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州产城融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随州高新区吴家老湾片区排水更新改造(二号渠改建)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研究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为:起点位于亚鑫路,终点止于府河,全长2009米。亚鑫路~红星路横断面宽4米,深3米;文帝大道~府河:上游规划横断面宽7米,深4.2米;与316国道交汇处规划横断面宽7.3米,深4.5米;下游规划横断面宽7.8米,深4.8米,配套建设绿化、亮化等附属设施。
一期建设内容为:起于车城路,止于交通大道,长1386米,宽7.8米。
本项目一期工程总用地面积2.21公顷,其中永久占地1.62公顷,临时点地0.59公顷,占地类型主要为沟渠用地、旱地、公路用地和工业用地。
本项目一期工程总挖方6.28万立方米,填方2.78万立方米,无借方,余方3.50万立方米。
一期工程总投资2018.7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投资1966万元。工程于2024年2月开工建设,计划于2024年8月完工,建设工期6个月。
项目区属亚热带大陆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多年平均气温15.4℃,多年平均降水量986.40毫米。项目区主要土壤类型为黄棕壤土,属北亚热带落叶阔叶与常绿阔叶混交林。项目所在地容许土壤流失量为500t/㎢·a。
二、基本同意《报告书》的编制原则、编制依据。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的通知》(办水保〔2013〕188号)及《湖北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鄂政发〔2017〕97号),项目区所在地属于桐柏山大别山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2.21公顷。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按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执行。
《报告书》设计水平年为工程完工后的当年,即2025年。
三、基本同意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的方法及成果。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措施布局。
六、基本同意《报告书》确定的水土保持监测方案。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的编制原则、方法和防治效果分析的结论。本工程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178.21万元,其中工程措施114.25万元,植物措施4.33万元,临时措施26.18万元,独立费用30.14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3.32万元。
八、基本同意《报告书》水土保持管理措施设计。
九、你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按照《报告书》做好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全面完成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监测报告,依法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相关规定,本项目在投产使用前,你单位应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验,并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有关资料向社会公开和报区水利和湖泊局备案。
此复。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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