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州市曾都区乡村振兴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贵公司《关于曾都区槐东至石桥一级公路建设工程用地是否位于河道管理范围红线查询的申请》收悉。依据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河道管理范围及其划定标准的通知》(随政办发〔2018〕22号)规定、《湖北省水库管理办法》、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随州市小型水库管理细则的通知》(随政发〔2022〕14号)及曾都区河道确权划界成果,对比贵公司提供的地块范围矢量数据,结合现场勘测,现回复如下:
经与河道管理范围红线图进行比对,该地块涉及区级河流漂水、隋王河、镇级河流尹家套河、中型水库两河口水库干渠、小一型水库夹子沟水库干渠。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议:1、委托有资质设计单位编制该项目洪水影响评价,项目设计及施工必须满足防洪要求;2、不得改变河道(水库、渠道)河水流向和缩减河流断面;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有关规定,需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相应治理措施,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4、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和规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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