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促进河道砂石资源的合理利用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法律及行政法规,结合曾都区实际,我局会同有关单位起草了《曾都区河道采砂统一经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曾都区河道采砂统一经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如对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请于2022年11月24日前反馈至随州市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
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 随州市曾都区白云湖西堤118号,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曾都区河道采砂统一经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字样。
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 272615101@qq.com。
联系电话: 0722-3819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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