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3-50121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财政;人事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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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 西城街道办事处 | 发文字号 | 西政发〔2023〕1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发布日期 | 2023-02-24 15:45 |
编辑 | 曾都区西城办事处 | 审核 | 张艳艳 |
为规范西城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津贴补贴,根据《区委组织部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区财政局关于规范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及统筹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的通知》(曾人社〔2022〕17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实施范围
西城街道党群服务中心、西城街道社区网格管理综合服务中心、西城街道综合执法中心的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二、单列核定绩效工资实施时间
从2021年起开始实施单列核定绩效工资(统筹待遇)。2021年及以后本单位正式聘用为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以下简称为“聘用人员”)和调入人员,从起薪之日起执行。
三、单列核定绩效工资实施要求
每年按照人均不高于50500元水平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按本方案相关规定分配,每人单列核定绩效工资额度为发放最高额度,结合绩效考核情况进行发放。
单列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每年年初核定一次,以最新工资批复为标准重新核定,按照本年度《事业单位实施单列核定绩效工资月发放部分岗位系数及标准表》进行发放,核定后当年不再调整。聘用人员和调入人员等情况另行核定、申报。
四、单列核定绩效工资分配方式
(一)单列核定绩效工资三分之二按月发放,额度按照《事业单位实施单列核定绩效工资岗位系数表》(见附表)进行核算。
(二)单列核定绩效工资三分之一依据上年度考核结果,年底平均分配;考核结果优秀为合格的1.1倍。
五、单列核定绩效工资发放方式
在职满一年的工作人员且上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可按照分配方式发放单列绩效工资;对于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工作人员,仅发放单列核定绩效工资按月发放部分;当年工作满12个月的工作人员人均不超过50500元。
在职不满一年的新进人员当年单独测算,可发标准为:当前所定个人标准(不超过50500元)的三分之二除以12乘以当年被正式聘用为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的月数,无其他。
2022年前已退休的,不用测算他2021年在职的发放情况,退休后其他待遇依人社局社保股相关待遇政策测算;2022年后退休的发放标准为:上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可发放单列核定绩效工资考核,加上当前所定个人单列核定绩效工资按月发放标准乘以当年在职在编工作月数,退休后其他待遇依人社局社保股相关待遇政策测算。
六、严格改革性补贴发放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住房补贴不得突破2020年本人额度。其他改革性补贴项目严格按现行政策执行,在国家、省、市、区统一规范前,不得新设项目或提高标准。相关标准另行制定。
七、其他政策
单列核定绩效工资计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个人所得税缴纳基数;单列核定绩效工资计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标准另行制定。
八、关于2021年发放和2022年上半年预发清算工作
事业单位在单列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分配办法,对工作人员2021年发放和2022年上半年预发情况进行清算。同时,对工作人员2021年住房补贴实际发放水平超过2020年额度的部分,从本人单列核定绩效工资中抵扣,自2022年1月起以本人2020年月均发放水平为标准按月发放。
附件:事业单位实施单列核定绩效工资岗位系数表
附件
事业单位实施单列核定绩效工资岗位系数表 | |||||
管理岗 | 专技岗 | 工勤岗 | |||
岗位 | 系数 | 岗位 | 系数 | 岗位 | 系数 |
五级职员 | 1.37 | 专业技术七级 | 1.3 | 技术工人一级 | 1.17 |
六级职员 | 1.29 | 专业技术八级 | 1.17 | 技术工人二级 | 1.14 |
七级职员 | 1.13 | 专业技术九级 | 1.15 | 技术工人三级 | 1.05 |
八级职员 | 1.09 | 专业技术十级 | 1.13 | 技术工人四级 | 1.02 |
九级职员 | 1.02 | 专业技术十一级 | 1.04 | 技术工人五级 | 1 |
十级职员 | 1 | 专业技术十二级 | 1.03 | 普通工人 | 1 |
专业技术十三级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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