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三五”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期,是转变发展方式和深化改革的攻坚期,也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十三五”期间曾都区农业机械化将由中级阶段向高级阶段迈进,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并推进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化、全面化发展。
一、“十二五”农业机械化发展的主要成就和问题
(一)主要成就
1.农机装备总量稳步增加
“十二五”期间,曾都区主要动力机械和作业机械总量不断增加,一些高性能、高效率的大中型农业机械得到推广与运用,水稻插秧机、油菜直播机等重点推广机具增长迅速,农机装备覆盖了农、林、牧、渔业,涉及产前、产中、产后等各个环节。
农机动力机械: 2015年农机总动力达到50.35万千瓦,比“十一五”末增长了22.8%,2015年拖拉机保有量为29304万台,其中大中型拖拉机达到1573台,分别比“十一五”末增长了5.65%、19.9%。
各环节作业机械:种植环节,2015年水稻插秧机保有量575台,比“十一五”末增长了380 %;播种机保有量31台,比“十一五”末增长了520%。收获环节,2015年联合收获机保有量达1033台,比“十一五”末增长了55%;粮食烘干设备保有量5组,比“十一五”实现了零的突破。
其他产业机械:畜牧养殖机械、渔业机械、林果业机械、保鲜储藏设备、农副产品深加工机械保有量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
2. 农机作业水平逐步提高
“十二五”期间,曾都区水稻、小麦等主要农作物的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逐年提高,2015年为70%,其中机耕水平98%,机播水平22 %,机收水平95 %,分别比“十一五”末提高了5、18、19、10个百分点。农机作业领域由粮食作物向经济作物,由大田农业向设施农业,由种植业向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全面发展,由产中向产前、产后延伸。
3. 农机科技创新水平显著提升
“十二五”期间,曾都区着力推广先进实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新型农机装备和技术,配套农机具种类增多、机具适用性不断增强。高性能联合收割机、拖拉机、插秧机发展迅速,新型植保、施肥、播种和农林特产品生产及加工机械,新型养殖机械,设施农业装备等不断推向市场。
4. 农机社会化服务深入开展
“十二五”期间,曾都区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数量与质量同步发展。农机作业服务组织2015年达到7个,年末入社人数为230人,机具台数168台套,服务农户3000户,作业服务面积1.5万亩,分别比“十一五”末增长了2个、168人、100台、2000户、1.2万亩。
农机化作业服务组织通过积极开展本地作业、跨区作业、订单服务、租赁服务、承包服务、“耕、种、收一条龙服务”、代耕代种等服务形式,较好地满足了广大农民,2家农机专业合作社被评为湖北省农机合作社示范社。
5. 农机化管理水平取得进展
农机化投入持续增加。“十二五”期间,中央安排曾都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达5277万元,比“十一五”期间1360.92万元增长了287%,各项扶持措施带动了整个农机化投入的增长。
农机安全水平显著提升。“十二五”期间,曾都区通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平安农机”创建等活动,使“三率”管理水平由“十一五”末的新车上牌检验持证率85%提高到100%,农机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农机培训深入开展。“十二五”期间,曾都区利用阳光工程政策开展农机化新机具、新技术培训,每年培训各类农机从业人员2000人次,已累计培训1万人次,有效提升了曾都区农机管理、技术和实用人才三支队伍的科技素质。
政策落实更加高效。“十二五”期间,曾都区采取农机购置补贴“一站式”服务,为购机农民提供受理申请、咨询、组织购机、喷字照相、培训、考驾、上户、建档等“一站式”便捷服务,深受农民欢迎。
1.部分环节农机具仍显不足
“十二五”期间,除了配套机具缺乏,种植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畜牧水产养殖等机械还显不足,装备数量与需求还存在较大差距。
2.农机化发展不平衡问题较为突出
曾都区农机作业各环节发展不平衡,其中机播环节最为薄弱,阻碍了机械化水平的整体提升;此外还存在不同作物之间、不同领域之间的农机化发展不平衡问题。
3.农机创新能力依然不强
在农机科技创新水平显著提升的同时,农机农艺融合度低等问题仍十分突出。一些作物品种和栽培模式制约机械化;农机作业能耗高、维修费用高,作业效率低、年利用率低,作业质量不稳定等问题仍十分突出。
4.农机组织化程度和服务能力还需提升
曾都区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目前还存在农机化服务组织规模小、档次低、辐射能力不强;农机维修网点不健全,准入门槛低、服务手段差;服务能力和服务效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
5. 农机化管理体系还不健全
曾都区基层农机管理和推广体系依然不健全、服务手段落后,农机安全检测手段差、监管体系和保障能力弱;农机行业人才队伍数量不足、结构不合理、补给渠道不畅,人才断层局面急需扭转。农机报废更新尚未全面推行,大量技术落后、高能耗、高排放的老旧拖拉机仍然在超期服役,不符合节能减排的要求,也造成了安全隐患。农机安全监理法规建设和执法能力亟待加强,对涉及人身安全的农业机械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农机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二、“十三五”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形势分析
从总体的发展形势上看,“十三五”期间,曾都区农机化发展将面临着更好的法治保障、政策环境和土地条件,更健全的人才队伍、更迫切的内在需求、更大的上升空间、更强的工业基础和更广泛的融资渠道,“农业机械化”将逐步向“机械化农业”转变,农机化发展将处于又一个可期待的“黄金期”和战略机遇期。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部署,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要加强农村法治建设。在农业机械化发展方面,2004年我国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2009年国务院出台了《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湖北省也于2007年颁布实施了《湖北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十三五”期间,国家和湖北省各项法律法规将进一步完善,为农业机械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提供了法律法规保障,将促使农业机械化更加规范、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2004年以来,国家和湖北省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农机化发展支持政策。同时,连续12年的中央1号文件和十八届三中全会都明确提出了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的要求和措施。各种支持政策逐步配套完善,购机补贴投入力度越来越大,老旧农机报废更新、作业补贴等政策同步推进,为“十三五”期间农机化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在国家大方向的引导下、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使土地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土壤条件和农田基础设施逐步改善,为“十三五”期间农机化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四)新型经营主体兴起,为农机化发展培养了一批实用型人才
“十三五”期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将更加蓬勃地发展,相比传统小农,新型经营主体更倾向于使用农业机械来进行作业和提供作业服务,拥有更高的文化程度和组织化程度,农机具利用效率更高,能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多赢,所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将使农机化发展的人才队伍更加健全。
近年来,作为生产成本主要构成因素的人工成本增幅非常快,在农业生产成本上升的同时,城镇化水平逐渐提高,第一产业从业人员在持续下降,这种趋势会使更多的农村劳动力转移;此外农业劳动力老龄化趋势明显。因此,“谁来种地”的问题越来越突出,过去由人畜力进行作业的土地只有使用机械,才能继续维持农业生产,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内在需求越来越迫切。
(六)农机农艺融合,为农机化发展赋予了更大的上升空间
“十二五”期间,农业农村部陆续启动了一批农机农艺融合示范推广项目。“十三五””期间,将是农机与农艺相互适应,相互促进,相互融合步伐加快的时期,农业机械化将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三、“十三五”农机化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总揽全局,坚持“兴机富民”的理念,把加快转变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式作为主线,推进农机与农艺融合、着力调整优化农机装备布局结构、着力主攻薄弱环节机械化、着力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化装备技术,完善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机化科技创新体系、农机化人才支撑体系、农机化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科技创新水平、服务水平、管理水平,推进农机化加快发展、结构改善和质量提升。
(二)基本原则
——市场主体、政策导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适应市场、引领市场、发展市场。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报废更新、作业补贴等农机化相关扶持政策的宏观调控和引导作用,促进农机化科学布局和装备结构调整。
——量质并举、转型升级。适应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新要求,在提升农业机械化整体水平的同时注重发展质量,在强调发展速度的同时注重发展效益,推动农机作业领域向全程、全面发展提速,农业机械化向高质、高效发展转型。
——科技支撑、创新驱动。加快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和棉、油等作物薄弱环节机械化技术的突破与集成,引进、推广先进适用的农机化技术和装备。
——生态环保、持续发展。把资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有机结合起来,大力推动节能环保的农业机械装备和技术,发展生态农机、绿色农机,促进农业机械化可持续发展。
(三)总体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区农机总动力达到55.5万千瓦,拖拉机保有量达到3万台。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5%,其中耕、种、收机械化水平分别达到98%、70%、98 %。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主要经济作物和特色作物机械化生产取得明显进展,畜牧业、渔业、林果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协调推进。农业机械化科技创新能力和技术应用水平明显提升,农机农艺融合度、机械化与信息化融合度进一步提高,增产增效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机械化技术广泛应用。农业机械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逐渐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基本实现机械化生产,农机服务组织化程度和社会化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农机安全生产形势良好,农机上牌率、检验率、驾驶人员持证率“三率”平均值达到80%。
(一)粮油全程机械化推进项目
在曾都区水稻、小麦等主产镇示范推广耕整地、种植、田间管理、收获、秸秆处理、产后烘干的机械化技术,购机补贴资金予以重点倾斜,并配套作业补贴、金融扶持等其他措施,争取在“十三五”末实现粮油的全程机械化。该项目可根据作物机械化生产的关键和薄弱环节,分解成若干个小项目实施,可实施秸秆埋覆还田技术及配套机具示范推广;水稻工厂化育秧技术及配套机具示范推广:粮食干燥机械化技术及配套装备示范推广等项目。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化建设项目
“十三五”期间,通过对曾都区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购买农机具和开展农机化作业服务进行重点倾斜,对工商资本进入农机化相关领域进行合理引导,帮助其提升能力、规范发展。鼓励其进行全产业链经营,推动新型经营主体的横向联合与纵向协作,通过股份合作制和股份制等组织形式,成立农机合作社联社、股份制作业公司、区域性农机服务中心、农机租赁公司等,促进农机服务组织大合作、大联合、大发展。
(三)丘陵山区农机化发展扶持项目
“十三五”期间将调整和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布局,积极探索丘陵山区农机化的作业模式、技术路线,努力实现大中小型机械、高中低档次机械、动力机械与配套农具、粮食作物机械与其他农产品机械合理配置,使丘陵山区村组道路和机耕道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农机能够方便地进入田间作业。在政策和资金方面对丘陵山区的农机化给予重点扶持,实现各区域协调发展。
1.依法治机,促进农机法制化建设。深入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把“学法”作为基础来强化,把“宣法”作为责任来落实。定期对领导干部进行法治教育,增强法治意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强化依法行政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2.加大机构改革和体制改革。解决基层农机化管理服务机构在名称、职能、隶属关系、经费供给等方面存在的不确定、不适宜的状况,发挥基层农机化管理服务人员的作用,稳定和加强农机化队伍建设。抓住事业单位改革的契机,理顺机构性质,建成权责统一、运转顺畅、充满活力的农机化管理服务体系。
(二)争取重视和支持为农业机械化发展提供投入保障
争取各级政府、财政、发改、农业等部门对农机化工作的重视,提高农民群众发展农业机械化的认识程度,为农机化加快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和群众基础;争取国家进一步加大对曾都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支持力度;争取对农业机械用油实施优惠补贴,并增加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示范项目经费;争取对农机化公共和社会服务体系、机耕道、机库棚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新技术新机具推广加大投入力度。
(三)鼓励农机农艺融合为农业机械化发展提供科技保障
推进农机与农艺深度融合,从品种选育、作物栽培、田间管理、产后加工等领域入手,有针对性地推广一批适合机械化作业的品种和种植模式,制定科学合理、相互适应的机械作业规范和农艺标准。
(四)加强农机队伍建设为农业机械化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加强新型职业农民的技能教育培训力度。培养造就一支有一定科学文化素质、有技能、会经营、能操作使用现代农业装备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思想业务过硬的农机化产业大军;加强农机化干部队伍建设,培养出品德高、能力强、素质高、作风硬的农机化干部队伍。加快人才引进步伐,着力培育一批专业技术精、综合能力强的年轻队伍,逐步解决人员老化问题,确保自身建设要时刻与业务发展相协调、相适应。充分整合和利用各种资源,有计划、分层次、多渠道开展农机化人才培养,为促进农机化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
宣传农机化在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和油料安全、保障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中发挥的重大作用;宣传农机部门廉洁高效,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引起社会各界和社会舆论对农机化事业的认同和对农机化工作的支持;宣传农业机械化发展中的典型人物、典型经验为农机化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曾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