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
  • 发布时间:2021-12-13 08:50
  • 信息来源:曾都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审核人: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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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都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曾都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曾都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曾都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曾都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2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关于学生资助的方针、政策;根据上级相关文件,制定和完善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的相关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制定学生资助工作流程并提供咨询业务。
  (二)负责组织实施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工作。
   (三)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审核、贷后管理工作。
  (四)负责宣传国家、省、市、和本级各项学生资助政策。
(五)认真做好包括诚信、感恩、励志教育等在内的资助育人工作。
(六)积极引导鼓励社会各界面向各级各类学校设立奖助学金,认真做好社会资助管理工作。
(七)认真做好有关资助数据的统计、汇总及上报工作。
(八)落实上级部门交代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单位性质: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编制5名。实有在编在岗4名,借用人员2名。

(二)财务隶属关系:隶属教育局二级单位,财务由财政局统一管理。

(三)其他事项:办公地点设在曾都区教育局一楼,无自己的办公用地房屋资产。

第二部分曾都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收入总计1935.4万元(上年收入总计390.73万元,同比增加1544.67万元,同比增加39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02.2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支出总计1935.4万元(上年支出总计390.73万元,同比增加1544.67万元,同比增加395%)。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902.2万元。包括: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类)45.5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6.81万元:主要用于区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3.88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5.项目支出1841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58.8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基本工资22.47万、津贴补贴5.3万、奖金6万、在职五项奖9.36万、住房公积金5万、医疗保险费3.12万、)

2.商品和服务支出0.8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0.87万)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离退休经费1.5万元)

4.项目支出1841万元。

预算支出比去年增加(或减少)的原因:预算支出比上年增加1544.67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 转移支付资金增加 。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35.4万元,比去年预算增加1544.67万元,同比增加395%,其中:基本支出94.4万元,项目支出1841万元。基本支出比去年增加34.67万元,项目支出比去年增加1510万元。原因:基本支出人员工资上涨,新进人员;项目支出转移性支付中央和省级资金预算发生变化。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本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部门 2022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4万元,比去年预算数增加34.67万元,增长58%。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数量增加工资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货物、服务、工程等政府采购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资产总额14.1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4万元,非流动资产净值6.73万元。流动资产比上年减少6.97万元,减幅50%,主要原因:上级拨款补助减少。非流动资产与上年持平。

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本单位2022年无政府购买的服务的情况

二、202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曾都区学生资助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万元,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压缩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减0万元,同比减少 0 %,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压缩支出。

公务接待费0万元,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压缩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减0万元,同比减少0 %,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压缩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0万元,同比减少0%,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压缩支出。



第三部分  曾都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确保学前教育、中等职业学校、高中阶段各项国家资助政策按规定得到落实,单位正常运转。

2、长期目标:确保学前教育、中等职业学校、高中阶段各项国家资助政策按规定得到落实。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国家资助款发放100%,时效指标为1年,工资及时发放率100%,  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以及各上级部门考核要求。  

效益指标:基础教育质量认可度>98%,师生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以及各上级部门考核要求。

3、年度目标:确保学前教育、中等职业学校、高中阶段各项国家资助政策按规定得到落实。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国家资助款发放100%,时效指标为1年,工资及时发放率100%,  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以及各上级部门考核要求。  

效益指标:基础教育质量认可度>98%,师生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以及各上级部门考核要求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2年度)

部门名称

曾都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填报人

刘颖

联系电话

0722-3590469

部门职能概述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关于学生资助的方针、政策;根据上级相关文件,制定和完善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的相关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制定学生资助工作流程并提供咨询业务。
  (二)负责组织实施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工作。
   (三)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审核、贷后管理工作。
  (四)负责宣传国家、省、市、和本级各项学生资助政策。
(五)认真做好包括诚信、感恩、励志教育等在内的资助育人工作。
(六)积极引导鼓励社会各界面向各级各类学校设立奖助学金,认真做好社会资助管理工作。
(七)认真做好有关资助数据的统计、汇总及上报工作。
(八)落实上级部门交代的其他工作。

人员基本情况

实有在职人员合计(A+B

在职在编人员(A)

在职无编人员(B

4

4

0

部门总体资金情况(万元)

总体资金情况

2022年预算金额(C

2021年预算金额(D

预算增减变化(C-D

收入构成

财政拨款

1902.2

390.73

362%

其他资金

33.19

0

33%

1935.4

390.73

395%

支出构成

基本支出

1902.2

390.73

362%

项目支出

33.19

0

33%

1935.43

390.73

395%

年度整体绩效总目标

确保学前教育、中等职业学校、高中阶段各项国家资助政策按规定得到落实。

年度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

产出指标

公共服务

国家资助资金发放率

100%








公共管理

按规定及时发放率

100%








公共产品

资助对象认定

100%








年度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

促进教育公平

>98%








生态效益

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








可持续影响

促进教育协调发展

均衡协调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受助对象满意度

>95%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确保学前教育、中等职业学校、高中阶段各项国家资助政策按规定得到落实,单位正常运转。

2、长期目标:确保学前教育、中等职业学校、高中阶段各项国家资助政策按规定得到落实。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国家资助款发放100%,时效指标为1年,工资及时发放率100%,  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以及各上级部门考核要求。  

效益指标:基础教育质量认可度>98%,师生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以及各上级部门考核要求。

3、年度目标:确保学前教育、中等职业学校、高中阶段各项国家资助政策按规定得到落实。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国家资助款发放100%,时效指标为1年,工资及时发放率100%,  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以及各上级部门考核要求。  

效益指标:基础教育质量认可度>98%,师生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以及各上级部门考核要求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中期绩效目标

年度绩效目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计算符号

指标值

计量单位

备注(选填)

指标值说明(选填)


确保学前教育、中等职业学校、高中阶段各项国家资助政策按规定得到落实。

确保学前教育、中等职业学校、高中阶段各项国家资助政策按规定得到落实。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资助资金发放

=

100%

%









质量指标

贫困生认定

=

100%

%









时效指标

2023年一年

=

一年

一年









成本指标

单位造价

=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资金发放率

=

100%

%









社会效益指标

促进教育公平

持续提高

持续提高

持续提高









生态效益指标

保护环境

保护环境

保护环境

保护环境









可持续影响指标

可持续影响力

扩大

扩大

扩大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师生满意度

>

95%

%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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