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 环境行动方案》《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 环境操作流程图(2023年版)》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08-08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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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谢沛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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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都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经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同意,现将《2023年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操作流程图(2023年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曾都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

         2023年88

2023年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

      

为深入贯彻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以控制成本为核心,围绕“七大环境”,聚焦市场主体关切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推动我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结合曾都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便利准入经营

1.动态调整一业一证改革行业目录,将改革行业从19个拓展至35以上通过线下设置服务专窗,线上搭建平台,实现跨部门、跨层级的高效联动和集成服务将银行预约开户纳入企业开办服务范围开展简易开户服务。严格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要求,不得通过备案等方式实施变相前置审批。(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政数局、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

2.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六多合一改革,将小型低风险工业项目办理建筑许可环节从12个精简为10个以内。社会投资项目只需在发改部门进行备案,1000万以下的政府投资项目合并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落实《关于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的通知》全面取消涉企小型低风险工业项目基础设施配套费。(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发改局)

3.大力推广评定分离改革,扩展信用评价在定标环节的应用场景,引导投标人不断强化企业信用建设,积极稳妥逐步扩大评定分离项目实施范围。破解抱团围标治理难题。推动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推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依托云平台实现合同签订和变更网上办理、工程款支付网上查询等功能牵头单位:区政数局;责任单位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

二、便利政策兑现

4.全面推行惠企政策精准直达机制,依托现有资源整合建设政务服务平台惠企政策专区。应用省、市惠企政策直达快享平台,推动惠企政策智能匹配、快速兑现。依托现有综合咨询、办事窗口,设立惠企政策集中办理窗口,集中提供惠企政策咨询、绿色通道、帮办代办、申请受理等服务,推动相关政策落实落地(牵头单位:区政数局区财政局、区科经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

5.推行出口退税即出即退”,宣传数智通出口退税备案单证网上管理平台,支持出口企业根据自身实际,灵活选择电子化或者纸质化的方式留存保管出口货物提单等出口退税备案单证,提高单证收集整理效率将全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之内,一类、二类出口企业压缩至3个工作日之内。(牵头单位:区税务局;责任单位:商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6.按规定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长执行期限要求,失业保险费率按1%执行,其中,单位费率0.7%个人费率0.3%。对2022年缓缴期间的社保费可延至2023年底前交清,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建立申请社保费缓缴信息台账,确保缓缴费款及时入库。(牵头单位:区人社局区税务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三、降低中介成本

7.采取网上中介超市模式,引导中介机构入驻,由项目业主择优选择,打破中介机构行业、区域垄断。实现网上中介超市模式全覆盖率100%曾都网上中介超市入驻机构“应入尽入”(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及各行业主管部门)

8.推行政府集采”,建立完善财政性资金购买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政府集中采购中介目录,通过政府集中采购等方式降低中介价格,严厉打击政府集采中的围标、串标、违规收费等行为。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收费监督检查,严格查处利用行政职能、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等行为。(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政数局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四、降低用能成本

9.强化迎峰度夏电力资源保供争取工作,落实《随州市2023年迎峰度夏电力需求侧响应工作方案》《随州市2023年度迎峰度夏电力负荷管理方案》等方案预案,深入推进全电力市场化交易改革。全面落实湖北省第三监管周期输配电价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两部制用户,需量电价按90%执行。积极开展季节性新能源竞价上网,优化新能源上网电价。确保20236-12月工商业平均到户电价比1-5月降低0.03元/千瓦时(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供电公司;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五、降低融资成本

10.实施金融链长制+主办行模式,链长银行成立专项服务团队,运用金融科技手段,构建以随州香菇产业链核心企业上下游小微企业一体化综合金融服务方案推动银行机构差异化做好建档、评级、授信等工作推动金融机构通过仓单质押融资、应收账款融资、订单融资、预付款融资等方式加大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牵头单位:区金融办)

11.进一步深化信用+民生发展理念,针对性开展后续信用培植辅导,逐步提高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至信条件,有效提升首贷服务质效。建立健全政府部门主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守信联合激励机制。持续优化和规范税银互动数据交换内容和交换方式,拓展签约金融机构,达成纳税信用贷申请、审批、授信、放款一键完成(牵头单位:区金融办区发改局区税务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

12.推广信易贷”“纳税信用贷模式、301贷款模式和楚天贷款码”。切实提高中小企业信用贷款占比,加大普惠性小微企业贷款信投放,实现普惠性小微企业贷款增速在全省排名前列,有贷款余额的户数不低于年初水平(牵头单位:区金融办区发改局区税务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

13.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持续推动担保公司和全金融机构签订担保合作协议,扩大金融机构担保业务覆盖面。积极引导市场主体正确采用表外融资,对表外业务手续费实行差异化减免政策。(牵头单位:区金融办)

14.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纳入范围、失信约束措施,大力培育信用评级机构,提升征信机构覆盖面。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扩大政策知晓度,依托省信用平台和信用随州网站,实现企业在线一键申请,在发改、商务、科经、公安、市场监管、税务等领域试行市场主体线上开具专用信用报告代替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推行市场主体合规一码通(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六、降低用地成本

15.探索社会投资类项目用地清单制”,大力推行标准地出让,对于已完成区域性统一评价的各类园区,确保100%按照标准地方式进行出让,实行拿地即可开工,切实缩短项目开工时间。试点推行桩基先行”,实行分段图审、分段许可、分段施工,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批复和桩基基础图审合格后即可单独申报基础部分的施工许可,基础先行开工,以缩短项目审批和建设周期。(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16.推进建设用地审批制度改革,给予更多的用地自主权。提高用地保障效率。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改变用途、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支持工业企业提高容积率在工业用地原用地范围内进行技术改造、建设多层厂房、实施厂房改造加层或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而提高容积率的,不增收土地价款(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17.深入开展打好支持发展大会战专项行动。聚焦省市区2023年重点项目,纳入金牌店小二用地用林服务范畴,开展一对一包保服务。及时跟踪协调解决用地问题,确保项目落实落地。(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七、降低物流成本

18.推动建立产业链供应链服务平台,促进各类资源整合和要素集聚,降低产业链流通成本。大力推进公转铁”,加快推进多式联运建设,重点推进公铁联运交通枢纽建设铁路货运量同比增长5%,多式联运集装箱量增长15%以上(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19.积极推广跨境贸易单一窗口业务,丰富宣传、培训形式及渠道,引导外贸企业积极使用单一窗口办理跨境贸易全业务。收集反馈企业在应用中的意见建议,做好沟通协调和意见反馈,进一步完善平台相关功能。(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20.宣传海关查验作业模式,密切联系随州海关,积极配合开展相关业务,帮助企业快速通关,力争实现进出口申报货运量增长10%以上。(牵头单位:商务局、区税务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21.加大货代市场主体培育力度,降低通关有关代理成本。通过专题调研、委托第三方研究等方式,对市场主体跨境贸易成本进行全链条梳理,提出具体控制成本举措(牵头单位:商务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八、降低税费成本

22.全面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优化小微企业诉求收集和快速响应机制利用税收大数据进一步优化标签体系,精准锁定政策适用企业,通过精准推送机制将最新的税费政策准确推送至纳税人缴费人确保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充分释放税费支持政策效应推动金融机构减费让利,实现小微企业金融开户免收费。(牵头单位:区税务局区财政局区金融办;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23.全面清理不规范、不合理、可收可不收、收取比例过高的涉企保证金事项,开展涉企保证金清理自查工作,掌握涉企保证金设立和收取情况,督促及时清退应退未退的沉淀保证金,规范涉企保证金按要求收取。(牵头单位:区科经局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24.严格落实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制度对实施非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鼓励免收履约保证金;对实施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货物类和服务类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坚决制止清单之外乱收费行为对各单位清单落实、台账管理、清理清退、优化服务等方面开展调度。(牵头单位:区科经局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九、实现法治公平

25.推动立审执提速增效。符合立案条件的,做到7日内登记立案。加速涉企程序性审查案件“加减法”改革,对材料齐全、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一般应在3个工作日内登记立案,最长不超过5日。安排专人负责审核在线立案,常态化开展不立案专项整治,对不立案投诉及差评,逐一整改销号。(牵头单位:区法院)

26.严格规范审限管理,加快案件材料流转工作严格落实上诉案件一般自答辩期满5日内移送二审法院。提升案件执行效能,实现具备条件的案款在法院收到后15个工作日内发放。落实《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十一条举措》,2023年实现全解决商业纠纷平均耗时较上年压缩10%以上(牵头单位:区法院)

27.全面推行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在审判机关立案、保全、审理、执行、司法公开、审限管理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各环节,确保涉企案件在线评估率不低于90%对涉案企业生产经营可能受到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估并作出有效防范和处置保证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案件化、规范化、科学化,并常态化地开展检查监督。(牵头单位:区法院检察院)

28.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符合合规机制适用条件的案件及时纳入合规程序办理,做到“能用尽用”。根据需要启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对涉案企业的合规承诺、整改情况进行调查、评估、监督和考察。对启动合规考察模式案件的关键环节开展检察听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依法审慎对案件作出处理决定。(牵头单位:检察院)

29.重点实施知识产权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五大专项行动”,协助市级加强知识产权多元解纷机制构建。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建设。认真落实“百县万企”知识产权大培训活动,为企业培养一批知识产权专员。探索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有效提升检察机关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法院检察院)

30.深化府院联动机制,打造专人专案团队,共同推进破产案件审理。全面落实破产债权争议诉讼每件收费100元。加强破产审判信息化建设,全部破产案件录入信息网,完善破产财产网拍机制,推动实现全区破产财产线上处置,拍卖费用零支出。(牵头单位:区法院;责任单位:曾都区企业破产处置协调工作机制成员单位)

十、加强作风建设

31.强化责任担当,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和责任股室推动优化营商环境任务压实、责任上肩。区营商办要加强统筹协调,紧盯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定期调度会同区政府政务督查室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督查考核,推动工作执行与政策落实。严肃工作纪律,健全问题线索移送工作机制会同区纪委监委机关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紧盯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问题,持续跟进监督,打通贯彻执行中的堵点难点。(牵头单位:纪委监委机关、政府办、营商办;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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