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都区城南新区管理委员会退役军人服务站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曾都区城南新区管理委员会退役军人服务站(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曾都区城南新区管理委员会退役军人服务站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曾都区城南新区管理委员会退役军人服务站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曾都区城南新区管理委员会退役军人服务站2022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曾都区城南新区管理委员会退役军人服务站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协助做好退役军人行政关系、组织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2、协助做好退役军人来访接待、来信办理和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以及心理疏导、权益咨询、政策解答、法律服务和涉退役军人舆情的收集、引导等工作;
3、协助做好军属、烈属、伤病残军人、带病返乡退役军人服务等事务性工作;
4、协助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数据采集、资料管理、汇总分析等工作;
5、负责为退役军人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和政策咨询,协助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承办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招聘会、推介会等,搭建就业创业、困难退役军人军属帮扶援助平台;
6、完成本级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城南新区管理委员会退役军人服务站于2019年5月成立,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编制4名,在编4人,实有4人,在岗2人。
第二部分 曾都区城南新区管理委员会退役军人服务站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收入总计44.94万元(上年收入总计0万元,为新增单位)。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94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支出总计44.94万元(上年支出总计0万元,为新增单位)。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类)39.7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34.55万元:主要用于区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99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3.1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38.9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基本工资12.86万、津贴补贴2.85万、奖金6万、绩效工资7.69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35万、住房公积金3.19万、医疗保险费1.99万)
2.商品和服务支出0.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0.12万、工会经费0.41万、福利费0.27万)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离退休经费0万元、住房公积金0万元等)
4.其他支出0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74万元,为新增单位,其中:基本支出39.74万元 。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2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部门 2022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0.8万元(公务接待费0.12万、工会经费0.41万、福利费0.27万),为新增单位。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本部门无房屋,公务用车,无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九)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无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曾都区城南新区管理委员会退役军人服务站“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12万元,为新增单位,无上年数据。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为新增单位,无上年数据。
公务接待费0.12万元,为新增单位,无上年数据。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为新增单位,无上年数据。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为新增单位,无上年数据。
第三部分 城南新区管理委员会退役军人服务站2022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公开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并对相关指标设置情况进行说明。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公开本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并对相关指标设置情况进行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曾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