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3-56802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曾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字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02-25 08:12
编辑 曾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审核 系统管理员
随州市曾都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成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帮办代办团队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3-02-25 08:12
  • 审核人: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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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曾都区推进政务服务帮办代办工作实施方案》,夯实工作责任,提高行政效能,保障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顺利推进,提升所服务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经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成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帮办代办团队,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领域帮办代办团队成员

区住建窗口:       蔡丽丽

区自然资源窗口:   杨小曼夏蒙蒙

区不动产登记窗口:王家顺吴艳红

区发改窗口:         何宗艳    

区城管窗口:           

区水电气网暖综窗:  

区水利窗口:       王秋雨

区交通窗口:       谢建勇黄珊珊

区生态环境窗口:   宋思慧  

二、办公场所设置

办公场所设在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审批专区

三、工作要求

(一)负责为项目单位提供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工程规划、施工许可、备案登记”全流程审批的业务、政策及办理程序等咨询、报批计划及申报材料等辅导的线上线下服务。

(二)负责为项目单位免费提供全流程、全方位的帮办、代办服务。

(三)负责与项目单位及审批部门的协调沟通,并跟踪督办代办项目审批业务办理。

(四)负责收集、统计、分析项目代办过程中各单位办理的情况,并及时上报相关数据与问题。

(五)负责代办项目的建档工作,及时将相关资料整理归档。

(六)根据项目需求做好其他协助工作。

四、服务原则

(一)自愿委托。需要代办帮办的工程建设项目方,均可根据自身需求向代办帮办专员提出申请。

(二)无偿代办。在接受工程建设项目方委托的申请后。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由项目单位缴纳的费用外,一律实行免费代办帮办服务。

(三)依法依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代办帮办专员在服务过程中,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对“代办、帮办”委托方提交的一切材料和涉及的商业秘密要严格保密;禁止在服务过程中“吃、拿、卡、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项目建设单位合法权益,协调相关部门合理安排审批时序,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随州市曾都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25日


附件:曾都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成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帮办代办团队的通知(定稿).pdf

附件:曾都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成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帮办代办团队的通知(定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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