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读单位 | 曾都区人民政府 | 解读类型 | 部门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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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方式 | 图文方式 | 发布日期 | 2021-09-16 |
主题词 | 信息来源 | 曾都区人民政府 | |
编辑 | 曾都区人民政府 | 审核 | 张艳艳 |
《曾都区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按照省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要求,省委书记应勇同志领办“万名大学生乡村医生配备”实事项目,提出“用3至5年时间,实现全省每个村卫生室配备至少1名大学生乡村医生的目标”(简称“村医计划”)。
二、培养学校
随州职业技术学院。
三、招生对象
户籍在曾都区,年龄在35周岁以下,经审查合格可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考,并达到随州职业技术学院所在批次录取分数线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或中职生。
四、培养计划
计划2021年招收49名,2022年招收31名,2023年招收18名。
五、招生程序
(一)填报志愿。
“村医计划”按首选科目物理和历史分别单独设置院校专业组,具体专业组信息以省招办官方网站发布为准。确定参加乡村医生定向培养计划的考生应提前到区卫生健康局填写《曾都区乡村医生免费订单定向培养志愿表》备案。
(二)考生录取。
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和填报志愿,由随州职业技术学校按国家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程序统一录取。
(三)签订就业协议。
考生录取后与区卫生健康局签订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原则上回村卫生室服务不少于5年),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
(四)入学管理。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协议书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办理入学报到手续。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生采取全日制3年大专学历教育,参照全科医生教育计划单独编班教学,纳入院校统一管理;修完规定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大学专科毕业证书。
六、政策待遇及就业
(一)资助经费。
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定额资助经费每人每年10000元(其中学费5000元,生活费5000元)。随州职业技术学院不得重复收取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生学费及其他政策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二)定向就业。
委托培养生完成学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后,由区卫生健康局根据协议,按照工作需要和就近便利原则,采取“乡管村用”方式,安排到村卫生室工作,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资格的,享受相应待遇。
(三)享受待遇。
按照中央和省、市要求,合理调整乡村医生各渠道补助标准,逐步提高乡村医生待遇水平。继续支持在岗乡村医生按照政策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稳步提高财政补贴标准。
凡毕业后认真履行协议、达到考核要求的,在执业资格考试、职称评定和参加乡镇卫生院招聘考试等方面优先考虑,并推荐参加全科医师培训和上级医疗机构进修学习。
(四)约束措施。
凡未能在乡村医生岗位工作达到规定年限、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根据协议有关条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咨询电话:曾都区卫生健康局 0722-3318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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