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2024-06816 | 主题分类 | 水利 |
---|---|---|---|
发文单位 | 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 | 发文字号 | 曾水函〔2024〕3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发布日期 | 2024-02-04 14:40 |
编辑 | 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 | 审核 | 张艳艳 |
曾都区道路水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你单位委托随州市荣庆水利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随州市曾都区“三年消危”桥梁改造工程(第三批16座)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洪评报告》)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组织专家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
为消除曾都区公路桥梁隐患,曾都区道路水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公路桥梁三年消危行动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19〕30号)文件要求,计划对全区16座危桥进行改造(万店镇1座、府河镇1座、洛阳镇2座、何店镇6座、南郊街道4座、北郊街道2座),其中:中桥3座、小桥13座,桥梁跨越涢水、漂水、㵐水、漳水及支流。
二、洪水评价分析和计算成果
基本同意《洪评报告》中桥址处河道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公路中桥防洪标准50年一遇,小桥防洪标准25年一遇,红石岩水库溢洪道桥防洪标准100年一遇;施工期防洪标准为5年一遇。
1、黄金桥:河道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65.0立方米每秒,对应的水位为77.74米;中桥防洪标准5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95.0立方米每秒,对应的水位为78.14米。
2、彭家畈桥:河道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126.0立方米每秒,对应的水位为37.17米;小桥防洪标准25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168.0立方米每秒,对应的水位为37.62米。
3、青岭畈桥:河道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128.0立方米每秒,对应的水位为101.12米;小桥防洪标准25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171.0立方米每秒,对应的水位为101.72米。
4、余家冲石拱桥:河道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72.3立方米每秒,对应的水位为76.16米;小桥防洪标准25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93.9立方米每秒,对应的水位为76.62米。
5、卢家河桥:河道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84.5立方米每秒,对应的水位为66.58米;小桥防洪标准25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110.0立方米每秒,对应的水位为67.22米。
6、花湾村白鹤湾桥:河道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74.8立方米每秒,对应的水位为102.85米;小桥防洪标准25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101.0立方米每秒,对应的水位为101.0米。
7、二道桥:河道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53.3立方米每秒,对应的水位为67.29米;小桥防洪标准25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66.4立方米每秒,对应的水位为67.97米。
8、河口桥:河道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213.0立方米每秒,对应的水位为52.35米;中桥防洪标准5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285.0立方米每秒,对应的水位为52.8米。
9、杨永河桥:河道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76.8立方米每秒,对应的水位为64.75米;小桥防洪标准25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97.8立方米每秒,对应的水位为65.15米。
10、王家湾大桥:河道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41.1立方米每秒,对应的水位为57.95米;小桥防洪标准25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54.8立方米每秒,对应的水位为58.13米。
11、三组吊桥:河道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69.5立方米每秒,对应的水位为59.86米;小桥防洪标准25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95.6立方米每秒,对应的水位为60.58米。
12、吴家大桥:河道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59.1立方米每秒,对应的水位为50.43米;小桥防洪标准25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75.3立方米每秒,对应的水位为50.68米。
13、韩湾桥:河道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109.0立方米每秒,对应的水位为51.83米;小桥防洪标准25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152.0立方米每秒,对应的水位为52.40米。
14、毛湾二桥:河道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130.0立方米每秒,对应的水位为45.64米;小桥防洪标准25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168.0立方米每秒,对应的水位为46.12米。
15、烽火山桥:河道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61.4立方米每秒,对应的水位为74.66米;小桥防洪标准25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77.0立方米每秒,对应的水位为74.86米。
16、红石岩水库溢洪道桥:防洪标准10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46.8立方米每秒,对应的水位为85.0米。
三、洪水影响综合评价
1、项目建设符合《湖北省公路桥梁三年消危行动方案》规划要求。
2、黄金桥、河口桥、杨永河桥、王家湾大桥、三组吊桥、吴家大桥、烽火山桥、红石岩水库桥8座桥梁建设符合防洪标准和有关技术要求;彭家畈桥、青岭畈桥、卢家河桥、二道桥、韩湾桥、余家冲石拱桥、花湾村白鹤湾桥、毛湾二桥8座桥梁过流能力不满足规范要求。
3、基本同意《洪评报告》对各桥梁所处河道行洪能力的影响分析结论。
4、基本同意施工期对河道行洪安全的影响评价。
5、基本同意对河道防汛抢险影响评价的结论。
6、基本同意建设项目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无明显影响的分析结论。
四、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
对桥梁上下游、左右岸进行护砌处理。
五、项目监督管理
1、该项目建设过程中有重大变更的,应按照规定重新办理行政审批相关手续。
2、项目施工应在河道管理单位的全程监督下进行,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护两岸堤防,严禁向河道弃土弃渣,要保证汛期河道畅通。
3、项目施工宜在非汛期进行。建设单位应编制《施工期度汛方案和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并报区防汛指挥机构审批。
4、因工程建设影响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由建设单位妥善解决。
随州市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
2024年2月4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曾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