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都区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中心
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曾都区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曾都区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曾都区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曾都区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中心2022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曾都区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为非公有企业投诉提供平台,统一受理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负责人的投诉,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参与有关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政策研究,提出改善非公有制企业 发展的环境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和协调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中心业务,并将着力打造“五大平台”:企业与政府、企业与商协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交流合作平台;解读党委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的宣传动员平台;开展法律和经济服务的综合服务平台;引导企业诚信经宫的信用信息应用平台;评价营商环境数据分析平台。
二、部门基本情况
曾都区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中心是曾都区工商联下
属二级预算单位,与工商联机关联合办公。宗旨:倾听企业心声,反映企业诉求,维护企业权益,服务企业发展。
人员构成情况
曾都区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中心人员编制2人(行政编制0人+工勤编制 0人+事业编制2人)
曾都区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中心实有在职人数1 人(行政编制 0人+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人)
曾都区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中心退休人数 0人
二部分 曾都区非公有制投诉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收入总计18.23万元(上年收入总计17.13万元,同比增加1.1万元,同比增加6.4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3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上级补助收入7.30万元。 收入增加原因是人员经费正常浮动增加。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支出总计18.23万元(上年支出总计17.13万元,同比增加1.10万元,同比增加6.42%)。包括: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类)15.5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22万元:主要用于区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0.56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0.8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18.0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基本工资3.88万元、津贴补贴0.73万元、奖金1.5万元、绩效工资1.93万元、养老保险缴费1.22万元、住房公积金0.89万元、医疗保险费0.5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3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0.2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印刷费0.2万元、福利费0.02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离退休经费0万元、医疗费补助0万元等)
4.资本性支出0万元。
预算支出比去年增加的原因:预算支出比上年增加1.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0万元持平。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正常浮动;无项目支出预算,无数据分析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93万元,比去年预算10.83万元增加0.10万元,增加0.92%,其中:基本支出10.93万元,比上年预算10.83万元增加0.01万元,增加0.92%,项目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0万元增加0万元,增加0%。增加原因:是人员经费正常浮动增加。
基本支出比去年增加0.0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比去年0万元持平。原因: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正常浮动;无项目支出预算,无数据分析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曾都区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中心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曾都区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中心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部门 2022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22万元,其中:印刷费0.2万元、福利费0.02万元。比去年预算数0.20万元增加0.02万元,增加10%。主要原因是:增加印刷费支出预算。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面向中小企业及小微企业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工程预算0万元、服务预算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0万元持平,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曾都区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中心与曾都区工商联联合办公,合并一套账务处理,曾都区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中心未编报政府采购预算,所以无政府采购情况增减变化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曾都区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中心是曾都区工商联二级事业单位,与工商联机关联合办公,国有资产情况合并曾都区工商联,所以,曾都区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中心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0万元,原因是曾都区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中心本年度无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 年曾都区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中心“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 0万元, 比上年“三公” 经费预算 0万元增加0万元,增加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与上年都均无“三公”经费预算。
因公出国(境) 费 0 万元,比上年因公出国(境) 费 预算 0万元增加0万元,增加0%, 主要原因是:曾都区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中心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
公务接待费 0万元,比上年公务接待费预算 0万元增加0万元,增加0%, 主要原因是:曾都区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中心无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万元,比上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0万元增加0万元,增加0%, 主要原因是:曾都区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中心无公务用车,公务车保有量 0 辆,无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 比上年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 0万元增加0万元,增加0%, 主要原因是:曾都区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中心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
第三部分 曾都区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此表无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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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曾都区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中心与曾都区工商联联合办公,合并一套账务处理,曾都区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中心未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无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及说明。
此表无数据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曾都区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中心未设独立账套,与曾都区工商联联合办公,合并一套账务处理,本年度无项目预算,所以无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及说明。
此表无数据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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