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粮食局2015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2016-01-28 22:08
  • 信息来源:曾都区粮食局
  • 审核人:张金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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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区粮食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曾政办发〔201518号)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布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曾政办发〔20162号)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曾都区粮食局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等内容,全面落实了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取得一定成效。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11日起至201512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作法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区粮食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局办公室、行政审批科等科室具体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应该公开的信息在“曾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曾都区粮食局网站”、区行政服务中心粮食局窗口和公开宣传栏上对外公开。同时,明确了主要领导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主动过问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并配备了相应的办公设备,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打下了良好基础,保障了部门政府信息工作的正常有效开展。

(二)制度规范,有序推进。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要求,我局制定了《曾都区粮食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明确了粮食行政审批信息公开的责任审批流程、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运作流程、公开的责任及监督检查机制等,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规范化运行轨道,从制度上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拓展载体,丰富形式。一是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二是通过曾都区粮食局网站主动公开。我局通过曾都区粮食局网站主动公开了部门领导、机构职能(包括机构职能、内设机构以及联系方式)、政策法规(包括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局规范性文件)、粮食信息、专题专栏等各类政府信息。三是参加由区纪委、随州人民广播电台举办的曾都政风行风热线栏目,每年由区粮食局局长代表粮食局在随州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上,现场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并回答了听众有关问题,宣传了国家粮食政策和粮食部门在“服务三农”、加强社会粮食管理中所做的工作。四是通过随州市电子政务信息进行公开,开通随州市手机问政平台,解答群众提问。五是在区国家粮食储备库建设项目上和骨干收纳库维修改造项目上,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

(四)加强学习,培训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布实施后,组织局机关工作人员、局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学习,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组织有关人员积极参加培训,认真学习相关技术,使信息发布人员基本掌握了政府信息统一平台操作流程,实现了部门信息在政府网站上的发布。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5条,在“曾都区粮食局网站”发布,电子化率为100%。编印发《局长办公会议纪要》10期;在《随州日报》、《曾都信息》、《曾都新闻周刊》发粮食信息稿件18篇;向上级机关和部门上报信息57条,《湖北省粮食局网站》采用3条,市粮食局网站采用8条,信息报送数量和质量都有较大提高。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5年,区粮食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的书面申请。

2015年,区粮食局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湖北省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截止201510月到期长时间未办理换证(延续)手续的企业(经营者)拟按规定予以注销其《粮食收购许可证》,并在报纸上予以公告。

四、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本局未收取任何信息公开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本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在粮食收购期间,对农民反映粮食收购问题,及时给予妥善处置,帮助农民解决实际困难。如北郊一农民反映,去年由于中储粮随州直属库仓库装满,无仓容,未直接收购稻谷(往年该农户均卖到随州直属库),我们积极与该农户沟通,宣传国家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并建议他将稻谷卖到其他启动最低收购价的委托粮点销售,卖个好的价钱,通过我们的积极沟通,问题得到了解决。区粮食局还配合中储粮随州直属库、随州农发行积极加强信息公开,在每一个委托收购粮点张贴公示,宣传2015年国家中晚稻最低收购价粮食政策。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区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够,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规定、规划、方案的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是在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方面有待完善。虽然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都在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但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不够明显;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运行机制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全新的系统工程,虽然取得一定实效,但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内部的关系尚未理顺,难免会出现政府信息的漏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产生了一定影响。

(二)下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区粮食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完善公开制度,全面提高公开工作水平,为建设公开、透明、廉洁、高效政府机关作出努力。

一是对我局的政府信息工作进行完善,进一步规范公开的处理流程,加快信息更新速度,完善电子政务网站建设,增强网站的查询功能,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同时,增加受理渠道,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互动性,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广泛吸纳群众的建言献策。

二是抓住粮食重点工作,深化公开内容,在曾都区粮食局网页上需要公开的信息,特别是关系到涉及粮食宏观政策等政府信息,要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三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在已经制定的相关配套制度基础上,切实加强督查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七、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截止20151231日。曾都区粮食局办公室联系电话:3223630,区粮食局行政审批科联系电话3223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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