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单位 | 曾都区农业农村局 | 解读类型 | 部门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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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方式 | 图文方式 | 发布日期 | 2020-02-28 |
主题词 | 稳定发展粮食生产行动政策解读 | 信息来源 | 曾都区农业农村局 |
编辑 | 曾都区人民政府 | 审核 | 张艳艳 |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曾都区2020年稳定发展粮食生产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0年5月7日,经区政府同意,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2020年全区稳定粮食生产行动方案》,现将有关文件出台背景和内容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背景
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需要。“粮稳天下安”,确保粮食安全始终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我们自己的饭碗主要要装自己生产的粮食”“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越是面对风险挑战,越要稳住农业,越要确保粮食和重要副食品安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工作,将保粮食能源安全,作为“六保”的重要内容之一。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了印发《稳定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若干措施》(鄂政办发〔2020〕15号),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印发了《2020年湖北省稳定发展粮食生产行动方案》,(鄂农办发〔2020〕3号)。我们对标对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结合全区实际,制定了曾都区2020年稳定发展粮食生产行动方案。确保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解决守住粮食安全底线,稳定粮食发展。
二、稳定粮食生产任务目标的确定
在不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的情况下,全区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37万亩以上(不含淅河镇),总产量稳定在17.5万吨以上,确保测土配方施肥全覆盖,小麦、水稻、玉米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提高1个百分点,粮食作物优质品种种植比例提高2个百分点,主要农作物病虫害损失控制在5%以内。
三、重点工作任务解读
一是通过细化实化重点工作,统筹全区全年粮食生产工作。对全面落实粮食生产扶持政策、进一步调整粮食种植结构、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粮食绿色化生产水平、不断延长粮食产业链、切实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提升农业防灾减灾水平、加快扩大中稻种植面积八个方面作出全面安排部署,确保全区粮食安全。
二是通过强化保障措施,进一步落实稳定粮食发展任务。通过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宣传引导、努力增加投入、创新体制机制、强化督促检查五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保障粮食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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