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府河镇中心学校2022年单位预算
  • 发布时间:2021-12-13 08:20
  • 信息来源:曾都区府河镇中心学校
  • 审核人: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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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都区府河镇中心学校2022年单位预算

全镇汇总

  

第一部分曾都区府河镇中心学校(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曾都区府河镇中心学校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 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曾都区府河镇中心学校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 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 收入总表

三、单位 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曾都区府河镇中心学校2022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曾都区府河镇中心学校概况

一、单位 主要职责

府河镇中心学校根据区教育局和府河镇委政府要求,指导落实全镇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府河镇中心学校下辖六所中小学、两所国办幼儿园,编制人数269人,实有在职教师241人,在校学生(幼儿)4231

第二部分曾都区府河镇中心学校2022年单位 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 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收入总计3839.68万元(上年收入总计3921.05万元,同比减少81.37万元,同比减少2%。原因:2021年预算中其他收入较多)。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07.68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支出总计3839.68万元(上年支出总计3921.05万元,同比减少81.37万元,同比减少2%,原因:2021年预算中有政策性调资补发部分)。包括: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类)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339.25万元:主要用于镇本级按国家规定社保缴费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17.78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238.4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5.教育支出3012.2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教职工工资支出及学校(幼儿园)日常公用支出。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3209.5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较上年增加151.36万元,增加4%,原因:2022年预算保障工资标准有所提高。(基本工资1065.74万、津贴补贴276.94万、奖金及在职五项奖570.81万、住房公积金238.41万、绩效工资500.66万、医疗保险费149万、养老保险等408.02万)

2.商品和服务支出370.0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增加2.94万元,增长1%,原因:2022年预算在校学生人数增加,政府保障的公用经费增加。(办公费8.20万、水电费23.90万、邮电费7.10万、物业管理费67.00万、差旅费7.40万、维修(护)费84.80万、公务接待费6.52万、培训费15.30万、工会经费31.33万、福利费41.92万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8.00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较上年减少12.90万元,原因:2022年预算保障人员有减少。(离退休经费228.0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07.68万元,比去年预算3836.05万元减少28.37万元,同比减少0.01%,其中:基本支出3807.68万元,比去年预算38.6.05万元减少28.37万元。原因:2021年预算有政策性增资补发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为空表,曾都区府河镇中心学校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运行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70.0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8.20万、水电费23.90万、邮电费7.10万、物业管理费67.00万、差旅费7.40万、维修(护)费84.80万、公务接待费6.52万、培训费15.30万、工会经费31.33万、福利费41.92万等),比去年预算数增加2.94万元,增长1%。主要原因是:因在校学生人数增加,政府保障的公用经费增加。

(七)政府采购情况

反映2022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6.84万元、面向中小企业及小微企业采购金额16.84万元、份额比例100%较上年减少0.88万元,减少4.9%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84万元、工程预算0万元、服务预算0万元,原因:单位压缩一般性支出。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单位 2022年初资产总额5458.21万元,流动资产371.49万元、固定资产分项明细数额房屋2555.27万元、构筑物559.58万元、通用设备347.56万元、专用设备80.56万元、图书33.00万元、家具244.92万元等较上年流动资产减少415.96万元,减少52%,原因:单位按要求加大了支付力度。

九、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22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二、202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曾都区府河镇中心学校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6.52万元,比上年减0.30万元,同比减少5%,主要原因是:压缩一般性开支。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同比增加0%

公务接待费6.52万元,比上年减0.30万元,同比减少5%,主要原因是:单位压缩一般性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同比增加0%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同比增加0%


第三部分曾都区府河镇中心学校2022年单位 预算表

此表无数据


此表无数据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单位 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

长期目标1:一是保教师队伍稳定,学校正常运转,二是保校舍安全、学生安全。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设置了三个二级指标,包括质量指标:教学计划完成率达100%,指标设立依据是年初目标值;时效指标:按规定及时发放工资达100%,指标设立依据是年初目标值;成本指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补助标准,初中生850/年,小学生650/年,指标设立依据是年初目标值。

效益指标:设立一个二级指标,义务教育入学率达100%,指标设立依据为年初目标值;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逐步改善,指标设立依据为年初目标值。

满意度指标:师生满意度达98%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年初目标值。

年度目标1:一是保教师队伍稳定,学校正常运转,二是保校舍安全、学生安全。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设置了三个二级指标,包括质量指标:教学计划完成率达100%,指标设立依据是年初目标值;时效指标:按规定及时发放工资达100%,指标设立依据是年初目标值;成本指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补助标准,初中生850/年,小学生650/年,指标设立依据是年初目标值。

效益指标:设立一个二级指标,义务教育入学率达100%,指标设立依据为年初目标值;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逐步改善,指标设立依据为年初目标值。

满意度指标:师生满意度达98%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年初目标值。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中期目标1:一是保教师队伍稳定,学校正常运转,二是保校舍安全、学生安全。

年度目标1:一是保教师队伍稳定,学校正常运转,二是保校舍安全、学生安全。

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设置了三个二级指标,包括质量指标: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指标设立依据是年初目标值;时效指标:2022年一年,指标设立依据是年初目标值;成本指标:改扩建每平方800元,新建15002000元,指标设立依据是年初目标值。

效益指标:设立一个二级指标,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校舍安全无事故,指标设立依据为年初目标值;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逐步改善,指标设立依据为年初目标值。

满意度指标:师生满意度达95%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年初目标值。

产出指标:设置了三个二级指标,包括质量指标:教学计划完成率达100%,指标设立依据是年初目标值;时效指标:按规定及时发放工资达100%,指标设立依据是年初目标值;成本指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补助标准,初中生850/年,小学生650/年,指标设立依据是年初目标值。

效益指标:设立一个二级指标,义务教育入学率达100%,指标设立依据为年初目标值;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逐步改善,指标设立依据为年初目标值。

满意度指标:师生满意度达98%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年初目标值。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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