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都区洛阳镇中心学校(本级)2022年
部门预算目录
第一部分 曾都区洛阳镇中心学校(本级)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曾都区洛阳镇中心学校(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曾都区洛阳镇中心学校(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曾都区洛阳镇中心学校(本级)2022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曾都区洛阳镇中心学校(本级)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体育工作方针,落实国家有关教育、体育的法律、法规;
2、管理我校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初中教育等工作,指导、协调各校的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督导、检查与评估;
3、负责我校人员工资、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审及人事管理、考核和调配工作,统筹规划并指导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
4、指导我校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德育工作、教育教学工作、体卫工作,美育工作和国防教育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我单位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洛阳镇中心学校本级为义务教育中学,现实有事业编制82人,事业技术编81人,事业管理编1人,退休人员64人,在校学生760人。
第二部分 曾都区洛阳镇中心学校(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收入总计1514.61万元(上年收入总计1313.06万元,同比增加201.55万元,同比增加 15.35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45.61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支出总计1514.61万元(上年支出总计1313.06万元,同比增加201.55万元,同比增加15.35 %)。包括: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教育支出1222.45万元:主要用于教育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20.4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87.08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84.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1148.0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基本工资385.47万、津贴补贴102.24万、奖金196.12万、绩效工资172.05万、住房公积金84.6万、住房补贴34.2万、医疗保险费52.87万、养老保险费120.48万)
2.商品和服务支出89.5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12.8万、印刷费2.5万、水电费14万、邮电费1.5万、物业管理费6.8万、差旅费1.86万、维修(护)费10.27万、公务接待费1.9万、培训费1.9万、劳务费2.8万、工会经费11.15万、福利费14.85万、其他交通费用0.96万、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29万)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8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预算支出比去年增加的原因:预算支出比上年减少201.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01.5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 0万元,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国家大幅提高教职工的工资收入;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近两年未安排有项目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45.61万元,比去年预算1313.06万元增加201.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5.61万元,比年初预算1345.61万元减少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0万元增0万元。原因:严格按预算编制执行 。基本支出比去年增加201.55万元,项目支出比去年增加0万元。原因:国家大幅提高教职工的工资收入 。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我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我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部门 2022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58万元,比去年预算数增加34.57万元,提高62.84%。主要原因是:提高生均公用经费,加大对教育的投入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暂未向中小企业及小微企业进行采购。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资产总额为1173.76万元,其中房屋面积11760平方米,总价值714.44万元;构筑物3594延米,总价值134.7万元;通用设备287台次,总价值162.81万元;专用设备68台次,总价值100.80万元;图书档案30348册次,总价值12.20万元;家具、用具2212台次,总价值33.81万元;土地面积30750平方米,总价值15万元。房屋总价值较上年增4.88万元、增长比例0.004%,增长原因是新建部分房屋、改扩建部分房屋。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曾都区洛阳镇中心学校“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9万元,比上年减少0.06万元,同比减少3.15%,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压减开支。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同比增加 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安排;
公务接待费1.9万元,比上年减0.06万元,同比减少3.15 %,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压减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同比增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同比增加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第三部分 曾都区洛阳镇中心学校2022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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