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都区文化和旅游局汇总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曾都区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曾都区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曾都区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曾都区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曾都区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行业政策措施。
(二)拟定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工作。推进文化、旅游、体育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体制机制改革。
(三)科学执行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部门预算,严格财政资金使用与监管,统筹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统计工作。
(四)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全区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五)负责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公共事业发展, 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公共服务建设, 深入实施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惠民工程, 统筹推进本系统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管理全区文物和博物馆事业,负责全区文物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和展示利用等工作。指导、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组织实施。管理指导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负责全区文物科技保护和科研工作,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与信息化建设。
(七)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督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负责推进全区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
(八)指导、管理全区体育事业。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青少年体育、竞技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全区社会体育组织建设和管理。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员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九)统筹规划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产业, 组织实施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产业发展。
(十)指导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市场发展,对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 推进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依法规范市场。指导全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组织查处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十一)指导、管理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对外及对港澳台宣传推广和交流合作工作,组织大型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推动曾都文化走出去。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曾都区文化和旅游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区广播电视局、区体育局、区文物局牌子。本说明是2022年区文化和旅游局部门汇总预算编报说明。
(一)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曾都区文化和旅游局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单位包括文旅局机关和一个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曾都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四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曾都区旅游和文物发展中心、曾都区群众艺术馆、曾都区考古队、随州市曾都区九口堰新四军第五师革命旧址纪念馆。
(二)人员构成情况
文化和旅游局行政编制为7名,事业编制47人。实际在职48人,退休53人,遗属2人。系统机构和人员设置具体如下:
序号 | 单 位 | 单位性质 | 编制人数 | 在职人数 | 退休人数 |
1 | 曾都区文化和旅游局机关 | 行政单位 | 7 | 7 | 7 |
2 | 曾都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副科级)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10 | 6 | 4 |
3 | 曾都区旅游和文物发展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6 | 6 | 3 |
4 | 曾都区群众艺术馆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20 | 19 | 34 |
5 | 曾都区考古队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5 | 5 | 2 |
6 | 随州市曾都区九口堰新四军第五师革命旧址纪念馆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6 | 5 | 3 |
合 计 | 54 | 48 | 53 |
第二部分 曾都区文化和旅游局系统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收入总计4090.94万元(上年收入总计1951.74万元,同比增加2139.2万元,同比增加109.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44.59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本系统单位新增人员共7名,二是本年度预算新增上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及本级项目,三是本年度预算的上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资金较上年度有所增加。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支出总计4090.94万元(上年支出总计1,951.74万元,同比增加2139.2万元,同比增加109.6%)。包括: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3583.19万元:主要用于曾都区文化和旅游局系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55.42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区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59.01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43.3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5、其他支出(类)350万元:主要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804.27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基本工资171.42万元、津贴补贴55.22万元、奖金126.43万元、伙食补助费11.5万元、绩效工资71.3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5.4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5.1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8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7.98万元、住房公积金76.4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80.5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810.9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单位开展业务发生的项目支出。(办公费22.15万元、印刷费16.3万元、水费1.4万元、电费10.6万元、邮电费2.56万元、差旅费5.8万元、维修(护)费16.1万元、租赁费3.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会议费1.7万元、培训费0.2万元、公务接待费3.25万元、劳务费126.2万元、委托业务费870.86万元、工会经费5.23万元、福利费12.28万元、其他交通费16.4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95.83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9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离退休经费86万元、医疗费补助3万元等)
4.其他支出386.7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办公设备购置及单位开展业务专用设备购置,其中:办公设备购置36.7万元、专用设备购置350万元)
预算支出比去年增加的原因:预算支出比上年增加2139.2万元,同比增加109.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49.05万元,同比增加41.81%,项目支出增加1890.15万元,同比增加139.39%。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二级单位旅游和发展中心新增人员2名及群众艺术馆新增人员5名等导致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预算新增上级专项转移支付义地岗安防工程专项、九口堰纪念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整体规划、曾随文化遗址保护经费、义地岗枣树林墓地土地补偿金等项目,二是本年度预算的上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及体育彩票公益金项目较上年度有所增加。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22.59万元,比去年预算1567.84万元增加1854.75万元,同比增加118.3%,其中:基本支出671.59万元,比去年年初预算556.84万元增加114.75万元,同比增加20.61%,项目支出2751万元,比去年年初预算1011万元增加1740万元,同比增加172.11%。基本支出比去年增加的原因是二级单位旅游和发展中心新增人员2名及群众艺术馆新增人员5名及正常人员增资等导致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比去年增加的原因,一是本年度预算新增上级专项转移支付义地岗安防工程专项、九口堰纪念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整体规划、曾随文化遗址保护经费、义地岗枣树林墓地土地补偿金等项目;二是本年度预算的上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及体育彩票公益金项目较上年度有所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350万元,主要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较上年年初预算0万元,增加350万元,同比增加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政府性基金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项目支出功能分类没有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2年本部门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本部门共有1个行政机关,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66万元,其中办公费0.85万元,印刷费0.2万元,电费0.2万元,邮电费0.5万元,差旅费0.5万元,维修费0.2万元,会议费0.3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工会经费0.87万元,福利费1.1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4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万元,比去年预算数增加0.07 万元,增长0.45%。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津补贴中的女同志卫生费本年度列入公用经费福利费中。
2022年本部门共有5个事业单位,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0.3万元,其中办公费3万元,印刷费5.2万元,水电费2.5万元,邮电费0.52万元,差旅费1.8万元,维修(护)费2.2万元,租赁费1万元,会议费0万元,劳务费5万元,委托业务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1.09万元,工会经费4.06万元,福利费4.8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8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18万元,比去年预算数增加11.19万元,增长38.4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用经费为全口径预算及上年度津补贴中的女同志卫生费本年度列入公用经费福利费中。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5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5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较上年采购预算总额514.38万元同比增加1439.52万元,同比增加279.8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旅游和文物发展中心新增义地岗安防工程专项政府采购。其中:面向中小企业1567.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80.22%。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金额386.4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19.78%。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部门2022年年初资产总额1112.76万元,流动资产973.34万元、非流动资产139.42万元。固定资产原值312.17万元。
2022年年初资产总额较上年增加404.91万元,同比增加57.2%,主要原因是本年结余资金增加及其他应收款增加。
(九)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22年预算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389.1万元,购买的服务内容主要有:基本公共服务389.1万元,包括广播电视“村村响、户户通”网络服务、送戏下乡(进校园)惠民演出、体育赛事、文化活动、文物保护等支出。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曾都区文化和旅游局系统“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4.25万元,比上年减少11.62万元,同比减少73.22 %,主要原因是:一是去年预算流动图书车工作经费全都列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二是去年预算的文物巡逻车运行维护费本年度列入其他交通费科目。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减少(增加)0 %,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
公务接待费3.25万元,比上年减少1.12万元,同比减少25.63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压缩公务接待支出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比上年减少10.5万元,同比减少91.3%,主要原因是:一是去年预算流动图书车工作经费全都列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二是去年预算的文物巡逻车运行维护费本年度列入其他交通费科目。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减少(增加)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
第三部分 曾都区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长期目标为:一是坚持做好公共文化服务;二是不断丰富群众文体活动;三是促进旅游工作稳步开展;四是积极做好广电设施保障工作;五是全力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六是提升文旅市场管理水平。年度目标为:一是坚持做好公共文化服务;二是不断丰富群众文体活动;三是促进旅游工作稳步开展;四是积极做好广电设施保障工作;五是全力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六是提升文旅市场管理水平。
2、长期目标:一是坚持做好公共文化服务;二是不断丰富群众文体活动;三是促进旅游工作稳步开展;四是积极做好广电设施保障工作;五是全力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六是提升文旅市场管理水平。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18个:一是完成送戏下乡、戏曲进校园110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二是培养戏剧人才20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三是完成群众性体育赛事15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四是发展现代服务业及旅游组织培训1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五是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180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六是器材配送数量90套,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七是文艺精品创作不少于1个,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八是1个区级平台,4个镇平台,84个村级平台、481个终端网络租用网络开通,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九是发动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参与体育比赛人数300人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十是区级及以上媒体上报道2篇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十一是免费开放参加人数2.2万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十二是群众文化活动不少于5个,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十三是“流动图书车”到社区、村组等地送图书32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十四是区级平台对镇级平台管控率、镇级平台对村级平台管控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十五是农村综合文体广场建设任务10个,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十六是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工程建设10个,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十七是体育设施建设1批,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十八是支持景区建设1个,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社会效益指标9个:一是免费开放参加人数2.2万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二是接待游客人数364万人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三是多功能厅、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分别为32.5小时、39小时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四是青少年体育运动培训班2期,每期培训40人以上,每期培训时间10天,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五是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6期,每期40人以上,每期培训时间3天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六是旅游景区环境综合治理、内部设施配套齐全9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七是做好各级平台维护工作,确保各级平台正常运行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八是“流动图书车”每年开放时间24天,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九是文化下乡正能量传递110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满意度指标2个:一是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二是群众投诉回复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3、年度目标:一是坚持做好公共文化服务;二是不断丰富群众文体活动;三是促进旅游工作稳步开展;四是积极做好广电设施保障工作;五是全力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六是提升文旅市场管理水平。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18个:一是完成送戏下乡、戏曲进校园110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二是培养戏剧人才20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三是完成群众性体育赛事15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四是发展现代服务业及旅游组织培训1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五是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180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六是器材配送数量90套,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七是文艺精品创作不少于1个,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八是1个区级平台,4个镇平台,84个村级平台、481个终端网络租用网络开通,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九是发动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参与体育比赛人数300人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十是区级及以上媒体上报道2篇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十一是免费开放参加人数2.2万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十二是群众文化活动不少于5个,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十三是“流动图书车”到社区、村组等地送图书32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十四是区级平台对镇级平台管控率、镇级平台对村级平台管控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十五是农村综合文体广场建设任务10个,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十六是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工程建设10个,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十七是体育设施建设1批,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十八是支持景区建设1个,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社会效益指标9个:一是免费开放参加人数2.2万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二是接待游客人数364万人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三是多功能厅、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分别为32.5小时、39小时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四是青少年体育运动培训班2期,每期培训40人以上,每期培训时间10天,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五是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6期,每期40人以上,每期培训时间3天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六是旅游景区环境综合治理、内部设施配套齐全9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七是做好各级平台维护工作,确保各级平台正常运行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八是“流动图书车”每年开放时间24天,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九是文化下乡正能量传递110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满意度指标2个:一是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二是群众投诉回复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 广播电视“村村响、户户通”工程及工作经费项目。主要内容是:进一步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积极推进国家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让党和政府声音走进千家万户,为确保全区“村村响、户户通”用户能正常收听收看广播电视节目,确保全区广播终端的正常运行,真正把“村村响”建成“天天响”“长期响”“优质响”,让所有用户能正常收听收看广播电视节目,为镇、村及时宣传党的政策,做好各类预警,以及日常播出提供了坚强保障。2022年预算安排23万元,其中:23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项目绩效总目标是:认真做好全区“村村响”工程各级平台、广播终端运行维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村村响”正常运行。
产出指标7个,一是区级平台电信网络租用1个,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二是镇平台电信网络租用4个,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三是村级平台电信网络租用84个,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四是终端电路通达电信网络租用481个,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五是区级平台对镇级平台管控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六是镇级平台对村级平台管控率均达到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七是确保全区“村村响、户户通”用户正常运行工作成本23万元。
效益指标2个:一是做好各级平台维护工作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二是社会公众满意度均达到95%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2、体育比赛及训练经费项目。主要内容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应发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国发〔2021〕11号)、《曾都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曾政发〔2016〕10号文件精神,为促进全民健身更高水平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健身和健康需求,让人民群众体育健身更加便利,进一步提高群众健身热情,使各项运动项目参与人数持续提升。通过各项体育赛事的开展,普及全民健身文化,大力弘扬体育精神,提高人民群众身体素质。 2022年预算安排4万元,其中:4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参与人数达到300以上,发动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参与,确保安全,有完备的安全预案和应急措施,在区级及以上媒体上报道不少于2篇。
产出指标3个:一是参与体育比赛人数300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二是区级及以上媒体上报道不少于2篇,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三是组织体育比赛及训练成本4万元,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2个:一是发动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参与度到99%,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二是参与群众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3、发展现代服务业及旅游工作经费项目。主要内容是:根据《随州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随文旅产业办发〔2021〕1号)文件要求,为充分挖掘曾都旅游资源特色,以发展红色旅游、绿色旅游、金色旅游为目标,以重点项目建设为抓手,以节庆活动为载体,积极融入长江经济带、汉江经济带、淮河经济带,借力发展,精心打造曾都旅游品牌,推动曾都旅游业快速发展。2022年预算安排8万元,其中:8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发展文化旅游,做大做强旅游产业。全年接待游客364万人,实现旅游综合收入32亿元。
产出指标3个:一是支持景区建设1个,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二是组织培训1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三是发展现代服务业及旅游工作经费8万元,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2个:一是接待游客人数364万人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二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达95%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4、旅游厕所管理维护经费项目。主要内容是:2015年以来,按照省、市要求,曾都区大力实施旅游厕所革命,共新(改)建66座旅游厕所,严把管理和维护关,为游客提供整洁、干净卫生、安全的旅游配套设施服务。2022年预算安排9万元,其中:9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加强管理与维护旅游厕所,以满足游客需求和旅游产业的发展,进一步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旅游公共服务水平,增强文明旅游消费意识。
产出指标2个:一是旅游景区环境综合治理,全面整治五乱,营造舒心旅游环境,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二是旅游厕所管理维护成本9万元,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4个:一是旅游景区环境综合治理达90%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二是内部设施配套齐全均达90%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三是提升厕所文明,促进全区旅游业健康有序发展,为游客提供整洁、干净、卫生、安全的旅游配套设施服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四是社会公众满意度指标达90%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5、送戏下乡(进校园)惠民演出经费项目。主要内容是:是区委、区政府为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满足老百姓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实现公民文化权益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也是一项“政府买单、农民看戏”的惠民工程。为宣传党的方针路线和政策,传播正能量,繁荣农村文化生活,随州花鼓艺术剧院配合区政府“送戏下乡”惠民演出;通过“戏曲进校园” 活动开展,让学生欣赏戏曲表演,了解戏曲知识并参与戏剧活动,形成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戏曲艺术发展的生动局面,引导培育学生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022年预算安排110万元,其中:11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项目绩效总目标是:通过送戏下乡,让农民享受到了文化发展成果,为促进我区城乡文化一体化建设作出贡献;全年完成下乡演出、戏曲进校园110场,培养戏剧人才20名,使随州花鼓戏后继有人。
产出指标3个:一是年度计划完成演出场次110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二是人才培养20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三是演出成本110万元,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2个,一是正能量传递110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二是使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6、“流动图书车”工作经费项目。主要内容是:根据《湖北省流动图书车实施管理办法》文件规定,要求流动图书车经常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机关)企业、进军营和人群密集的地方,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能够享受免费服务,体现公共文化服务的便利性,文化服务项目的多样性。2022年预算安排6万元,其中:6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实现图书资源共享,丰富基层文化生活,丰富全民阅读内容,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加强对外宣传,提高图书馆的知晓率。
产出指标2个:一是年度计划送图书下乡32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二是成本为6万元,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2个:一是开放时间量每年开放时间24天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二是使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7、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配套资金项目。主要内容是:为全面推进我区免费开放工作,按照《省文化厅、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鄂文化文〔2011〕296号)、《湖北省美术馆 公共图书馆 群众艺术(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全国免费开放工作电视电话会的部署,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推进公共图书馆、群艺馆免费开放工作。2022年预算安排18万元,其中:18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项目绩效总目标是:丰富全民艺术普及,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产出指标2个:一是年度计划接受培训人数、阅读分享活动3万人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二是举办展演展示活动6场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三是免费开放参加人数达到2.2万人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四是编辑出版刊物2期,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五是图书藏书数量1万册,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六是图书阅读人次3万人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七是免费开放成本18万元,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4个:一是多功能厅每周开放时间32.5小时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二是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39小时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三是群众满意率95%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四是群众投诉回复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8、文化市场执法经费项目。主要内容是加强单位职能建设,提高单位履职水平和能力,切实维护我区意识形态和文化安全,保护知识产权,继续加大文化和旅游市场日常监管和巡查密度,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强化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重点有效打击,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确保文化市场和谐稳定。2022年预算安排14万元,其中:14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项目绩效总目标是:1、加强单位职能建设,提高单位履职水平和能力;2、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日常监管,加强巡查的密度;3、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及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如暑期专项整治、春节、五一、十一等重要时间节点文化市场专项检查;4、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强化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重点有效打击,确保文化市场和谐稳定。
产出指标4个:一是市场日常巡查24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二是组织开展疫情防控专项行动次数2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三是业务培训2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四是文化市场执法成本14万元,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2个:一是促进社会文明进步达9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二是服务对象满意度举报回复率达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9、执法装备工作经费项目。主要内容是为积极推进“互联网+执法”,促进办案流程和执法工作运行管理,规范性行政执法, 继续开展廉洁从政、廉洁执法活动,维护良好形象,提升综合执法效能,努力构建现代化文化市场监管体系,确保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保障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加大疫情防控工作检查。2022年预算安排14万元,其中:14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项目绩效总目标是:1、强化队伍建设,继续开展廉洁从政、廉洁执法活动,维护良好形象;2、积极推进“互联网+执法”,促进办案流程和执法工作运行管理,规范性行政执法;3、提高执法工作效率,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和文化安全。
产出指标4个:一是市场日常巡查24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二是安全生产检查12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三是组织开展疫情防控专项行动2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四是执法装备工作成本14万元,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3个:一是促进社会文明进步达到9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二是规范性执法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三是举报回复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10、“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经费项目。主要内容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加快构建非遗传承体系,以“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2022年预算安排4万元,其中:4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完成省、市、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申报工作,利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举办曾都区非遗展示展演、“六进”活动,培育和推出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精品项目,重点推进代表性传承人带徒授艺工作,继续收集整理民间非遗项目等
产出指标10个:一是年度计划“六进”展示展演活动12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二是非遗保护传承培训班2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三是非遗培训人数200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四是省(市、区)级非遗名录申报8个,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五是申报传承人8个,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六是活动观看人数1.2万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七是代表性传承,正常履行传承义务,开展传习活动95%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八是四级名录体系建立,完善体系达到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九是项目资料收集整理,有图片、文字、录音录像达到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十是非遗工作成本4万元,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3个:一是非遗保护传承和展示推广工作达9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二是大众保护参与率达6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三是参与群众满意度达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11、图书馆图书购置经费项目。主要内容是为全面推进我区免费开放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推进图书馆免费开放工作,实现图书资源共享,丰富基层文化生活,丰富全民阅读内容,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2022年预算安排9万元,其中:9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项目绩效总目标是:丰富全民阅读内容,提升人民文化生活水平,满足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
产出指标2个:一是年度计划增加藏书量1批,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二是图书成本购置9万元,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2个:一是确保阅读空间达到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二是社会公众满意度均达到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12、文物管理所文物周转库房维修经费项目,主要内容是保证库房防水、排水设施良好,库房运行基本正常。2022年预算安排5万元,其中:5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项目绩效总目标是保证库房防水、排水设施良好,库房运行基本正常。
产出指标4个:一是计划文物库房数量及维修1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二是目标完成的合格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三是目标完成的及时性于12月31日前完成库房维修,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四是维修成本5万元,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1个:确保藏品安全10年,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13、文物发掘保护及革命遗址经费项目。主要内容是根据国家文物局印发《关于加强革命文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文物部门要将价值突出的革命文物报经当地人民政府核定公布为相应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落实“四有”工作,依法划定保护范围,作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设置专门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及时上报完成情况。做好经批准的重要考古项目及资料整理、报告出版、珍贵文物技术保护工作。2022年预算安排9万元,其中:9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项目绩效总目标是根据国家文物局印发《关于加强革命文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文物部门要将价值突出的革命文物报经当地人民政府核定公布为相应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落实"四有"工作,依法划定保护范围,作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设置专门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及时上报完成情况。做好经批准的重要考古项目及资料整理、报告出版、珍贵文物技术保护工作。
产出指标3个:一是革命文物保护单位数量36处,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二是革命遗址保护维修安全无事故,革命遗址保护维修质量达标率达到9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三是项目成本为9万元,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3个:一是文物资源利用率达到50%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二是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弘扬革命文化,传承红色基因,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三是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0%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14、文物安全保护经费项目。主要内容是做好全区内2处国保文物保护单位、4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8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及324处一般文物保护点的维修和安全保护工作。2022年预算安排27万元,其中:27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做好全区内2处国保文物保护单位、4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8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及324处一般文物保护点的维修和安全保护工作。
产出指标3个:一是国家重点、省级重点及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数量54处、一般文物保护点324处,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二是保护质量达标率达到9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三是项目成本为27万元,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3个:一是通过文物保护工作的宣传,增强广大群众依法保护文物的意识,文物资源利用率达到50%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二是通过对文物的保护工作,即保护了曾都的文化文物景观,又推广了曾都悠久的历史传统文化,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三是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0%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15、可移动文物普查经费项目。主要内容是做好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藏品信息和数据审核和上报等工作;建立可移动文物业务管理与社会服务的公共平台,促进文物资源的整合利用,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可移动文物普查汇编,登录定级、公布等。2022年预算安排5万元,其中:5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做好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藏品信息和数据审核和上报等工作;建立可移动文物业务管理与社会服务的公共平台,促进文物资源的整合利用,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可移动文物普查汇编,登录定级、公布等。
产出指标3个:一是可移动文物藏品数量36处、可移动文物收藏单位5个,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二是质量指标,确保采集登录文物信息数据完整规范,信息真实准确,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三是可移动文物普查登录定级、公布成本5万元,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3个:一是通过文物保护工作的宣传,增强广大群众依法保护文物的意识,文物资源利用率达到50%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二是通过对文物的保护工作,即保护了曾都的文化文物景观,又推广了曾都悠久的历史传统文化,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三是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0%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16、曾随文化遗址保护经费项目。主要内容是做好全区曾随文化遗址保护范围内2处国保文物保护单位义地岗古墓群、新四军第五师司令部旧址;4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及34处一般文物保护点的维修和安全保护工作。2022年预算安排9万元,其中:9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做好全区曾随文化遗址保护范围内2处国保文物保护单位义地岗古墓群、新四军第五师司令部旧址;4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及34处一般文物保护点的维修和安全保护工作。
产出指标3个:一是国家重点、省级重点及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数量13处,一般文物保护点34处,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二是保护质量达标率达到9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三是项目成本为9万元,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3个:一是通过文物保护工作的宣传,增强广大群众依法保护文物的意识,文物资源利用率达到50%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二是通过对文物的保护工作,即保护了曾都的文化文物景观,又推广了曾都悠久的历史传统文化,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三是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0%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17、义地岗枣树林墓地土地补偿金项目。主要内容是区政府在市政府未进行土地收储之前,对枣树林墓地占用农户土地给予适当经济补偿。切实解决枣树林墓地发掘后的土地问题等。2022年预算安排12万元,其中:12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区政府在市政府未进行土地收储之前,对枣树林墓地占用农户土地给予适当经济补偿。切实解决枣树林墓地发掘后的土地问题等。
产出指标3个:一是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数量1处,文物勘探发掘面积47亩,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二是保护质量达标率达到9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三是项目成本为12万元,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3个:一是通过文物保护工作的宣传,增强广大群众依法保护文物的意识,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二是对枣树林墓地发掘占用农户土地,先由区政府采取租赁的方式,按照租金2500元/年/亩的标准给予适当经济补偿,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三是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达80%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曾都区文化和旅游局机关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曾都区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曾都区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曾都区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曾都区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曾都区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行业政策措施。
(二)拟定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工作。推进文化、旅游、体育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体制机制改革。
(三)科学执行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部门预算,严格财政资金使用与监管,统筹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统计工作。
(四)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全区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五)负责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公共事业发展, 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公共服务建设, 深入实施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惠民工程, 统筹推进本系统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管理全区文物和博物馆事业,负责全区文物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和展示利用等工作。指导、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组织实施。管理指导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负责全区文物科技保护和科研工作,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与信息化建设。
(七)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督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负责推进全区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
(八)指导、管理全区体育事业。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青少年体育、竞技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全区社会体育组织建设和管理。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员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九)统筹规划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产业, 组织实施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产业发展。
(十)指导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市场发展,对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 推进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依法规范市场。指导全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组织查处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十一)指导、管理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对外及对港澳台宣传推广和交流合作工作,组织大型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推动曾都文化走出去。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曾都区文化和旅游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区广播电视局、区体育局、区文物局牌子。本说明是2022年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预算编报说明。
曾都区文化和旅游局机关内设5个机构,包括办公室、文化和体育股(艺术与非物质文化遗产股)、旅游和文物股、市场管理和广播电视股、产业发展和财务审计股。
曾都区文化和旅游局机关行政编制为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总工程师1名,现有在职人员7名,借用人员3名,退休人员7名,遗属1名。
第二部分 曾都区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收入总计1306.42万元(上年收入总计1079万元,同比增加227.42万元,同比增加21.0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4.24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的上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及体育彩票公益金项目较上年度有所增加。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支出总计1306.42万元(上年支出总计1079万元,同比增加227.42万元,同比增加21.08%)。包括: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文化体育与传媒(类)927.02万元:主要用于曾都区文旅局机关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9.67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区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2.91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6.8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5、其他支出(类)350万元:主要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175.6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基本工资28.64万元、津贴补贴21.34万元、奖金48.3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6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2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8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74万元、住房公积金20.8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1.35万元、伙食补助费4.5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754.4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单位开展业务发生的项目支出。(办公费6.35万元、印刷费5.4万元、水电费2.2万元、邮电费0.94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差旅费2.4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会议费0.7万元、购置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6万元、培训费0.2万元、工会经费0.87万元、福利费1.1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7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万元、委托业务费712.96万元、劳务费4.6万元、租赁费0.1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0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费和医疗费补助支出。(离退休经费14万元、医疗费补助2.08)
4.资本性支出360.2万元。(主要是本部门办公设备购置及单位开展业务专用设备购置,其中:办公设备购置费10.2万元、专用设备购置350万元)
预算支出比去年增加的原因:预算支出比上年增加227.42万元,同比增加21.0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0.42万元,同比增加16.08%,项目支出增加207万元,同比增加21.74%。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增资、运行经费正常增长;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的上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及体育彩票公益金项目较上年度有所增加。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74.42万元,比去年预算734万元增加140.42万元,同比增加19.13%,其中:基本支出125.42万元,比去年年初预算127万元减少1.58万元,同比减少1.24%,项目支出749万元,比去年年初预算607万元增加142万元,同比增加13.39%。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去世1名导致人员经费下降;项目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的上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及体育彩票公益金项目较上年度有所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350万元,主要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较上年预算0万元增加350万元,同比增加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政府性基金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项目支出功能分类没有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2年本部门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部门 2022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5.66 万元,其中办公费0.85万元,印刷费0.2万元,电费0.2万元,邮电费0.5万元,差旅费0.5万元,维修费0.2万元,会议费0.3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工会经费0.87万元,福利费1.1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4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万元,比去年预算数增加0.07 万元,增长0.45%。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津补贴中的女同志卫生费本年度列入公用经费福利费中。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6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较上年采购预算总额270.28万元同比增加89.82万元,同比增加33.2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办公设备购置预算增加。其中: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0%,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金额360.1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部门2022年年初资产总额445.69万元,流动资产408.18万元、非流动资产37.52万元。固定资产原值117.35万元,包括房屋0万元,通用设备76.02万元,车辆34.8万元,专用设备0万元,家具用具6.53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包括土地使用权0万元,软件0万元。
2022年年初资产总额较上年264.1万元增加181.59万元,同比增加68.76%,变动主要原因是本年结余资金增加及其他应收款增加。
(九)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22年预算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389.1万元,购买的服务内容主要有:基本公共服务389.1万元,包括广播电视“村村响、户户通”网络服务、送戏下乡(进校园)惠民演出、体育赛事、文化活动等支出。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曾都区文化和旅游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6万元,比上年减7.1万元,同比减少92.21%,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及未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同比增加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
公务接待费0.6万元,比上年减0.1万元,同比减少14.29%,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减7万元,同比减少100%,主要原因是:去年预算流动图书车工作经费全都列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本年度未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同比增加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
第三部分 曾都区文化和旅游2022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本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是:长期目标为:一是不断丰富群众文体活动;二是促进旅游工作稳步开展;三是积极做好广电设施保障工作;四是全力做好文物保护工作;五是全力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六是提升文旅市场管理水平。年度目标为:一是不断丰富群众文体活动;二是促进旅游工作稳步开展;三是积极做好广电设施保障工作;四是全力做好文物保护工作;五是全力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六是提升文旅市场管理水平。
2、长期目标:一是不断丰富群众文体活动;二是促进旅游工作稳步开展;三是积极做好广电设施保障工作;四是全力做好文物保护工作;五是全力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六是提升文旅市场管理水平。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18个:一是完成送戏下乡、戏曲进校园110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二是培养戏剧人才20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三是完成群众性体育赛事15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四是发展现代服务业及旅游组织培训1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五是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180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六是器材配送数量90套,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七是文艺精品创作不少于1个,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八是1个区级平台,4个镇平台,84个村级平台、481个终端网络租用网络开通,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九是发动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参与体育比赛人数300人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十是区级及以上媒体上报道2篇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十一是免费开放参加人数2.2万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十二是群众文化活动不少于5个,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十三是“流动图书车”到社区、村组等地送图书32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十四是区级平台对镇级平台管控率、镇级平台对村级平台管控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十五是农村综合文体广场建设任务10个,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十六是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工程建设10个,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十七是体育设施建设1批,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十八是支持景区建设1个,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11个:一是免费开放参加人数2.2万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二是接待游客人数364万人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三是多功能厅、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分别为32.5小时、39小时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四是青少年体育运动培训班2期,每期培训40人以上,每期培训时间10天,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五是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6期,每期40人以上,每期培训时间3天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六是旅游景区环境综合治理、内部设施配套齐全9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七是做好各级平台维护工作,确保各级平台正常运行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八是“流动图书车”每年开放时间24天;九是文化下乡正能量传递110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十是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十一是群众投诉回复率达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3、年度目标:一是不断丰富群众文体活动;二是促进旅游工作稳步开展;三是积极做好广电设施保障工作;四是全力做好文物保护工作;五是全力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六是提升文旅市场管理水平。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18个:一是完成送戏下乡、戏曲进校园110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二是培养戏剧人才20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三是完成群众性体育赛事15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四是发展现代服务业及旅游组织培训1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五是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180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六是器材配送数量90套,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七是文艺精品创作不少于1个,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八是1个区级平台,4个镇平台,84个村级平台、481个终端网络租用网络开通,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九是发动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参与体育比赛人数300人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十是区级及以上媒体上报道2篇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十一是免费开放参加人数2.2万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十二是群众文化活动不少于5个,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十三是“流动图书车”到社区、村组等地送图书32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十四是区级平台对镇级平台管控率、镇级平台对村级平台管控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十五是农村综合文体广场建设任务10个,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十六是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工程建设10个,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十七是体育设施建设1批,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十八是支持景区建设1个,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11个:一是免费开放参加人数2.2万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二是接待游客人数364万人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三是多功能厅、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分别为32.5小时、39小时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四是青少年体育运动培训班2期,每期培训40人以上,每期培训时间10天,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五是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6期,每期40人以上,每期培训时间3天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六是旅游景区环境综合治理、内部设施配套齐全9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七是做好各级平台维护工作,确保各级平台正常运行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八是“流动图书车”每年开放时间24天;九是文化下乡正能量传递110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十是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十一是群众投诉回复率达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广播电视“村村响、户户通”工程及工作经费项目。主要内容是:进一步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积极推进国家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让党和政府声音走进千家万户,为确保全区“村村响、户户通”用户能正常收听收看广播电视节目,确保全区广播终端的正常运行,真正把“村村响”建成“天天响”“长期响”“优质响”,让所有用户能正常收听收看广播电视节目,为镇、村及时宣传党的政策,做好各类预警,以及日常播出提供了坚强保障。2022年预算安排23万元,其中:23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项目绩效总目标是:认真做好全区“村村响”工程各级平台、广播终端运行维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村村响”正常运行。
产出指标7个,一是区级平台电信网络租用1个,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二是镇平台电信网络租用4个,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三是村级平台电信网络租用84个,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四是终端电路通达电信网络租用481个,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五是区级平台对镇级平台管控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六是镇级平台对村级平台管控率均达到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七是确保全区“村村响、户户通”用户正常运行工作成本23万元。
效益指标2个:一是做好各级平台维护工作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二是社会公众满意度均达到95%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2、体育比赛及训练经费项目。主要内容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应发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国发〔2021〕11号)、《曾都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曾政发〔2016〕10号文件精神,为促进全民健身更高水平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健身和健康需求,让人民群众体育健身更加便利,进一步提高群众健身热情,使各项运动项目参与人数持续提升。通过各项体育赛事的开展,普及全民健身文化,大力弘扬体育精神,提高人民群众身体素质。 2022年预算安排4万元,其中:4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参与人数达到300以上,发动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参与,确保安全,有完备的安全预案和应急措施,在区级及以上媒体上报道不少于2篇。
产出指标3个:一是参与体育比赛人数300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二是区级及以上媒体上报道不少于2篇,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三是组织体育比赛及训练成本4万元,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2个:一是发动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参与度到99%,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二是参与群众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3、发展现代服务业及旅游工作经费项目。主要内容是:根据《随州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随文旅产业办发〔2021〕1号)文件要求,为充分挖掘曾都旅游资源特色,以发展红色旅游、绿色旅游、金色旅游为目标,以重点项目建设为抓手,以节庆活动为载体,积极融入长江经济带、汉江经济带、淮河经济带,借力发展,精心打造曾都旅游品牌,推动曾都旅游业快速发展。2022年预算安排8万元,其中:8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发展文化旅游,做大做强旅游产业。全年接待游客364万人,实现旅游综合收入32亿元。
产出指标3个:一是支持景区建设1个,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二是组织培训1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三是发展现代服务业及旅游工作经费8万元,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2个:一是接待游客人数364万人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二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达95%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4、旅游厕所管理维护经费项目。主要内容是:2015年以来,按照省、市要求,曾都区大力实施旅游厕所革命,共新(改)建66座旅游厕所,严把管理和维护关,为游客提供整洁、干净卫生、安全的旅游配套设施服务。2022年预算安排9万元,其中:9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加强管理与维护旅游厕所,以满足游客需求和旅游产业的发展,进一步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旅游公共服务水平,增强文明旅游消费意识。
产出指标2个:一是旅游景区环境综合治理,全面整治五乱,营造舒心旅游环境,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二是旅游厕所管理维护成本9万元,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4个:一是旅游景区环境综合治理达90%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二是内部设施配套齐全均达90%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三是提升厕所文明,促进全区旅游业健康有序发展,为游客提供整洁、干净、卫生、安全的旅游配套设施服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四是社会公众满意度指标达90%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5、送戏下乡(进校园)惠民演出经费项目。主要内容是:是区委、区政府为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满足老百姓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实现公民文化权益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也是一项“政府买单、农民看戏”的惠民工程。为宣传党的方针路线和政策,传播正能量,繁荣农村文化生活,随州花鼓艺术剧院配合区政府“送戏下乡”惠民演出;通过“戏曲进校园” 活动开展,让学生欣赏戏曲表演,了解戏曲知识并参与戏剧活动,形成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戏曲艺术发展的生动局面,引导培育学生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022年预算安排110万元,其中:11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项目绩效总目标是:通过送戏下乡,让农民享受到了文化发展成果,为促进我区城乡文化一体化建设作出贡献;全年完成下乡演出、戏曲进校园110场,培养戏剧人才20名,使随州花鼓戏后继有人。
产出指标3个:一是年度计划完成演出场次110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二是人才培养20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三是演出成本110万元,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2个,一是正能量传递110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二是使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6、“流动图书车”工作经费项目。主要内容是:根据《湖北省流动图书车实施管理办法》文件规定,要求流动图书车经常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机关)企业、进军营和人群密集的地方,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能够享受免费服务,体现公共文化服务的便利性,文化服务项目的多样性。2022年预算安排6万元,其中:6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实现图书资源共享,丰富基层文化生活,丰富全民阅读内容,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加强对外宣传,提高图书馆的知晓率。
产出指标2个:一是年度计划送图书下乡32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二是成本为6万元,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2个:一是开放时间量每年开放时间24天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二是使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7、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配套资金项目。主要内容是:为全面推进我区免费开放工作,按照《省文化厅、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鄂文化文〔2011〕296号)、《湖北省美术馆 公共图书馆 群众艺术(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全国免费开放工作电视电话会的部署,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推进公共图书馆、群艺馆免费开放工作。2022年预算安排18万元,其中:18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项目绩效总目标是:丰富全民艺术普及,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产出指标2个:一是年度计划接受培训人数、阅读分享活动3万人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二是举办展演展示活动6场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三是免费开放参加人数达到2.2万人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四是编辑出版刊物2期,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五是图书藏书数量1万册,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六是图书阅读人次3万人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七是免费开放成本18万元,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4个:一是多功能厅每周开放时间32.5小时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二是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39小时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三是群众满意率95%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四是群众投诉回复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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