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2020-7184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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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 曾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 曾政办规〔2017〕1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发布日期 | 2017-11-22 08:34 |
编辑 | admin | 审核 | 张艳艳 |
曾政办规〔2017〕1号
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曾都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0月23日
曾都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为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建立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提高农业用水效率,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州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随政办发〔2017〕12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水安全,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业用水需求管理,坚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政府和市场协同发力,以完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为基础,以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为核心,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逐步建立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提高农业用水效率,促进实现农业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综合施策。加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水利工程管护机制改革、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的衔接,综合运用工程配套、管理创新、价格调整、财政奖补、技术推广、结构优化等举措统筹推进改革。
坚持两手发力。既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促进农业节水,更要发挥好政府作用,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作物合理用水需求,总体上不增加农民负担。
坚持供需统筹。既要强化供水管理,健全运行机制,提高供水服务效率,也要把需求管理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全面提高农业用水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农业用水方式转变。
坚持因地制宜。区分不同地域水资源禀赋、灌溉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种植养殖结构等差异状况,结合土地流转、农业经营方式转变,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有计划、分步骤推进。
(三)总体目标
经过10年左右时间,建立健全合理反映供水成本、有利于节水和农田水利体制机制创新、与投融资体制相适应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农业用水价格总体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普遍实行;可持续的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基本建立;先进适用的农业节水技术措施普遍应用;农业种植结构实现优化调整,促进农业用水方式由粗放式向集约化转变。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完善的地方要加快推进改革,通过3—5年努力率先实现改革目标。
二、主要内容
(一)夯实农业水价改革基础
1.完善供水计量设施。加快供水计量体系建设,新建、改扩建工程要同步建设计量设施;尚未配备计量设施的已建工程要抓紧改造。中型灌区骨干工程全部实现斗口及以下计量供水;小型灌区和末级渠系根据管理需要细化计量单元。根据区域输配水形式选取合适的计量设施。以管道输水为主的,可采用水表、流量计等计量设施;以渠道输水为主的,提倡采用测控一体化闸门、自动计量量水堰、非接触流量计等计量设施。使用地下水灌溉的要计量到井,有条件的地方要计量到户。
2.建立农业水权制度。以区级行政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基础,综合农业用水定额、灌溉面积、水文数据、渠道水利用系数、种植结构等因素,确定各镇、办事处、管委会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按照灌溉用水定额,逐步将各镇、办事处、管委会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细化分解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户、承包经营企业等用水主体,落实到具体水源,明确水权,颁发用水权证,实行总量控制。根据年度来水量预报,实行年度动态水权。鼓励用户转让节水量,区级建立水权交易平台,对用户结余水量,政府或其授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可予以回购;在满足区域内农业用水的前提下,推行节水量跨区域、跨行业转让。
3.提高农业供水效率和效益。加快完善中小微并举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在有条件的地方因地制宜配套喷灌、滴灌、管灌等节水设施。做好工程维修养护,保障工程良性运行。强化供水计划管理和调度,提高管理单位运行效率,强化监督检查,加强成本控制,建立管理科学、精简高效、服务到位的运行机制,保障合理的灌溉用水需求,有效降低供水成本。加强水费征收与使用管理。
4.加强农业用水需求管理。在稳定粮食产量和产能的基础上,因地制宜调整优化种植结构,建立作物生育阶段与天然降水相匹配的农业种植结构与种植制度。大力推广低压管灌、喷灌、滴灌、微润灌等节水技术,集成发展水肥一体化、水药一体化技术。积极推广农机农艺相结合的深松整地、覆盖保墒、增施有机肥以及合理施用生物抗旱剂、土壤保水剂等技术,提高土壤吸纳和保持水分的能力。因地制宜实行集雨补灌,提升天然降水利用效率。开展节水农业试验示范和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科学用水技术水平。
5.探索创新终端用水管理方式。鼓励发展农民用水自治、专业化服务、水管单位管理和用户参与等多种形式的终端用水管理模式。各级财政部门加大资金统筹力度,支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规范组建、创新发展,并充分发挥其在供水工程建设管理、用水管理、水费计收、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等方面的作用。继续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明晰农田水利设施产权,颁发产权证书,将使用权、管理权移交给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受益农户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明确管护责任。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护。
(二)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
1.测算农业供水成本。按照有关规定测算农业供水价格,包括完全成本水价、运行维护成本水价及末级渠系供水水价等。要加强供水成本监审,充分利用节水改造腾出空间,综合考虑供水成本、水资源丰枯程度及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制定农业用水价格并适时调整。
2.分级制定农业水价。农业水价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中型灌区农业水价实行政府定价;小型灌区农业水价实行协商定价,并报物价部门备案。
3.探索实行分类水价。区别粮食经济作物、养殖业等用水类型,在终端用水环节探索实行分类水价。统筹考虑用水量、生产效益、区域农业发展政策等,合理确定各类用水价格,附加值高的经济作物和养殖业用水价格可高于其他用水类型。
4.逐步推行分档水价。实行农业用水定额管理,逐步实行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合理确定阶梯和加价幅度,促进农业节水。因地制宜推广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相结合的两部制水价。在工程体系完善、农民用水者协会规范运行的地方,实行终端水价。
(三)完善农田水利工程设施
1.加快灌区骨干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大中型灌区等重点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加强干支渠道防渗衬砌、涵闸维修、泵站更新改造,提高渠系水利用系数。
2.加快末级渠系配套工程建设。整合高标准农田、农村土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新增千亿斤粮食田间工程建设、农田水利建设等项目,解决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
(四)推广农业节水措施
1.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在稳定粮食产量的基础上,根据水资源禀赋,以水定种,因地制宜调整优化种植结构。适度调减地表水过度利用、地下水超采等水资源短缺地区高耗水作物面积。推广耐旱节水作物,建立作物生育阶段与天然降水相匹配的农业种植结构与种植制度。
2.推广节水技术。大力推广管灌、滴灌、喷灌等节水技术,全面推广旱育秧和“薄、浅、湿、晒”水稻节水灌溉制度,集成发展水肥一体化、水肥药一体化技术,积极推行农机农艺相结合的深松整地、覆盖保墒等措施,提升天然降水利用效率。
3.开展节水示范工作。结合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1—2个节水型示范灌区,开展节水农业试验示范和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科学用水技术水平。
(五)加强农业供水管理
1.强化供水计划管理和调度。坚持计划供水、节约用水、依法管水,科学调配水资源,建立管理科学、精简高效、服务优质的运行机制,保障农业用水需求,有效降低供水成本。
2.加强水费征收与使用管理。实行计量供水、按方收费。用户要按期、足额交纳水费。农业水费实行专款专用,水利、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
(六)建立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
1.规范组建农民用水者协会。以水文边界(渠系)或行政区划为单元组建农民用水者协会,加强工程管护、用水管理、水权分配、水费计收等工作。
2.明晰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建立自建自管自用型、自建自管共用型、共建共管自用型和公建公管共用型小型水利设施管理使用模式,明晰农田水利设施所属权、使用权和管理权,调动基层积极性,明确管护责任,落实管护经费。
(七)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
1.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在完善水价形成机制的基础上,建立与节水成效、调价幅度、财力状况相匹配的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补贴标准根据定额内用水成本与运行维护成本的差额确定,补贴对象为定额内用水的种粮农户、农民用水者协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
2.建立节水奖励机制。在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的基础上,建立与节水成效、财力状况相匹配,易于操作、用户普遍接受的农业用水节水奖励机制。根据节水量对采取节水措施、调整种植结构节水的规模经营主体、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和农户给予奖励,提高用户主动节水的意识和积极性。节水奖励的标准由区政府确定。
3.多渠道筹集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统筹各级财政安排的水管单位公益性人员基本支出和工程公益性部分维修养护经费、农业灌排工程运行管理费、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补助、调水费用补助、高扬程抽水电费补贴和有关农业奖补资金、节能减排资金等,落实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来源。
三、组织实施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分四个阶段、二个批次推进,到2026年底结束。
(一)四个阶段
1.启动阶段。成立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召开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动员会,引导干部群众掌握政策,凝聚共识,形成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浓厚氛围。在广泛调查摸底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
2.建立机制。出台相应管理办法,科学计算用水总量,建立水权分配机制、合理水价形成机制、农业用水需求管理机制、工程管护良性运行机制、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节水奖励机制和约束考核机制等,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3.完善工程。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快灌区骨干工程、末级渠系配套工程、供水计量设施建设以及信息化建设,夯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程基础。
4.考核验收。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要建立考核机制,定期开展考评,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二个批次
根据工程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水管单位体制改革和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情况,分二个批次开展。
1.第一批次:桃源河水库、两河口水库、白果河水库等中型水库灌区。到2023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革任务。
2.第二批次:其他灌区全面推开,整体推进。到2026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区改革任务。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责任主体。区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发改、财政、农业、水利、物价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曾都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物价局。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抓好各项措施落实,全力推进改革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发改部门负责农田水利工程立项,并积极争取资金;物价部门负责核批农业灌溉水价,完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财政部门负责奖补资金的筹集、拨付和监管;水利部门负责工程建设技术指导,落实农业水权分配,明确农田水利设施管理主体,指导组建农民用水者协会,建立运行管护机制,并与财政部门协商制定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细则;农业部门负责指导优化种植结构,制定农业节水办法,推广农业种植节水措施。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政策解读,加强舆论引导,强化水情教育,引导农民树立节水观念、增强节水意识、提高有偿用水意识和节约用水的自觉性,为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四)加强检查督办。区政府政务督查室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开展检查督办,对工作进展情况定期通报,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每年对改革工作开展检查评估,形成工作报告上报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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