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都区南郊综合执法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曾都区南郊综合执法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曾都区南郊综合执法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曾都区南郊综合执法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曾都区南郊综合执法中心2022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曾都区南郊综合执法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自然资源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定。拟订辖区内综合执法年度工作计划,并承担相关工作。
2)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和监督检查权,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街道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区直有关职 能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3)承担南郊街道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不含建筑渣土执法)、生态环境、交通管理、市场管理、 水务管理(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自然资源、市容秩序、 广告经营等方面综合执法工作。负责街道"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负责与区直部门行政执法协调配合工作。
4)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曾都区南郊综合执法中心于2020年11月成立,是属于南郊街道办事处二级单位。内设机构共5个,分别为:综合办公室,法规宣教办公室,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
本单位事业编制18人,实有人员20人,其中在职在编18人,管理员2人。
第二部分 曾都区南郊综合执法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收入总计360.36万元上年收入总计0万元,同比增加360.36万元,同比增长100 %,原因是本单位是新成立单位,2021年没有编制预算,所以2022年没有上年数对比。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6.96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支出总计360.36万元,上年支出总计0万元,同比增加360.36万元,同比增长100 %,原因是本单位是新成立单位,2021年没有编制预算,所以2022年没有上年数对比。
一是按资金性质分类: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336.96万元,占比93.5%;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支出0万元,占比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支出0万元,占比0%;单位资金支出3.42万元,占比6.5%。
二是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类)307.23万元,占比85.3%;社会保障和就业20.9万元,占比5.8%;医疗卫生9.58万元,占比2.7%;住房保障支出22.65万元,占比6.3%。
预算支出比去年增加(或减少)的原因:新成立单位,没有上年数对比。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6.96万元,新成立单位,没有上年数对比。其中:基本支出291.6万元,项目支出45.36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单位 2022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万元。其中,办公费2.5万、水电费1.5万、邮电费0.5万、差旅费1万、维修(护)费1万、公务接待费0.52万、培训费0.5万、工会经费1.99万、福利费1.99万、印刷费0.5万、专用材料费1万、劳务费10万、委托业务费4万。新成立单位,没有上年数对比。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总额55.36万元,面向中小企业采购55.36万元,占比100%;小微企业采购金额39.16万元,占比70.7%。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9万元、工程预算0万元、服务预算43.46万元。新成立单位,没有上年数对比。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2022年初资产总额12.19万元,新成立单位,没有上年数对比。
1、流动资产2.16万元,新成立单位,没有上年数对比。其中,货币资金0万元,财政应返还额度2.16万元,其他应收款净额0万元。
2、非流动资产10.03万元,新成立单位,没有上年数对比。其中,固定资产净值10.03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
(九)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0万元,购买的服务内容:无。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曾都区东城综合执法中心“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5.72万元,新成立单位,没有上年数对比。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公务接待费0.52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2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第三部分 曾都区南郊综合执法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此表无数据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
长期目标为:开展环境秩序集中整治,突出重点,加大对长期占道经营、马路市场、肆意采沙和各种行为的治理力度,明确整治责任,通过整治确保辖区秩序全面提档升级;按照协调联动的要求,与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深度融合,确保人员下到社区、工作干在社区、岗位设在社区,改进传统的执法和管理模式,促进执法方式的转型提档升级;创新城市管理方式方法,坚持多措并举,进一步深化齐抓共管的 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城市执法管理力量整合的良好机制,营造良好执法环境,深化“街道吹哨部门报到”的工作机制,形成综合执法的强大效应,推动街道综合执法工作向更深广度、更大力度、更高标准迈进,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管理局面;坚持理论学习与日常法律法规的学习有机统一,将依法行政与注重宣传教育有机起来,培养执法人员执法办案能力、宣传教育能力,坚持学习和工作两手抓,相互促进,打造法制综合执法队伍。
年度目标为:开展环境秩序集中整治,突出重点,加大对长期占道经营、马路市场、肆意采沙和各种行为的治理力度,明确整治责任,通过整治确保辖区秩序全面提档升级;按照协调联动的要求,与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深度融合,确保人员下到社区、工作干在社区、岗位设在社区,改进传统的执法和管理模式,促进执法方式的转型提档升级;创新城市管理方式方法,坚持多措并举,进一步深化齐抓共管的 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城市执法管理力量整合的良好机制,营造良好执法环境,深化“街道吹哨部门报到”的工作机制,形成综合执法的强大效应,推动街道综合执法工作向更深广度、更大力度、更高标准迈进,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管理局面;坚持理论学习与日常法律法规的学习有机统一,将依法行政与注重宣传教育有机起来,培养执法人员执法办案能力、宣传教育能力,坚持学习和工作两手抓,相互促进,打造法制综合执法队伍。
2、长期目标,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市容管理范围=109平方公里,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经验;管理集贸市场=5处,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经验;
效益指标:取缔出门出窗经营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经验;取缔流动占道经营率≥98%,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经验;综合执法投诉率≦10次,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经验。
满意度指标:市民对市容秩序满意率≥80%,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经验。
3、年度目标,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市容管理范围=109平方公里,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经验;管理集贸市场=5处,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经验;
效益指标:取缔出门出窗经营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经验;取缔流动占道经营率≥98%,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经验;综合执法投诉率≦10次,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经验。
满意度指标:市民对市容秩序满意率≥80%,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经验。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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