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2022年部门预算
  • 发布时间:2021-12-13 15:35
  • 信息来源: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
  • 审核人: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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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系统

2022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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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系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系统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系统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系统2022年预算绩效情况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系统

  2022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系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区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起草水利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总额和规划、重要江河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科学配置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和跨镇(办事处、管委会)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相关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镇(办事处、管委会)供水工作。

3、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区级水利工程投资建设,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水利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组织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区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实施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区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全区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组织指导全区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全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指导河道生态保护与修复。负责全区河道、堤防、水库、滩涂等水利设施管理工作。负责全区重要河道的治理、开发和保护。负责全区河道采砂规划和管理工作。

7、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提出、协调落实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参与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区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治理,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组织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10、组织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全区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工作。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11、负责办理跨镇(办事处、委员会)水事纠纷裁决事项。组织水政监察和水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指导全区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区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区重要水工程的防汛抗旱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几时支撑工作。

13、承担全区河湖长制的组织实施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推进河湖长制的精神,负责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监查督办和日常考核。

1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区水利和湖泊局下属12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区水政监察大队(挂区水土保持监督站牌子);2、区河道堤防建设管理处(挂区防汛抗旱抢险应急服务队牌子);3、区白果河水库管理处;4、区两河口水库管理处;5、区桃园河水库管理处;6、区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挂区水利工程白蚁防治站牌子);7、区城区水利管理站;8、区水利和湖泊局何店水利管理站;9、区水利和湖泊局府河水利管理站;10、区水利和湖泊局万店水利管理站;11、区水利和湖泊局洛阳水利管理站;12、区移民事务服务中心。

3个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1、随州市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处;2、区水利和湖泊局劳动服务管理站;3、区农业工水中心。

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行政编制为7名,公益一类事业编为70名,生产经营类事业编为69名。实有财政供养人数79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8人,事业在职71人。退休人员78人。

第二部分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系统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曾都水利和湖泊局系统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局系统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26466.36万元(比较上年收入8395.38万元,同比增加18070.98万元,同比增加21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164.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250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6万元,其他收入1216.9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564.6万元。主要增加原因:上年结转、上级专项和专项债券收入。

(二)支出预算情况

局系统2022年部门预算支出26466.36万元(比较上年收入8395.38万元,同比增加18070.98万元,同比增加215%)。其中: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农林水(类)26162.4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资源管理与保护事业单位的支出;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11.25万元:主要用于区局系统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92.41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100.2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1180.7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基本工资299.93万元,津贴补贴97.24万元,资金125.17万元,绩效工资139.36万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6.25万元,医疗保险缴费43.9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2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39.07万元,住房公积金70.2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0.54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62.55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2.15万元,印刷费1.03万元,水费0.52万元、电费4.29万元,邮电费1.93万元,物业管理费0.01万元,差旅费1.5万元,维修(护)费0.94万元,租赁费0.1万元,会议费0.1万元,公务接待费0.46万元,专用 材料0.5万元,专用燃料费0.1万元,委托业务费6.14万元,工会经费3.54万元,福利费3.3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2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52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3.21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退休费127万元,医疗费补助6.21万元)

4、政府性基金支出12508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工程建设专项债券支出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

5、基本建设支出13889.88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工程建设支出。

预算收入支出比去年增加的原因:2022年预算收入支出比2021年增加18070.98万元,同比增加215%,主要增加了地方债券(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曾都区配套工程和曾都区2020-2022年饮水安全工程补短板项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上级转移支付项目和上年结转资金。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经费支出26466.36万元, 去年预算数8395.38万元,比去年预算数增加18070.98万元,增长比率215%,其中:基本支出1930.85万元,项目支出24535.51万元。主要原因是: 增加了地方债券项目支出和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财政拨款项目减少90万元,减少比率为10%,主要减少水利设施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经费、移民工作经费、河长制水质监督项目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局系统部门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机关运行经费62.55万元,上年115.41万元,比去年减少了52.86万元,减少比率为45%,主要是经费压缩。其中:办公费2.15万元,印刷费1.03万元,水费0.52万元、电费4.29万元,邮电费1.93万元,物业管理费0.01万元,差旅费1.5万元,维修(护)费0.94万元,租赁费0.1万元,会议费0.1万元,公务接待费0.46万元,专用 材料0.5万元,专用燃料费0.1万元,委托业务费6.14万元,工会经费3.54万元,福利费3.3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2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52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922.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支出6922.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0 %。比较上年36.69万元,增加18767.86%,主要增加了上级水利专项项目。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部门办公用房账面数1125平方米;共有车辆2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防汛抗旱)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 1辆。

(九)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200万元,购买的服务内容主要是: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和小型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200万元。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3.7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13.0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66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与上年同比增加1.36万元,同比增加10.99%,增减变动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减少(增加)0   %,主要原因是:

公务接待费0.66万元,比上年减少0.29万元,同比减少30.53%,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07万元,比上年增1.07万元,同比增加 8.92 %,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维护费用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减少(增加)0   %,主要原因是:



第三部  曾都区水利和湖泊2022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二、 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局系统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十二)农林水事务(类)水利(款):反映政府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有关业务包括制定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进行水利宣传、审计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农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等。
  水利工程建设(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更新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防险、大中型灌区改造、农村电气化建设等支出。
  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水利前期工作(项):反映水利规划、勘测、设计、科研及相关管理办法编制、业务培训、资料整编、设备购置等基础性前期工作的支出。
  水行政执法监督(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水行政执法监督活动的支出。
  水土保持(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规划制定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预防监测、调查协调、综合治理、开发技术的示范、监督执法等支出以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的支出。
  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资源管理与保护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进行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规划,水量分配方案,节水以及相关标准的制订及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流域或跨流域水资源调度,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取水许可、江河湖库及水源地保护监督,水资源公报发布,基础资料整编,水量调度,节约用水,设备仪器运行维护,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审定水域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控制,水资源论证,地下水资源管理,超采区治理和保护,用水定额管理,水务管理和各项保护管理等。
  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项):反映用水资源费收入安排的支出。
  其他水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曾都区水利和湖泊本级

2022年部门预算

  录

第一部分  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本级(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本级2022年预算绩效情况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本级

  2022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本级(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区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起草水利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总额和规划、重要江河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科学配置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和跨镇(办事处、管委会)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相关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镇(办事处、管委会)供水工作。

3、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区级水利工程投资建设,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水利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组织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区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实施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区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全区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组织指导全区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全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指导河道生态保护与修复。负责全区河道、堤防、水库、滩涂等水利设施管理工作。负责全区重要河道的治理、开发和保护。负责全区河道采砂规划和管理工作。

7、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提出、协调落实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参与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区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治理,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组织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10、组织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全区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工作。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11、负责办理跨镇(办事处、委员会)水事纠纷裁决事项。组织水政监察和水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指导全区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区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区重要水工程的防汛抗旱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几时支撑工作。

13、承担全区河湖长制的组织实施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推进河湖长制的精神,负责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监查督办和日常考核。

1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区水利本级设5个内设机构,1、办公室;2、规计财务与建设股;3、水政水资源股(区节约用水办公室);4、农村水利与水土保持股;5、水旱灾害防御与水库移民股。另设区河湖长制办公室。

曾都区水利和湖泊本级行政编制为7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1名,总工程师1名。财政供养28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8人,退休人员20人。

第二部分曾都区水利和湖泊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曾都水利和湖泊局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22777.39万元(比较上年收入5088.12万元,同比增加17689.27万元,同比增加347.6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077.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1200万元,其他收入320.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179.2万元。主要增加原因:上年结转、上级专项和专项债券收入。

(二)支出预算情况

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支出22777.39万元(比较上年收入5088.12万元,同比增加17689.27万元,同比增加347.65%)。其中: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农林水(类)22733.4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资源管理与保护事业单位的支出;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0.9万元:主要用于区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5.4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7.6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118.76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基本工资32.01万元,津贴补贴24.32万元,资金18.67万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9万元,医疗保险缴费4.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2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11.18万元,住房公积金7.6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1.92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印刷费0.1万元,水费0.3万元、电费0.4万元,邮电费1.04万元,差旅费0.5万元,维修(护)费0.2万元,会议费0.1万元,公务接待费0.17万元,委托业务费2万元,工会经费0.97万元,福利费1.2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8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6.21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退休费40万元,医疗费补助6.21万元)

4、政府性基金支出11200万元:主要用于专项债券支出。

5、基本建设支出11390.5万元。

预算收入支出比去年增加的原因:2022年预算收入支出比2021年增加17689.27万元,主要增加了地方债券(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曾都区配套工程和曾都区2020-2022年饮水安全工程补短板项目)、上级转移支付项目和上年结转资金。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240.89万元,比去年预算数增加4152.77万元,增长比率81%,其中:基本支出186.89万元,项目支出9054万元。主要原因是: 增加了地方债券项目支出和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财政拨款项目减少65万元,减少比率为9.32%,主要减少水利设施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经费、河长制水质监督项目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局本级部门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机关运行经费21.92万元,上年17.91万元,比去年增加了4.01万元,增加比率为22.38%主要是增加了公务交通补贴到支出中。其中:印刷费0.1万元,水费0.3万元、电费0.4万元,邮电费1.04万元,差旅费0.5万元,维修(护)费0.2万元,会议费0.1万元,公务接待费0.17万元,委托业务费2万元,工会经费0.97万元,福利费1.2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8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8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支出68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0 %。比较上年增加了6855.7万元,增长比率为39628.32%。主要增加了上级水利专项项目。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部门办公用房账面数1125平方米;共有车辆1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防汛抗旱)用车1辆。

(九)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200万元,购买的服务内容主要是: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和小型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200万元。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2.3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1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37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与上年同比增加8.2万元,同比增加196.64%,增减变动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减少(增加) 0   %,主要原因是:无

公务接待费0.37万元,比上年增加0.2万元,同比增加117.65%,主要原因是:预算内拨款0.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比上年增8万元,同比增加 200 %,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预算内拨款8万元,主要用于水利项目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减少(增加) 0   %,主要原因是:无



第三部  曾都区水利和湖泊2022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二、 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十二)农林水事务(类)水利(款):反映政府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有关业务包括制定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进行水利宣传、审计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农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等。
  水利工程建设(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更新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防险、大中型灌区改造、农村电气化建设等支出。
  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水利前期工作(项):反映水利规划、勘测、设计、科研及相关管理办法编制、业务培训、资料整编、设备购置等基础性前期工作的支出。
  水行政执法监督(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水行政执法监督活动的支出。
  水土保持(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规划制定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预防监测、调查协调、综合治理、开发技术的示范、监督执法等支出以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的支出。
  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资源管理与保护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进行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规划,水量分配方案,节水以及相关标准的制订及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流域或跨流域水资源调度,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取水许可、江河湖库及水源地保护监督,水资源公报发布,基础资料整编,水量调度,节约用水,设备仪器运行维护,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审定水域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控制,水资源论证,地下水资源管理,超采区治理和保护,用水定额管理,水务管理和各项保护管理等。
  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项):反映用水资源费收入安排的支出。
  其他水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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