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单位 曾都区人民政府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发布日期 2021-07-27
主题词 债务工作 信息来源 曾都区人民政府
编辑 曾都区人民政府 审核 曾都区
部门解读|《曾都区化解村级债务工作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 发布时间:2021-07-27 17:04
  • 审核人:曾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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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都区化解村级债务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化解村级债务工作是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的重要内容,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按照中央巡视组落实巡视整改的要求,2021年3月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化解村级债务工作推进会,对全省化解村级债务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把化解村级债务作为“三农”工作的重要任务,强化责任落实,督促落地见效

二、工作目标

村级负债10万元以下和集体经济基础较好的村,2021年底实现债务清零;

村级负债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内的村,村集体经济有明显增幅的村,以及2019、2020、2021年度省级发展新型村级集体经济扶持的村,原则上2023年底前实现债务清零;

村级负债50万元以上村,力争2025年底前实现债务基本清零的工作目标。

三、主要措施

明确了化解村级债务工作中全面清理核实、剥离经营性债务、依法清收债权、有序偿还债务、落实政策减免、发展集体经济、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坚决制止新增债务、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鼓励村企“结对帮扶”、加强债务动态监管等十一项工作路径和化债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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