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都区群众艺术馆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曾都区群众艺术馆(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曾都区群众艺术馆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曾都区群众艺术馆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曾都区群众艺术馆2022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曾都区群众艺术馆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充分发挥群艺馆公共文化阵地的作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促进曾都人民群众文化艺术水平不断提高。按照省文化厅、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全省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实施意见》,群艺馆每年举办美术、书法、摄影、音乐、舞蹈等免费艺术培训;接纳社会艺术团体,机关、各企事业单位、业余文艺骨干在我馆免费排练、演出,组织举办各类艺术比赛以及图书馆免费阅读等一系列免费开放活动。
(二)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具有鲜明时代特色和地域特色的群众性的展演赛等文体活动,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
(三)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曾都区群众艺术馆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6个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图书部、文艺部、调研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事业编制20人。现有在职人数19人,退休人数34人。
第二部分 曾都区群众艺术馆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收入总计470.81万元(上年收入总计317.83万元,同比增加152.98万元,同比增加48.13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5.66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人员5名及项目预算新增文化馆、图书馆数字化分馆建设经费。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支出总计470.81万元(上年支出总计317.83万元,同比增加152.98万元,同比增加48.13%)。包括: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402.5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2.9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区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8.54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16.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282.0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基本工资71.6万元、津贴补贴13.75万元、奖金31.5万元、绩效工资37.85万元、在职五项奖0万元、住房公积金31.9万元、住房补贴0万元、医疗保险费10.5万元、乡镇工作补贴0万元、养老保险费22.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费18.0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3.5万元、伙食补助费0.5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29.7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7万元、水电费2.5万元、邮电费0.4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差旅费1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租赁费1万元、会议费0万元、购置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95万元、培训费0万元、工会经费2.19万元、福利费6.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8万元、劳务费27万元、委托业务费51.1万元、印刷费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32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2.5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离退休经费52.5万元、住房公积金0万元等)
4.资本性支出6.5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费6.5万元)
预算支出比去年增加(或减少)的原因:预算支出比上年增加152.98万元,同比增加48.1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2.83万元,同比增加43.97%,项目支出增加50.15万元,同比增加59.7%。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新进人员5名;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文化馆、图书馆数字化分馆建设经费。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5.66万元,比去年预算299.63万元增加106.03万元,同比增加35.39%,其中:基本支出301.66万元,比年初预算215.63万元增加86.03万元,同比增加39.9%,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年度新进人员5名;项目支出104万元,比年初预算84万元增加20万元,同比增加23.81%。增加的主要原因:新增文化馆、图书馆数字化分馆建设经费。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曾都区群众艺术馆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为空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2年曾都区群众艺术馆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部门2022 年度事业运行经费支出28.76万元,其中办公费2万元,印刷费5万元,水电费2.5万元,邮电费0.4万元,差旅费1万元,维修费2万元,租赁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0.55万元,劳务费3万元,委托业务费3万元,工会经费2.19万元,福利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3万元,比去年预算数2.8万元增加25.96万元,增加927.14%。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本年度为全口径预算,上年度预算的只有财政拨款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度曾都区群众艺术馆政府采购总额为1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金额1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25万元减少9.2万元,同比减少36.8%。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年度预算的办公设备购置较上年度有所减少。其中: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9.5万元,份额比例60.13%;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金额6.3万元,份额比例39.87%。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部门2022年年初资产总额174.28万元,流动资产116.45万元、非流动资产57.83万元。固定资产原值113.11万元,包括房屋41万元,通用设备44.71万元,车辆17.6万元,专用设备3.46万元,家具用具6.34万元。无形资产37.56万元,包括土地使用权名义价值2元,软件37.56万元。
2022年年初资产总额较上年190.09万元减少15.81万元,减少8.32%,变动主要原因是预算的本年支出增加。
(九)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无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曾都区群众艺术馆“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95万元,比上年1万元增加0.95万元,同比增加95 %,主要原因是:流动图书车专项经费纳入公务用车维护费预算。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同比增加0 %,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0.95万元,比上年1万元减少0.05万元,同比减少5 %,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比上年0万元增加1万元,主要原因是:去年流动图书车专项经费未纳入公务用车维护费预算。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同比增加0 %,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第三部分 曾都区群艺馆2022年部门预算表
此表无数据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本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是:长期目标为:一是丰富公益性培训辅导内容,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二是加大免费开放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度,提高我区群众文化知名度;三是增加硬件设施,提高群艺馆建设力度。年度目标为:一是丰富公益性培训辅导内容,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二是加大免费开放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度,提高我区群众文化知名度;三是增加硬件设施,提高群艺馆建设力度。
2、长期目标:一是丰富公益性培训辅导内容,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二是加大免费开放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度,提高我区群众文化知名度;三是增加硬件设施,提高群艺馆建设力度。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14个:一是举办展演展示活动6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二是群众性文体活动4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三是免费开放服务人次2.2万人次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四是“六进”展示展演活动12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五是非遗保护传承培训班2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六是非遗培训人数200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七是省、市、区级非遗名录申报数8个,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八是申报传承人数量8个,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九是活动观看人数1.2万人次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十是“流动图书车”到社区、村组等地送图书32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十一是图书阅读人次3万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十二是编辑出版刊物2期,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十三是图书藏书数量1万册以上;十四是分馆建立数量12个,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5个:一是多功能厅每周开放时间为32.5小时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二是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39小时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三是大众保护参与率6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四是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五是群众投诉回复率为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3、年度目标:一是丰富公益性培训辅导内容,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二是加大免费开放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度,提高我区群众文化知名度;三是增加硬件设施,提高群艺馆建设力度。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14个:一是举办展演展示活动6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二是群众性文体活动4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三是免费开放服务人次2.2万人次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四是“六进”展示展演活动12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五是非遗保护传承培训班2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六是非遗培训人数200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七是省、市、区级非遗名录申报数8个,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八是申报传承人数量8个,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九是活动观看人数1.2万人次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十是“流动图书车”到社区、村组等地送图书32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十一是图书阅读人次3万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十二是编辑出版刊物2期,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十三是图书藏书数量1万册以上;十四是分馆建立数量12个,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5个:一是多功能厅每周开放时间为32.5小时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二是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39小时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三是大众保护参与率6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四是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五是群众投诉回复率为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经费项目。主要内容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加快构建非遗传承体系,以“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2022年预算安排4万元,其中:4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完成省、市、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申报工作,利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举办曾都区非遗展示展演、“六进”活动,培育和推出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精品项目,重点推进代表性传承人带徒授艺工作,继续收集整理民间非遗项目等
产出指标10个:一是年度计划“六进”展示展演活动12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二是非遗保护传承培训班2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三是非遗培训人数200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四是省(市、区)级非遗名录申报8个,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五是申报传承人8个,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六是活动观看人数1.2万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七是代表性传承,正常履行传承义务,开展传习活动95%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八是四级名录体系建立,完善体系达到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九是项目资料收集整理,有图片、文字、录音录像达到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十是非遗工作成本4万元,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3个:一是非遗保护传承和展示推广工作达9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二是大众保护参与率达6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三是参与群众满意度达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2、图书馆图书购置经费项目。主要内容是为全面推进我区免费开放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推进图书馆免费开放工作,实现图书资源共享,丰富基层文化生活,丰富全民阅读内容,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2022年预算安排9万元,其中:9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项目绩效总目标是:丰富全民阅读内容,提升人民文化生活水平,满足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
产出指标2个:一是年度计划增加藏书量1批,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二是图书成本购置9万元,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2个:一是确保阅读空间达到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二是社会公众满意度均达到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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