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都区社会保险结算稽核局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曾都区社会保险结算稽核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曾都区社会保险结算稽核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曾都区社会保险结算稽核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曾都区社会保险结算稽核局2022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曾都区社会保险结算稽核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要示: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有关文件规定,简明扼要地说明本部门的主要职责。
曾都区社会保险结算稽核局于2018年2月成立,根据三定方案文件,稽核局主要负责企业职工养老、工伤、失业社会保险登记、申报核定、社会保险稽核、社会保险关系管理、社会保险扩面等业务办理。
此外,结算稽核局在实际工作中,还受理社会保险历史遗留问题,配合处理单位破产改制测算,以及上级领导交办的具体事宜。
二、部门基本情况
要求:说明部门预算编制单位具体构成、编制人数、实有人数和在校学生等。
曾都区社会保险结算稽核局为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0个,领导职数1正2副。在岗在编10人(3人借用区人社局),以钱养事1人(1人借用区人社局),政府购买服务5人(1人借用区人社局),三支一扶1人,退休10人。在岗干部职工12人。
第二部分 曾都区社会保险结算稽核局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收入总计315.54万元(上年收入总计330.84万元,同比减少15.3万元,同比减少 4.62 %。)。预算收入比去年减少的原因:项目收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2.74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支出总计315.54万元(上年支出总计330.84万元,同比减少15.3万元,同比减少 4.62 %)。预算支出比上年减少的原因:压缩开支,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包括: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类)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95.35万元:主要用于区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0.91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9.2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223.4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基本工资39.85万、津贴补贴7.91万元、奖金15万元、绩效工资20.8万、住房公积金9.2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66万元、医疗保险费5.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1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6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56.1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4.98万、水电费5.5万、邮电费4.5万、福利费7.64万元,印刷费4.5万元,工会经费4.21万元,物业管理费1.5万元、培训费2.8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差旅费2万、其他交通费用1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0.29万,租赁费 5 万元,委托业务费5.21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5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离退休经费15万元)
4.其他支出21万元。(主要是资本性支出。其中设备购置费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15万元。)
预算支出比去年增加(或减少)的原因:预算支出比上年330.84万元减少15.3万元,同比减少46.25%,其中基本支出比去年预算129.1万元增加123.44万元,同比增加95.62 %,项目支出比去年201.74万元减少138.74万元,同比减少 68.77 %。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和以钱养事人员6名,上年列入弥补人员经费不足项目支出今年改列入基本支出中;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响应国家过紧日子号召,节约开支。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1.48万元,比去年预算187.4万元增加74.08万元,同比增加39.53%,其中:基本支出198.48万元,比去年预算117.4万元增加81.08万元,同比增加69.06%,项目支出63万元,比去年预算70万元减少7万元,同比减少10%。基本支出增加原因: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项目经费减少原因:节约开支。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无,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无,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部门 2022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0万元,比去年预算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降低)0%。主要原因是:无。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部门预计采购总金额为21.4万元。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4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其中 6 万元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15 万元用于公务用车购置,0.4万元用于办公费。上年采购预计35.81万元,2022年采购预算较上年减少14.41万元,同比减少40.24%。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开支。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年初资产总额429.11万元,年初资产总额较2021年的477.90万元减少48.79 万元,同比减少10.21% 。其中流动资产45.86万元,流动资产较2021年初的46.63万元减少0.77万元,同比减少1.65%。非流动资产383.25万元,较2021年的431.27万元减少48.02万元,同比减少11.13%。固定资产原值41.31万元,较上年初62.22万元减少20.91万元,同比减少33.6%,固定资产折旧29.90万元,较上年初16.82万元增加13.08万元,同比增加77.76%,固定资产净值383.26万元,较上年初45.40万元增加337.86万元,同比增加744.19%。原因:1、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折旧增加,固定资产原值减少。2、原值4万元的小轿车报废下账。
(九)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30万元,购买的服务内容主要有:我单位聘请政务购买服务工作人员5人,工资支出每人每年6万元,共计30万元。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曾都区社会保险结算稽核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5.29万元,比上年增加15.03万元,同比增加150300 00%,主要原因是:预计购买一辆公务用车。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减少(增加) 0 %,主要原因是:无
公务接待费0.29万元,比上年增加0.03万元,同比减增加10.34 %,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增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减少(增加) 0 %,主要原因是:无
公务用车购置费15万元,比上年增加15万元。同比增加150000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报废一辆公务用车,为方便稽核工作开展需新购置一辆公务用车。
第三部分 曾都区社会保险结算稽核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公开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并对相关指标设置情况进行说明。
2022年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企业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申报、核定、稽核,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正常开展。曾都区社会保险结算稽核局主要负责企业职工养老、工伤、失业社会保险及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登记、申报核定、社会保险稽核、社会保险关系管理、社会保险扩面等业务办理。通过社会保险费正常征收,社保扩面、稽核等工作正常开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公开本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并对相关指标设置情况进行说明。
2022年本部门共编制2个重点项目,一是社会保险结算稽核局工作经费项目,中期绩效目标是社会保险结算稽核局工作正常运行,年度绩效目标是社会保险费正常征收,社保扩面、稽核等工作正常开展。二是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数据清理工作经费项目,长期绩效目标是持续深入地核实、整改问题数据,全面提升数据质量,年度绩效目标是数据清理。
2022年完成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编制,同时对2021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进行了绩效评价。从项目的执行效果来看,该项目财政资金支出绩效已达到了预期目标。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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