对巡查发现的非法捕捞行为,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公开曝光,形成震慑;对渔具市场开展清理,严厉查处制造、销售非法渔具的行为。四是完善举报制度,公布涉渔违法行为举报电话,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及时发现和依法打击非法捕捞行为。五是加强涉渔违法案件移送,保持对涉渔违法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

(三)第三阶段,常态监管阶段(2020101日至禁捕期结束)。落实属地职责,各相关部门建立长效机制,抓好常态监管,确保禁捕区10年禁捕。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曾都区先觉庙漂水支流细鳞鲴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曾都水域)禁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禁捕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严格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把禁捕工作作为当前压倒性的重要政治任务。

(二)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公安机关、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市场监管、水利和湖泊等部门参加的联合执法机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区委宣传部负责做好禁捕工作的舆论引导,营造浓厚的禁捕氛围;区农业农村局做好月调度、督办检查、渔船渔民调查摸底、禁捕政策宣传、禁捕水域日常监管、打击非法捕捞、协调做好渔船渔具清缴等工作;区公安分局负责打击禁捕区内非法捕捞行为;区财政局负责财政补助资金落实;区人社局负责退捕人员转产就业及社会保障政策的落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管交易市场、超市、餐馆,依法查处销售禁用渔具和收购、销售禁捕区水产品的行为;区民政局负责退捕区困难群众的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审计部门负责禁捕资金审计监督;区委政法委、区信访局负责协调和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三)落实经费保障。区级财政列支禁捕工作专项资金,加强渔业执法能力建设,配备必要的执法装备和设施,确保执法有力,保障“三清”工作顺利完成。

(四)开展考核检查。建立全面禁捕工作考核制度, 凡禁捕工作不到位、生活安置保障不到位,工作推进慢、任务没完成和禁而无效的,对相关责任人坚决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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