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读单位 | 曾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解读类型 | 部门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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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方式 | 文字方式 | 发布日期 | 2019-11-25 |
主题词 | 信息来源 | 曾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编辑 | 曾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审核 | 张艳艳 |
现对《曾都区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维护管理考核办法》解读如下。
一、政策制定背景
根据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管理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19]19号)等文件精神及相关技术规范,结合曾都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二、政策制定的目的
为加强乡镇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维护管理,确保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
三、政策出台依据
《关于加强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管理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19]19号)
四、主要内容
(一)污水处理费征收
1.征收单位
2.征收范围
3.起征时间、征收标准和补贴要求
4.征收办法
5.法律责任
(二)污水处理厂运营绩效考核
1.考核的责任主体
2.考核对象
3.考核组织形式及考核方式
4.考核内容及要求
5.评分办法
(三)政府付费
1.运营处理费
2.管网、泵站维护费
3.在线监测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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