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民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
  • 发布时间:2021-12-13 10:16
  • 信息来源:曾都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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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都区民政系统2022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曾都区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曾都区民政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曾都区民政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曾都区民政2022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曾都区民政系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曾都区民政局是区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

(一)拟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配合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有关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负责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工作。

(四)贯彻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负责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工作。

(六)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七)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贯彻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十)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贯彻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负责民政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工作,依法监督民政各项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依法查处违反婚姻、殡葬、社团管理行政法规的行为;协助公安机关打击利用婚姻拐骗、坑害妇女、利用丧葬搞封建迷信活动和取缔非法社团组织等.

(十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曾都区民政系统部门预算的单位有8个,其中:行政机关1个:民政局机关;事业单位7个:社会救助局、社会福利院、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民政执法大队、殡仪馆、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惠民医院。曾都区民政局系统有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62人。实有在职公务员5人,在职事业人员44人,退休公务员16人, 退休事业人员54人。

第二部分曾都区民政系统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收入总计21617.55万元(上年收入总计16894.4万元,同比增加4723.15万元,同比增加27.96%,增加主要原因是民政局机关上年结转项目资金列入预算收入,殡仪馆预算新增万安生态陵园一期建设项目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850.88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支出总计21617.55万元(上年支出总计16894.4万元,同比增加4723.15万元,同比增加27.96%)。包括: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类)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1514.77万元,比上年16830.26万元增加了4684.51万元,增加了27.83%。主要用于区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以及民政管理事务项目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71.8万元,比上年31.94万元增加了39.86万元,增加了124%。主要用于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30.99万元,比上年32.2万元减少1.21万元,减少了3.75%。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1126.09万元,比上年1299.29万元减少173.2万元,减少了13.33%。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基本工资180.55万元、津贴补贴55.16万元、奖金71.5万元、绩效工资83.8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61.7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8.1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1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5.52万元、住房公积金30.9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575.5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6146.98万元,比上年782.46万元增加5364.52万元,增加了685%。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13万元、水电费17.08万元、邮电费1.25万元、印刷费3.03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差旅费7.3万元、维修(护)费0.55万元、会议费1.05万元、购置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41万元、劳务费0.4万元、培训费1万元、工会经费5.09万元、福利费7.72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惠民医院业务用车)、其他交通费用6.2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85万元,项目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6066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344.48万元,比上年14551.65万元减少207.17万元,减少了1.42%。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退休人员奖励工资105.3万元、退休医疗费补助5.01万元,项目支出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234.17万元。)

4.其他支出0万元。(其中: 设备购置费0万元等)

预算支出比去年增加的原因:预算支出比上年增加473.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7.38万元比上年1354.4万元减少37.02万元,减少2.7%,主要原因是残联作为行政单位单列,不再由民政局代管,2022年预算减少残联、残疾人就业服务所两个单位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20300.17万元比上年增加4670.17万元,主要原因是民政局机关上年结转项目资金列入项目支出预算,殡仪馆新增预算万安生态陵园一期建设项目450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308.05万元,比上年预算15614.3万元增加4693.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4.88万元,比上年初预算784.3万元增加190.58万元,增加24.3%,主要原因是民政系统事业单位新招录工作人员,人员正常调资;项目支出19333.17万元,比去年初预算14830万元增加4503.17万元,增加了30.36%,主要原因是民政局机关上年结转资金列入项目支出预算,殡仪馆新增预算万安生态陵园一期建设项目450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民政局政府性基金支出732万元,主要是上级转移支付福利彩票公益金主要用于养老福利机构改造、公益性公墓试点建设、儿童助学工程、社会服务与社会组织培育等项目。上年预算安排相比732万元,增加比例100%,主要原因是上年上级转移支付福利彩票公益金未纳入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2年民政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0万元主要用于弥补人员经费不足,较上年预算安排的57.85万元增加52.15万元,增加90.14%,主要原因是上年根据相关政策疫情期间减免租户房租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部门 2022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99万元,比去年预算数41.16万元增加5.17万元,减少14.36%。主要是:办公费4万元、印刷费0.5万元、水费4.2万元、电费8.5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0.8万元、维修(护)费0.2万元、会议费0.1万元、公务接待费0.82万元、劳务费0.2万元、工会经费3.16万元、福利费5.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2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3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根据曾都区预算编制统一口径,严格控制公用经费,压减支出;二是2022年残联及其二级单位残疾人就业服务所单列,不再由民政局汇总。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民政系统预算政府采购总额28.15万元,面向中小企业及小微企业采购金额28.15万元,份额比例1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15万元,工程预算0万元,服务预算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101万元72.85万元,减少72.13%,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初资产总额4928.3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302.49万元,占比:67.01%,非流动资产1625.9万元,占比:32.99%,其中固定资产原值4669.94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3092.67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577.27万元; 无形资产原值163.34万元,无形资产累计摊销114.72万元,无形资产净值48.62万元。较上年资产总额7047.51万元减少2119.13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结余结转资金待拨付,及福利院支付消防系统改造工程款等;固定资产净值减少主要原因是:对固定资产计提了折旧。

(九)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22年度民政系统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4万元,购买的服务内容主要有:社会组织审计服务评估服务支出4万元。

二、202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曾都区民政系统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32万元,比上年0.950.37万元,同比增加38.95%,主要原因是:民政局机关支出项目中预算了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减少(增加)0 %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1.32万元,比上年0.95万元0.37万元,同比增加38.95%,主要原因是:民政局机关支出项目中预算了公务接待费0.5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减少(增加0 %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减少(增加0 %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



第三部分曾都区民政系统2022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

    长期目标:做好困难群众等各类民政对象生活保障工作,提高各项民政业务工作水平,做好基层社会治理等工作,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提升民政婚姻登记、殡葬管理、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等社会服务能力,确保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年度目标:做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做好社区建设,联系服务社区群众工作;做好曾都区乡镇行政区域界线勘界工作;做好养老福利机构工作,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高龄老人,经济困难失能老人、残疾人重度护理补贴和困难生活补贴发放;做好城乡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工作;提高民政婚姻登记、殡葬管理等服务能力。

长期目标1:做好困难群众等各类民政对象生活保障工作,提高各项民政业务工作水平,做好基层社会治理等工作,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提升民政婚姻登记、殡葬管理、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等社会服务能力,确保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孤儿等民政对象人数应补尽补、低保对象人数应保尽保、各类补助按时发放、各类补助发放标准,指标设立依据是文件标准;

效益指标: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社会治理能力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水平提高,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数据;

满意度指标:民政服务对象满意率≥9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数据。

年度目标1:做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做好社区建设,联系服务社区群众工作;做好曾都区乡镇行政区域界线勘界工作;做好养老福利机构工作,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高龄老人,经济困难失能老人、残疾人重度护理补贴和困难生活补贴发放;做好城乡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工作;提高民政婚姻登记、殡葬管理等服务能力。

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孤儿等民政对象人数、低保对象人数,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各类补助按时发放、各类补助发放标准,指标设立依据是文件标准、计划数据。社会组织登记数量200个(据实登记)、社会组织年检数量180个、审计社会组织数量5歌、社会组织业务培训按期完成率=100%,社区工作者培训班次=1,举办城市社区工作者培训班次=1,培训计划按期完成率=100%,城市社区规模优化调整工作有效开展,街、路、巷标识牌工作量完成比例60%,街、路、巷标识牌设置规范,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数据。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社区补助发放及时,农村福利院公益服务配套补助拨付及时,养老服务质量提高,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数据。建立和管理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依法登记,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效益指标:有效缓解社会养老压力、养老服务能力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提高,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数据。社会组织登记服务情况不断优化,减轻困难群众殡葬负担,指标设立依据是文件依据。节约土地资源、木材资源,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数据。

满意度指标:群众对各类民政政策知晓率85%,民政服务对象满意率≥9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数据。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项目

    主要内容是:《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5]96号),提高重度残疾人和困难残疾人保障水平。2022年预算安排954万元,本级预算695万元,上级转移支付259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项目绩效总目标是:解决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和长期照护支出困难。

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享受残疾人两补人数应补尽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100元/人/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70元/人/月,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及时,指标设立依据是文件标准。

效益指标:群众对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的知晓率≥9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数据。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数据。

2、孤儿生活费

主要内容是: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1〕2号),保障全区孤儿的基本生活。2022年预算安排54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项目绩效总目标是:提高全区孤儿的基本生活水平,促进孤儿健康快乐成长。

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孤儿保障人数应保尽保,孤儿养育水平不低于上年,孤儿生活费发放及时,指标设立依据是文件标准。

效益指标:孤儿应保障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数据。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数据。

3、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费

    主要内容是: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民政发〔2019〕17号文件,保障全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2022年预算安排8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解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存发展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人数应保尽保,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水平同孤儿养育水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费发放及时,指标设立依据是文件标准。

效益指标: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保障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数据。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数据。

4、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贴及百岁老人长寿补贴

    主要内容是:根据《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关于规范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随民发[2020]11号规定,对全区8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不低于30元高龄补贴,对百岁以上老人发放每月不低于500元长寿补贴。2022年预算安排384.17万元,当年预算372万元,上年结转12.17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发放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贴及百岁老人长寿补贴,提高高龄老人社会福利水平。

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享受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贴及百岁老人长寿补贴的人数应补金补,补贴发放及时,指标设立依据是文件标准。

效益指标: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贴及百岁老人长寿补贴政策知晓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数据。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数据。

5、养老服务经费

    主要内容是:根据鄂政发[2014]30号、鄂民政发[2015]16号、鄂民政发[2016]8号等文件,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2022年预算安排732万元,其中,355万资金来源为当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20万资金来源为当年上级转移支付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57万资金来源为当年上级政府性基金预算。

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提高养老服务水平

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个数≥73个,资金拨付及时,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数据。

效益指标:养老机构服务水平提高,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数据。

满意度指标:养老服务对象满意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数据。

6、城市低保地方配套

主要内容是:曾都区社会救助局承担着指导曾都区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开展城市低保认定工作,研究制定区级城市低保工作政策措施,按月发放城市低保资金。2023年本级财政预算安排500万元,其中:50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城市低保地方配套500万元

    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城市低保对象应保尽保,指标设立依据是鄂财政〔2013〕18号

    产出指标:按月足额发放救助金,指标设立依据是鄂财政〔2013〕18号

    效益指标:城市低保对象生活得到得高,指标设立依据是鄂财政〔2013〕18号

    效益指标:提升群众满意度,指标设立依据是鄂财政〔2013〕18号

7、农村低保地方配套

主要内容是:曾都区社会救助局承担着指导曾都区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开展农村低保认定工作,研究制定区级农村低保工作政策措施,按月发放农村低保资金。2023年本级财政预算安排510万元,其中:51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项绩效总目标是:城市低保地方配套510万元

    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农村低保对象应保尽保,指标设立依据是鄂财政〔2013〕18号

    产出指标:按月足额发放救助金,指标设立依据是鄂财政〔2013〕18号

    效益指标:农村低保对象生活得到得高,指标设立依据是鄂财政〔2013〕18号

    效益指标:提升群众满意度,指标设立依据是鄂财政〔2013〕18号

8、特困供养地方配套

主要内容是:曾都区社会救助局承担着指导曾都区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开展特困供养对象认定工作,研究制定区级特困供养对象工作政策措施,按月发放特困供养金。2023年本级财政预算安排500万元,其中:50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项目绩效总目标是:特困供养地方配套500万元

    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特困供养对象应养尽养,指标设立依据是鄂财政〔2013〕18号

    产出指标:按月足额发放救助金,指标设立依据是鄂财政〔2013〕18号

    效益指标:特困供养对象生活得到得高,指标设立依据是鄂财政〔2013〕18号

效益指标:提升群众满意度,指标设立依据是鄂财政〔2013〕18号

9、万安生态陵园一期建设项目

主要内容是:陵园土建工程大致完成,无重大安全事故。2023年预算安排900万元,其中:90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完成年度计划建设进度,无重大安全事故。

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

1. 数量指标:建设工程计划完成率=100%,建设工程量=100亩,墓穴数量=30000个。

2. 质量指标:项目设计变更率<9%,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100%。

3. 时效指标:项目建设进度达标率=100%。

4. 成本指标:项目超概算比例,关于万安陵园一期建设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效益指标:

1. 社会效益指标: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0起,为群众提供平价墓地,让普通群众也能负担起墓地费用。

2. 生态效益指标:节约土地120-190亩,节约木材资源4000立方米。

3.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0%。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曾都区民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曾都区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曾都区民政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曾都区民政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曾都区民政2022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曾都区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曾都区民政局是区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

(一)拟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配合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有关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负责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工作。

(四)贯彻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负责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工作。

(六)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七)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贯彻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十)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贯彻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负责民政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工作,依法监督民政各项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依法查处违反婚姻、殡葬、社团管理行政法规的行为;协助公安机关打击利用婚姻拐骗、坑害妇女、利用丧葬搞封建迷信活动和取缔非法社团组织等.

(十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曾都区民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工人事、规划财务股)。(二)社会组织管理股(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股)。(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挂“曾都区区划地名办公室”牌子)。(四)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区民政局机关行政编制为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现民政局实有在职公务员7人,退休人员16人。

第二部分曾都区民政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收入总计4782.59万元(上年收入总计2895.06万元,同比增加1887.53万元,同比增加65.2 %,增加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项目资金列入预算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26.42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支出总计4782.59万元(上年支出总计2859.06万元,同比增加1887.53万元,同比增加65.2 %。)。包括: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类)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4753.08万元,比上年2879.95万元增加了1873.13万元,增加了65%。主要用于区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以及民政管理事务项目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1.92万元,比上年19.95万元增加了1.97万元,增加了9.87%。主要用于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7.59万元,比上年7.4万元增加了0.19万元,增加了2.57%。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259.62万元,比上年326.16万元减少了66.54万元,减少了20.4%。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基本工资32.42万元、津贴补贴21.65万元、住房补贴1.58万元、一次性奖金2.7万元、在职奖励工资14万元,养老保险缴费10.78万元,医疗保险缴费4.74万元,退休医疗保险缴费9.0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16万元,住房公积金7.5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152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459.79万元,比上年155.42万元增加了1304.37万元,增加了839%。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3万元、水电费1.7万元、邮电费1万元、印刷费0.5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差旅费0.8万元、维修(护)费0.1万元、会议费0.1万元、购置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劳务费0.2万元、培训费0万元、工会经费0.46万元、福利费1.2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2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3万元,民政项目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443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63.18万元,比上年2413.48万元增加了649.7万元,增加了26.92%。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退休人员医疗补助5.01万元、退休人员奖励工资32万元,民政项目支出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26.17万元。)

4.其他支出0万元。(其中: 设备购置费0万元等)

预算支出比去年增加的原因:预算支出比上年增加1887.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3.42万元比上年257.06万元增加56.36万元,增加21.92%,主要原因是民政局以钱养事经费列入人员支出预算;项目支出4469.17万元比上年2638万元增加1813.17万元,增加68.73%,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项目资金列入项目支出预算。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15.59万元,比上年预算2555.06万元增加1260.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3.42万元,比上年初预算177.06万元增加136.16万元,增加76.9%,主要原因民政局以钱养事经费列入人员支出预算;项目支出3502.17万元,比上年预算2378万元增加1124.17万元,增加47.27%,主要原因是民政局机关上年结转项目资金列入项目支出预算。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民政局政府性基金支出732,主要是福利彩票公益金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养老福利机构改造、公益性公墓试点建设、儿童助学工程、社会服务与社会组织培育等项目。上年预算安排的增732,增加比例100%,主要原因是上年上级转移支付福利彩票公益金未纳入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2年民政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主要用于弥补人员经费不足,较上年预算安排的18.6增加1.4,增加7.5%,主要原因是上年根据相关政策疫情期间减免租户房租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部门 2022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6.79 万,比去年预算数16.42万元增加2.37万元,增长14.12%。主要原因是:办公费3万元、水电费1.7万元、邮电费1万元、印刷费0.5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差旅费0.8万元、维修(护)费0.1万元、会议费0.1万元、购置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劳务费0.2万元、培训费0万元、工会经费0.46万元、福利费1.2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2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3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曾都区预算编制统一口径,严格控制公用经费,压减支出,但因公务员工资调整,民政局提取工会经费及公务交通费用增加。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民政局预算政府采购总额23面向中小企业及小微企业采购金额23份额比例1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工程预算0服务预算18较上年预算安排的10178,减少77.22%,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初资产总额1390.4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00.3万元,占比:93.52%较上年2298.87万元减少998.57万元,减少了43.43%,减少原因主要是上年结余项目资金待拨付;非流动资产90.12万元占比:6.48%,其中:固定资产净值90.12万元(房屋74.31万元占比82.4%,通用设备7.3万元占比8%,专用设备0.008万元占比0.01%,家具8.5万元占比9.5%较上年95.88万元减少5.76万元,减少6%,减少原因是单位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固定资产原值321.79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231.67万元、固定资产净值90.12万元。)

(九)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4万元,购买的服务内容主要有:社会组织审计服务评估服务支出4万元。

二、202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曾都区民政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7万元,比上年增0.5万元,同比增加250%,主要原因是:支出项目中预算了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减少(增加)0 %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0.7万元,比上年增0.5万元,同比增加250%,主要原因是:支出项目中预算了公务接待费0.5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减少(增加0 %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减少(增加0 %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


第三部分曾都区民政2022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

    长期目标:做好困难群众等各类民政对象生活保障工作,提高各项民政业务工作水平,做好基层社会治理等工作,确保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年度目标:做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做好社区建设,联系服务社区群众工作;做好曾都区乡镇行政区域界线勘界工作;做好养老福利机构工作,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高龄老人,经济困难失能老人、残疾人重度护理补贴和困难生活补贴发放;做好城乡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工作。

2、长期目标1:做好困难群众等各类民政对象生活保障工作,提高各项民政业务工作水平,做好基层社会治理等工作,确保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孤儿等民政对象人数应补尽补、低保对象人数应保尽保、各类补助按时发放、各类补助发放按文件标准发放,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计划数据;

效益指标: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社会治理能力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水平提高,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数据;

满意度指标:民政服务对象满意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数据。

    3、年度目标1:做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做好社区建设,联系服务社区群众工作;做好曾都区乡镇行政区域界线勘界工作;做好养老福利机构工作,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高龄老人,经济困难失能老人、残疾人重度护理补贴和困难生活补贴发放;做好城乡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工作,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孤儿等民政对象人数、低保对象人数,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各类补助按时发放、各类补助发放标准,指标设立依据是文件标准、计划数据。社会组织登记数量200个(据实登记)、社会组织年检数量180个、审计社会组织数量5歌、社会组织业务培训按期完成率=100%,社区工作者培训班次=1,举办城市社区工作者培训班次=1,培训计划按期完成率=100%,城市社区规模优化调整工作有效开展,街、路、巷标识牌工作量完成比例60%,街、路、巷标识牌设置规范,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数据。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社区补助发放及时,农村福利院公益服务配套补助拨付及时,养老服务质量提高,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数据。

效益指标:养老服务能力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提高,社会工作服务进一步提升,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数据。

满意度指标:群众对各类民政政策知晓率85%,民政服务对象满意率≥9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数据。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项目

    主要内容是:《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5]96号),提高重度残疾人和困难残疾人保障水平。2022年预算安排954万,本级预算695万元,上级转移支付259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项目绩效总目标是:解决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和长期照护支出困难。

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享受残疾人两补人数应补尽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100元/人/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70元/人/月,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及时,指标设立依据是文件标准。

效益指标:群众对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的知晓率≥9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数据。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数据。

2、孤儿生活费

主要内容是: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1〕2号),保障全区孤儿的基本生活。2022年预算安排54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项目绩效总目标是:提高全区孤儿的基本生活水平,促进孤儿健康快乐成长。

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孤儿保障人数应保尽保,孤儿养育水平不低于上年,孤儿生活费发放及时,指标设立依据是文件标准。

效益指标:孤儿应保障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数据。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数据。

3、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费

    主要内容是: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民政发〔2019〕17号文件,保障全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2022年预算安排8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解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存发展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人数应保尽保,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水平同孤儿养育水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费发放及时,指标设立依据是文件标准。

效益指标: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保障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数据。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数据。

4、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贴及百岁老人长寿补贴

    主要内容是:根据《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关于规范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随民发[2020]11号规定,对全区8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不低于30元高龄补贴,对百岁以上老人发放每月不低于500元长寿补贴。2022年预算安排384.17万元,当年预算372万元,上年结转12.17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发放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贴及百岁老人长寿补贴提高高龄老人社会福利水平。

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享受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贴及百岁老人长寿补贴的人数应补金补,补贴发放及时,指标设立依据是文件标准。

效益指标: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贴及百岁老人长寿补贴政策知晓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数据。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数据。

5、养老服务经费

    主要内容是:根据鄂政发[2014]30号、鄂民政发[2015]16号、鄂民政发[2016]8号等文件,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2022年预算安排732万元,其中,355万资金来源为当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20万资金来源为当年上级转移支付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57万资金来源为当年上级政府性基金预算。

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提高养老服务水平

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个数73个,资金拨付及时,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数据。

效益指标:养老机构服务水平提高,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数据。

满意度指标:养老服务对象满意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数据。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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