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
  • 发布时间:2021-12-13 14:04
  • 信息来源:曾都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 审核人:清华网络
  • 【字体:
打印


曾都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2022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曾都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曾都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曾都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曾都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2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曾都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等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维护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和稳定。

()建立和完善全区统一的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制度,加强综合执法队伍的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切实提高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行政执法工作质量。

()负责查处曾都区执法范围内(随州市城区青年路以北、厥水河以西、白云湖以南城区范围,以及曾都经济开发区、何店镇、万店镇、府河镇、洛阳镇,下同)演出、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互联网文化产品及服务、电子游戏、美术品销售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负责查处曾都区执法范围内违法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 违法接收和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和走私盗版影片放影行为。

()负责查处曾都区执法范围内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网络出版、计算机软件等方面的违法违规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 的违法经营活动。

()负责查处曾都区执法范围内盗版侵权行为。

()负责查处曾都区执法范围内体育市场领域的违规行为。

()负责曾都区执法范围内旅游经营单位、导游人员的监督检查,受理、调查、处理游客投诉案件,并对违规旅行社、导游人员进行行政处罚。

()负责查处涉及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保护点,破坏文物建筑,损坏文物,文保单位馆藏文物流失,违法违章考古勘探和发掘,违法违规购销文物等行为。负责查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负责查处文物计施工单位在古建筑修缮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承担曾都区“扫黄打非”相关工作任务。

(十一) 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曾都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为区文化和旅游局所属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3个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业务室。事业编制10人。设队长1名,副队长2名、办公室主任一名。现有在职人数6人,退休人数4人。

第二部分曾都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收入总计121.01万元(上年收入总计84.61万元,同比增加36.4万元,同比增加43.02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81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进人员正常增资及本级项目预算较上年度有所增加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支出总计121.01万元(上年支出总计84.61万元,同比增加36.4万元,同比增加 43.02 %)。包括: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4.31万元:主要用于曾都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5.25万元:主要用于区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4.6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6.8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80.9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基本工资17.45万元、津贴补贴2.94万元、奖金12万元、绩效工资7.86万元、住房公积金6.85万元、医疗保险费2.41万元、养老保险费5.2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费2.1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0.5万元、伙食补助费3.5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7.0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2万元、水电费0.4万元、邮电费0.4万元、差旅费0.6万元、维修(护)费1.9万元、公务接待费0.32万元、工会经费0.51万元、福利费0.6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75万元、劳务费3.1万元、委托业务费7万元、印刷费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4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离退休经费6万元)

4.资本性支出7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费7万元)

预算支出比去年增加的原因:预算支出比上年增加36.4万元,同比增加 43.0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3.4万元,同比增加 20.74%项目支出增加23万元同比增加 115%。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和正常增资;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执法装备工作经费和文化市场执法经费。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2.81万元,比去年预算81.41万元增加11.4万元,同比增加 14%,其中:基本支出54.81万元,比去年年初预算61.41万元减少6.6万元,同比减少10.75%,项目支出38万元,比年初预算20万元增加18万元同比增加90%。原因:执法装备工作经费和文化市场执法经费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曾都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为空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2年曾都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事业运行经费支出0.8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12万元,工会经费0.51万元,福利费0.23万元比去年预算数减少1.95万元,降低69.6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事业运行经费未含其他收入。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度曾都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政府采购总额为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支出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13.5万元减少6.5万元,同比减少48.1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的政府采购执法装备较上年度有所减少。其中: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0%,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金额7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曾都区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大队2022年初资产总额31.82万元,流动资产29.74万元,非流动资产2.08万元固定资产6.87万元包括房屋0万元,通用设备5.13万元,车辆0万元,专用设备0万元,家具用具1.74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包括土地使用权0万元,软件0万元。

2022年初资产总额较上年16.27万元增加15.55万元,增加95.57%,变动主要原因是本年结余资金增加及其他应收款增加

(九)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2年曾都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无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二、202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曾都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32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同比增加0 %,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0.32万元不变。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同比增加0 %,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

公务接待费0.32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同比增加0 %,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无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同比增加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同比增加0 %,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


第三部分 曾都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表

此表无数据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长期目标为:进一步加大对辖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单位的巡查力度、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在严禁接纳未成年人的基础上,进一步抓好疫情防控措施常态化工作,督促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四方”责任。同时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切实做好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工作,为曾都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的贡献。年度目标为:进一步加大对辖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单位的巡查力度、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在严禁接纳未成年人的基础上,进一步抓好疫情防控措施常态化工作,督促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四方”责任。同时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切实做好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工作,为曾都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的贡献。

2、长期目标:进一步加大对辖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单位的巡查力度、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在严禁接纳未成年人的基础上,进一步抓好疫情防控措施常态化工作,督促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四方”责任。同时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切实做好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工作,为曾都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的贡献。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3一是2022年度市场日常巡查达到24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二是安全生产检查12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三是组织开展专项行动2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3一是促进社会文明进步达到9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二是规范性执法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三是举报回复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3年度目标:进一步加大对辖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单位的巡查力度、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在严禁接纳未成年人的基础上,进一步抓好疫情防控措施常态化工作,督促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四方”责任。同时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切实做好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工作,为曾都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的贡献。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3一是2022年度市场日常巡查达到24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二是安全生产检查12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三是组织开展专项行动2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3一是促进社会文明进步达到9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二是规范性执法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三是举报回复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2年度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共批复本级预算2个项目绩效目标,项目资金总额28万元。绩效目标设定如下:

1文化市场执法经费项目。主要内容是加强单位职能建设,提高单位履职水平和能力,切实维护我区意识形态和文化安全,保护知识产权,继续加大文化和旅游市场日常监管和巡查密度,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强化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重点有效打击,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确保文化市场和谐稳定。2022年预算安排14万元,其中:14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项目绩效总目标是:1、加强单位职能建设,提高单位履职水平和能力;2、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日常监管,加强巡查的密度;3、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及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如暑期专项整治、春节、五一、十一等重要时间节点文化市场专项检查;4、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强化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重点有效打击,确保文化市场和谐稳定

产出指标4一是市场日常巡查24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二是组织开展疫情防控专项行动次数2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三是业务培训2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四是文化市场执法成本14万元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2一是促进社会文明进步达9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二是服务对象满意度举报回复率达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2、执法装备工作经费项目。主要内容是为积极推进互联网+执法,促进办案流程和执法工作运行管理,规范性行政执法继续开展廉洁从政、廉洁执法活动,维护良好形象,提升综合执法效能,努力构建现代化文化市场监管体系,确保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保障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加大疫情防控工作检查2022年预算安排14万元,其中:14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项目绩效总目标是:1、强化队伍建设,继续开展廉洁从政、廉洁执法活动,维护良好形象;2、积极推进互联网+执法,促进办案流程和执法工作运行管理,规范性行政执法;3、提高执法工作效率,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和文化安全。

产出指标4一是市场日常巡查24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二是安全生产检查12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三是组织开展疫情防控专项行动2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四是执法装备工作成本14万元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3一是促进社会文明进步达到9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二是规范性执法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三是举报回复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