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补贴资金的公示
  • 发布时间:2025-06-24 10:00
  • 信息来源:曾都区农业农村局
  • 审核人:徐玥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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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与实施工作的通知》(鄂农办〔2024〕56号)及《曾都区2024年国家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经过项目申报、主体遴选、项目实施、技术指导、测产验收等一系列严格流程,现确定以下主体符合资金拨付条件,现将资金拟奖补情况公示如下:

  

1.随州市曾都区秦氏种养殖家庭农场

小麦种植面积:956亩

采用主推品种:1个

采用主推技术:6项

测产单产提升幅度:27.95%

拟补助金额:8.4万元(按照省定公式计算得出)

  

2.随州市燎原生态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小麦种植面积:978亩

采用主推品种:1个

采用主推技术:5项

测产单产提升幅度:23.82%

拟补助金额:9.78万元(按照省定公式计算得出)

  

3.随州兴鸿锦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小麦种植面积:1506亩

采用主推品种:1个

采用主推技术:5项

测产单产提升幅度:38.89%

拟补助金额:15.06万元(按照省定公式计算得出)

  

4.随州市曾都区益农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

小麦种植面积:338亩

采用主推品种:1个

采用主推技术:5项

测产单产提升幅度:30.03%

拟补助金额:3.38万元(按照省定公式计算得出)

  

本项目资金拨付依据《曾都区2024年国家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中的补助标准及实施流程,经过专家组测产验收和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根据各主体实际采用的主推技术、投入成本、播种面积及单产提升幅度,按照省定公式计算得出补助金额。

公示时间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曾都区农机服务中心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电话:0722--3223531

  

  

随州市曾都区农机服务中心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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