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都区南郊擂鼓墩中心学校2022年部门预算(汇总)
目 录
第一部分 曾都区南郊擂鼓墩中心学校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曾都区南郊擂鼓墩中心学校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曾都区南郊擂鼓墩中心学校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曾都区南郊擂鼓墩中心学校2022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曾都区南郊擂鼓墩中心学校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南郊擂鼓墩中心学校隶属曾都区教育局,下辖1所公办全日制初级中学,小学4所。其宗旨和业务范围是实施初中和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教育系统的教育、教学管理、初中和小学学历教育。” 培养目标为:培养具有良好道德素质,扎实的基础理论,健康的心理素质,健全的人格素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者和接班人。南郊擂鼓墩中心学校在曾都区教育局的领导下履行如下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贯彻执行区教育局规章制度。
2.制定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以及本校实际的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
3.依法动员、组织适龄少年入学,严格控制辍学,推进普及义务教育。
4.组织开展本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科研兴教,科研兴校。负责对本校教育教学业务的具体管理,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及教研教改工作,全力推进素质教育实施。
5.按照干部和教师的职数、编制和管理权限,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工作规章制度,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的,负责本校教师人事管理、继续教育、考核考评等工作。
6.负责本校财务和基建管理,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件等工作,为师生提供优美和谐的学习和工作环境。核算和发放教职工工资, 维护教职工利益,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
7.指导、管理、检查、评价本校及下辖小学的教育教学工作,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按照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实施高、初中的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8.建立健全学生学籍管理制度,按国家教育部颁布的规定管理学生学籍,建立学生档案。
9.在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认真按要求组织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让广大学生享受到国家的惠民政策。
10.在区教育局和南郊办事处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学校的安全管理,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努力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谋划布局,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本部门共5个单位,中学1所、小学4所。南郊擂鼓墩中心学校内设科室4个,分别是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办公室,预算数据包括:本级、中心小学、白云小学、马家榨小学、擂鼓墩小学预算。编制数217人,实有人数220人,2022在校生3659人(初中生1400人、小学生2259人)。
第二部分 曾都区南郊擂鼓墩中心学校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收入总计4137.61万元(上年收入总计4119.89万元,同比增加17.72万元,同比减少 0.4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11.61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增幅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支出总计4137.61万元(上年支出总计4119.89万元,同比增加17.72万元,同比增加 0.43%)。包括:其中教育支出3270.94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79.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4.54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8.57%;卫生健康支出263.54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6.37%;住房保障支出248.6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6%。支出预算比上年增加17.72万元,增幅0.43%。增幅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教育支出3270.9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354.54万元:主要用于区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63.54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248.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3240.5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基本工资1170.78万元 、津贴补贴176.57万元 、奖金544.27万元 、绩效工资475.69万元 、养老保险354.54住房公积金248.6万元 、住房补贴50.12万元 、医疗保险费155.37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费108.16万元、乡镇工作补贴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53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307.0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30.1万元 、水电费35.21万元 、邮电费0.3万元 、物业管理费11.5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差旅费3.25万元 、维修(护)费64.33万元 、会议费0万元 、购置费0万元 、公务接待费3.75万元 、培训费11.3万元 、工会经费32.93万元 、福利费43.63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7.42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4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离退休经费364万元、住房公积金0万元等)
4.其他支出0元。(主要是 :无 ,其中: 设备购置费0万元等)
预算支出比去年增加的原因:预算支出比上年增加17.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7.7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0万元。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 ;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 :无 。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11.61万元,比去年预算3968.46万元,减少56.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11.61万元,比年初预算3968.46万元,减少56.8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0万元,增加0万元。原因:基本支出增加原因为工资调标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本单位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总额5万元、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金额5万元、份额比例100%,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的增2万元。增幅60%,原因是:添置办公设备。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资产总额3282.63万元,比上年增加1211.44万元,增幅58.49%,主要原因:1、财政应返额度增加;2、补记房屋及构筑物大型修缮转固定资产。
流动资产688.96万元(其中:货币资金0.56万元、财政应返还额度596.38万元、其他应收款净额92.03万元),比上年增加133.064万元,增幅23.94%主要原因:财政应返额度增加。
固定资产原值3808.57万元(其中:房屋2344.12万元、构筑物310.98万元、通用设备582.66万元、专用设备247.05万元、图书44.69万元、家具279.08万元),比上年增加1232.51万元,增幅47.84%,主要原因:补记房屋及构筑物大型修缮转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原值124.27万元,比上年增加0元,增幅0%。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曾都区南郊擂鼓墩中心学校“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3.75万元,比上年减少2.89万元,同比减少43.61%,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压缩支出。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同比增加0 %,主要原因是:无
公务接待费3.75万元,比上年减少2.89万元,同比减少43.61%,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压缩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同比增加0%,主要原因是:无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同比增加0%,主要原因是:无
第三部分 曾都区南郊擂鼓墩中心学校2022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保教师队伍稳定; 保校舍安全、学生安全。年度绩效目标设置了2个一级指标、8个二级指标。
2、长期目标:保教师队伍稳定、保校舍安全、学生安全,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教学计划完成率100%,按规定及时发放率100%,完成率100%,; 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以及各上级部门考核要求。
效益指标:教学办学环境认可度>98%,环境保护达标,促进教育协调发展均衡,师生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以及各上级部门考核要求。
3、年度目标:保教师队伍稳定、保校舍安全、学生安全,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教学计划完成率100%,按规定及时发放率100%,完成率100%,; 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以及各上级部门考核要求。
效益指标:教学办学环境认可度>98%,环境保护达标,促进教育协调发展均衡,师生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以及各上级部门考核要求。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本部门本年度无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曾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