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社会福利院2022年部门预算
  • 发布时间:2021-12-13 08:56
  • 信息来源:曾都区社会福利院
  • 审核人:清华网络
  • 【字体:
打印


曾都区社会福利院2022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曾都区社会福利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曾都区社会福利院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曾都区社会福利院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曾都区社会福利院2022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曾都区社会福利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是提供收养服务,弘扬救助精神。孤儿与弃婴收养,家庭无力照管残疾儿童收养,“三无”老人收养,家庭无力照管老人收养,在华无人照顾海外侨胞与外籍华人收养,老人自愿有偿收养,精神病人收养,收养对象康复治疗(相关社会服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曾都区社会福利院位于汉东路171号,隶属于曾都区民政局,核准编制16人,实有在编人员10人,在职人员33人。

第二部分曾都区社会福利院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收入总计503万元(上年收入总计517.84万元,同比减少14.84万元,同比减少2.9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9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支出总计503万元(上年支出总计517.84万元,同比减少14.84万元,同比减少 2.9 %,原因为单位人员退休,人员减少)。包括: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类)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较上年预算安排无变化。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478.42万元:主要用于区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1.01万元,同比减少4.2%,主要原因单位人员退休,人员减少。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5.69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65万元,同比增加122%,主要原因本年度包含事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支出(类)8.8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38万元,同比减少21%,主要原因单位人员退休,人员经费减少。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454.9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07万元,同比减少1.5%,主要原因单位人员退休,人员经费减少(基本工资38.12万元、津贴补贴7.25万元、奖金15万元、绩效工资19.8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1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56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10.13万元、住房公积金8.8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38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5.0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43万元,同比减少23%,主要原因压减开支,公用经费减少(办公费1万元、水电费11万元、邮电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维修(护)费0.1万元、会议费0万元、购置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29万元、培训费0万元、工会经费1.16万元、福利费1.52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34万元,同比减少9%,主要原因退休人员减少(离退休经费33万元、住房公积金0万元等)

4.其他支出0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无变化。

预算支出比去年减少的原因:预算支出比上年减少14.48万元,减少2.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4.48万元,减少2.9%,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退休,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减少0万元,上年无项目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9万元,比去年预算237.84万元增加41.16万元,同比增加17.3%,其中:基本支出279万元,比年初预算237.84万元增加41.16万元,同比增加17.3%,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增加2人,增设医用电梯一部。项目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0万元增加(或减少)万元。原因:无项目。项目支出比去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原因:单位无项目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2年社会福利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90万元,主要用于弥补人员经费不足,较上年预算安排的39.25万元增加50.75万元,增加129%,主要原因是上年根据相关政策疫情期间减免租户房租。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07万元,其中办公费1万元、水电费11万元、邮电费 0万元、物业管理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差旅费 0万元、维修(护)费 0.1万元、会议费 0万元、购置费 0万元、公务接待费 0.29万元、培训费 0万元、工会经费1.16万元、福利费1.52万元,比去年预算数减少 4.43 万元,降低 23%。主要原因是:压减开支,公用经费减少。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 年政府采购总额 0.7万元,面向中小企业及小微企业采购合计 0.7 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 0.7 万元(复印纸 0.2 万元和台式电脑 0.5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 0 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增加 0.7 万元,同比增加100%,原因:办公室电脑老化。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 年初资产总额1151.73 万元,以及流动资97.5万元占比 8.5%,非流动资产1054.18万元占比 91.5%,较上217.83万元 减少120.28万元,同比减少 55.2%,主要原因是:支付消防系统改造工程款及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待拨付。非流动资产1054.18万元占比 91.5%,较上1170万元减少115.82 万元,减少 9.9%,其中固定资产净值1005.56 万元(其中房屋968.4万元占比 96.3%,通用设备 8.26万元占比0.82%,专用设备7.7万元占比0.77%,家具21.2万元占比 2.1%,较上年1120 万元减少114.44 万元,减少10.2%,原因:对固定资产计提了折旧(固定资产原值 2653.46 万元,累计折旧1647.9 万元),无形资产净值 48.62 万元,较上年50万元减少1.38 万元,减少2.8%,原因:对无形资产计提了摊销(无形资产原值 64.11 万元,无形资产累计摊销15.94 万元)。

(九)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无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二、202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说明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总额和结构,及各项增(减)变化金额、比例及原因。

2022曾都区社会福利院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5.07万元,比上年减4.43万元,同比减少23%,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压减支出。其中:公务接待费0.29万元,比上年增(减)0.08万元,同比减少(增加)22 %,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减少,年初预算减少。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


第三部分曾都区社会福利院2022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做好代养老人,特困对象,三无老人的兜底保障及养护照料工作;狠抓安全生产和风险防范工作,杜绝安全责任事故;进一步提升福利机构建设水平和完善设施设备,为老人们营造宜居宜养的幸福家园。

2、长期目标:做好代养老人,特困对象,三无老人的兜底保障及养护照料工作。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精心照料代养老人、特困对象日常生活;按照精细化管理流程要求达到100%

效益指标:保障老人们老有所养,缓解社会养老压力;保障老人们老有所养完成度100%

满意度指标:提升服务对象满意度≥95%。

3、年度目标:做好代养老人,特困对象,三无老人兜底保障及养护照料工作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精心照料代养老人、特困对象日常生活;按照精细化管理流程要求达到100%

效益指标:保障老人们老有所养,缓解社会养老压力;保障老人们老有所养完成度100%

满意度指标:提升服务对象满意度≥95%。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曾都区社会福利院本年度无重点项目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