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房屋征收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
  • 发布时间:2021-12-13 08:52
  • 信息来源:曾都区房屋征收中心
  • 审核人: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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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都区房屋征收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曾都区房屋征收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曾都区房屋征收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曾都区房屋征收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曾都区房屋征收中心2022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曾都区房屋征收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审核辖区内住房租赁补贴发放,负责组织公共租赁住房申报和初审工作;指导和督促老旧小区改造和提档升级工作;拟订辖区内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配套政策;负责编制辖区内年度房屋征收计划;对项目征收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把关;督促落实辖区内房屋安全管理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依据《关于设立曾都区汽车产业办公室等事项的通知》(随编发[2017]2号)文件经研究,决定设立曾都区房屋征收中心,为区城乡规划建设局所属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曾都区房屋征收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1。事业编制 11个实有在职人数 14 人,(事业编制 12人,在职无编2)离退休人数 0 人。

第二部分曾都区房屋征收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收入总计199.15万元(上年收入总计142.84万元,同比增加56.31万元,同比增加39.42%增加原因为本年度新招聘了7名工作人员,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9.15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上年结转收入为4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支出总计199.15万元(上年支出总计142.84万元,同比增加56.31万元,同比增加39.42%增加原因为本年度新招聘了7名工作人员,人员经费增加)。包括: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类)183.1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0万元:主要用于区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4.04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6.4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129.5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81万、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5.02万。(基本工资24.07万、津贴补贴6.27万、奖金13.5万、在职五项奖0万、住房公积金6.47万、住房补贴1.35万、医疗保险费4.04万、乡镇工作补贴0万)

2.商品和服务支出13.6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0.4万、印刷费0.3万、水电费0.35万、邮电费0.3万、维修(护)费0.2万、会议费0.4万、培训费0.5万、公务接待费0.26万、劳务费3.38万、工会经费0.82万、福利费1.15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6万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离退休经费0万元、住房公积金0万元等)

4.其他支出3.48元。(设备购置费3.48万元

预算支出比去年增加的原因:预算支出比上年增加56.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0.31万元,项目支出减少36.74万元。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增加;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压缩了项目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9.15万元,比去年预算142.84万元增加16.31万元,同比增加8.75 %,其中:基本支出143.15万元,比年初预算90.10万元增加53.05万元,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增加;项目支出16万元,比年初预算52.74万元减少36.74万元同比减少69.6 %,。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压缩了项目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房屋征收中心无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2年,房屋征收中心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部门 2022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3.62 万元,(办公费0.4万、印刷费0.3、电费0.35万、邮电费0.3万、差旅费0.3万、维修(护)费0.2万、会议费0.4万、培训费0.5万、公务接待费0.26万、劳务费3.38、工会经费0.82万、福利费1.15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6),比去年预算数增加10.62万元,增长354%。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增加,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支出增加。人员编制数量增加(7人),人员及工作经费相应增加。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征收中心预算政府采购3.4万元主要用于打印纸、其他纸制品,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减2.05万元,减少37.61%原因: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初资产总额158.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7.55万元,非流动资产净值1.35万元,流动资产比上年增加89.26万元,增长130%原因本年度新增人员经费及机关事业社会养老保险未缴纳固定资产净值1.34万,较上年增加0.88,同比增加1.52%,原因是购买了办公用品

(九)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6万元,购买的服务内容主要有:退伍安置人员。

二、202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曾都区房屋征收中心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5.26万元,比上年增2.2万元,同比增加71.8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物价上涨。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同比增加0%,主要原因是:无

公务接待费0.26万元,比上年增0.2万元,同比增加76.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经费相应增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比上年增2万元,同比增加66.66%,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同比增加0%,主要原因是:无



  1. 曾都区房屋征收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此表无数据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长期目标11老旧小区改造2公共租赁住房配合市本级分配公共租赁住房,发放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3房屋征收

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进度指标按照曾都区房屋征收中心工作计划,完成年内项目组织管理任务,做好各类项目执行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各类项目按计划有效实施,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产出成本指标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精神通过政府采购等多种方式,合理安排资金投向,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社会效益指标通过项目的实施,扎实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提升服务水平,保障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群众满意度指标通过项目的实施,力争相关部门和服务对象对我单位项目实施的满意度达到较好水平,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年度目标1:审核辖区内住房租赁补贴发放,负责组织公共租赁住房申报和初审工作;指导和督促老旧小区改造和提档升级工作;拟订辖区内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配套政策;负责编制辖区内年度房屋征收计划;对项目征收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把关;督促落实辖区内房屋安全管理任务。

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进度指标按照曾都区房屋征收中心工作计划,完成年内项目组织管理任务,做好各类项目执行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各类项目按计划有效实施,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产出成本指标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精神通过政府采购等多种方式,合理安排资金投向,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社会效益指标通过项目的实施,扎实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提升服务水平,保障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群众满意度指标通过项目的实施,力争相关部门和服务对象对我单位项目实施的满意度达到较好水平,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附件4-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2年度)

部门名称

曾都区房屋征收中心

填报人

叶朝霞

联系电话

3319736

部门职能概述

审核辖区内住房租赁补贴发放,负责组织公共租赁住房申报和初审工作;指导和督促老旧小区改造和提档升级工作;拟订辖区内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配套政策;负责编制辖区内年度房屋征收计划;对项目征收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把关;督促落实辖区内房屋安全管理任务。

人员基本情况

实有在职人员合计(9+2

在职在编人员(9)

在职无编人员(2)

11

9

2

部门总体资金情况(万元)

总体资金情况

2022年预算金额(C

2021年预算金额(D

预算增减变化(C-D

收入构成

财政拨款

159.15

122.84

29.55%

其他资金

40

20

100%

199.15

142.84

39.42%

支出构成

基本支出

183.15

90.1

103.27%

项目支出

16

52.74

-69.66%

199.15

142.84

39.42%

年度整体绩效总目标

1老旧小区改造:改造项目42个,改造住户11724户,改造面积116.4323万平方米。道路和管网得到了很好的改善,受到住户的一致好评;2公共租赁住房:配合市本级分配公共租赁住房,发放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3房屋征收:2022年预计征收城区房屋1100户。

年度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

产出指标

公共服务

完成率

100%


办结率

100%


满意率

100%


公共管理

完成率

100%


办结率

100%


满意率

100%


公共产品

完成率

100%


办结率

100%


满意率

100%


年度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完成率

100%


办结率

100%


满意率

100%


社会效益

完成率

100%


办结率

100%


满意率

100%


生态效益

完成率

100%


办结率

100%


满意率

100%


可持续影响

完成率

100%


办结率

100%


满意率

100%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满意率

100%


行数不够,可以增加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 2022年度一般重点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 0个,资金 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0%。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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