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曾都区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农机类)实施主体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5-06-24 15:30
  • 信息来源:曾都区农业农村局
  • 审核人:徐玥莹
  • 【字体:
打印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5年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粮油作物单产提升行动,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相关文件要求及《曾都区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农机类)实施方案》,现面向全区公开遴选项目实施主体。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目标

聚焦水稻、玉米主要粮油作物,通过支持规模化种植主体集成应用先进适用的农机化高产技术模式,着力破解单产瓶颈,力争项目区实施主体单产水平较2024年有效提升,增幅达到3%以上,培育一批粮油单产提升示范典型,推动全区粮油综合生产能力稳步增强。

二、实施范围与作物

项目在曾都区全域范围内实施。重点作物为水稻、玉米。

三、申报主体资格条件

凡在曾都区域内从事水稻或玉米规模化种植,具备较强经营管理能力和技术应用能力的农业经营主体均可申报,具体包括:农民合作社(含联合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同时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土地规模:申报主体名下的土地流转生产经营面积(需提供合法有效的土地流转合同备案证明)不低于150亩。

2.流转期限:土地流转合同的期限不少于2年。

3.单产目标:承诺应用主推农机化技术,2025年目标单产需高于2024年实际单产。

优先支持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联合社),以及入选国家、省级典型案例的规模种植主体等。

四、主推农机化技术方向

水稻:重点推广集中育秧、机械插秧(含高速插秧)、增密减氮、侧深施肥、高效植保(无人机/高地隙)、机械收获(含减损技术)等。

玉米:重点推广土地精细耕整、单粒精播增密、水肥一体滴灌、高效植保(无人机/高地隙)、机械精准收获(含籽粒直收技术)等。

五、申报程序及材料

1.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主体自愿申报,填写《湖北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表》(附件2)。

2.提交材料:申报主体需将以下材料提交至曾都区农机服务中心。

填写完整并盖章的《湖北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表》;主体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土地流转备案证明;县级以上示范社(场)证书或入选典型案例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审核与遴选:曾都区农机服务中心将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必要的实地核查,重点审核种植规模、技术应用可行性、目标单产合理性等。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遴选项目实施主体。

4.公示:拟扶持的实施主体名单将在曾都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项目实施主体。

5.签订任务书:曾都区农机服务中心将与最终确定的实施主体签订《粮油单产提升项目意向任务书》,明确实施内容、目标、责任与义务。

六、支持方式

项目采取后补助方式实施,根据项目实施主体主推技术、实测单产、种植面积进行补助,每个家庭农场的补助不超过10万元,每个农民合作社补助资金不超过25万元。

每项主推技术每亩补助不超过实施投入的30%,采用多项技术的每亩最多不超过100元;单产增幅达到或超过2%的全额补助,达到1%以上不足2%的按70%进行补助,达不到1%的不予补助。

用公式表示:每个主体每类粮油作物补助资金=(主推技术1投入成本+主推技术2投入成本+......)*30%(但每亩不超过100元)*播种面积(亩)*单产提升补助系数(单产增2%及以上取1.0、增1%-2%取0.7、不到1%取0)。

七、其他事项

实施主体须严格按照任务书要求,选用优良品种,落实主推农机化技术,规范作业,做好关键环节的记录并建立档案。项目实行测产验收制度,由曾都区农机服务中心组织专家进行实地测产,第三方出具验收报告。

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曾都区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农机类)实施方案》及省、市相关文件为准。申报主体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申报或实施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请项目申报主体于2025年7月3日前将申报资料电子档、纸质件报送曾都区农机服务中心。逾期上报或申报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曾都区农机服务中心对符合条件的主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综合评审,择优选择项目主体,欢迎符合条件的各类粮油规模种植主体积极申报。联系人:黄*锴,联系电话:15826772560。

附件:

1.湖北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表

2.机械化助力粮油单产提升项目承担主体档案表

曾都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