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州市曾都区招商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曾都区招商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曾都区招商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曾都区招商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随州市曾都区招商服务中心2022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曾都区招商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第一条 根据《随州市曾都区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随州市曾都区委、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政府关于随州市曾都区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区招商服务中心是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为正科级。
第三条 区招商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和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我区关于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工作的方针、政策,并根据我区情况拟订全区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发展战略和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
(二)研究提出全区年度招商引资计划,报区委、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研究分析招商引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三)组织参与全区对外开放、负责招商引资工作对外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全区招商引资信息网络建设,发挥网络招商的平台作用。
(四)根据授权,承办我区在境内外举办的招商引资活动;参与国家、省政府、市政府举办的经济合作活动。
(五)负责招商引资项目专家评估论证机制体制的建设及日常工作;参与招商引资重点项目评估论证、推介洽谈和重要客商的接洽工作;负责区级招商顾问、招商大使、招商专班及异地商会的联络及服务工作。
(六)负责全区招商引资项目的征集、筛选、包装,建立完善全区招商引资项目库,并做好项目动态管理、储备和发布工作。
(七)统筹全区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拟订全区招商引资年度责任目标,会同有关单位对招商引资工作进行督办和考核;负责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引进督办和服务工作。
(八)负责为外来投资企业提供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办事程序等咨询和跟踪服务;参与协调解决全区外来投资企业各类问题和投诉。
(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部门和所属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随州市区招商服务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的起草;负责机关党务、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宣传、统战、群团、综合治理、文明创建、计划生育、驻村扶贫、依法行政工作;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信息报送、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来信来访、机要保密、印鉴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接待和其他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二)投资促进股。负责提出全区招商引资的发展规划以及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全区投资环境报告、优势产业报告、投资指南等有关对外开放、招商引资方面的文件、资料的编制起草工作;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收集、整理、筛选、包装、发布和对接工作,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建立和完善招商引资项目库;重大招商活动方案的起草,组织承办并参与国家、省、市和我区举办的投资洽谈会、展览会;参与招商引资重点项目评估、推介、洽谈和协调工作;负责对全区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合同的相关招商引资政策的合规性进行审查备案。
(三)招商服务股。负责做好招商引资项目的洽谈、引进工作;负责招商专班和区级招商顾问的联系、协调、服务工作;会同相关单位对重点签约项目和区级重大投资项目的协调服务;承担起草招商引资和投资投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负责为外来投资者提供投资政策、投资环境、投资导向、推荐项目和办事程序等咨询和指导服务;负责外来投资者投诉事项的调查、协调、处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投资软环境建设的有关工作;收集整理和分析全区外来投资产业总体概况、发展趋势,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负责曾都招商信息网站建设与管理维护,指导推进全区的网上招商引资工作,发挥网络招商的信息平台作用。
随州市区招商服务中心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随州市区招商服务中心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机构编制人数8人(行政编制5人+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
实有在职人数8人(行政编制5人+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
离退休人数 3人
第二部分 随州市曾都区招商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收入总计211.22万元(上年收入总计336.57万元,同比减少125.35万元,同比减少37.24%。减少原因:一是,机关在职人员变动,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浮动减少0.35万元 ;二是,项目支出减少招商引资信息平台建设经费预算120万元和招商引资工作经费5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8.22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其他收入43.0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支出总计211.22万元(上年支出总计336.57万元,同比减少125.35万元,同比减少 37.24%)。包括: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类)139.6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0.67万元:主要用于区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8.28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45.00万元,主要用于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7.6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141.5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基本工资30.43万元、津贴补贴17.85万元、绩效工资7.86万元、奖金19.43万元、养老保险缴费10.67万元、住房公积金7.66万元、医疗保险费4.78万元、公务员医疗保险费补助1.8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0.0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8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7.0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1.92万元、水电费1.10万元、邮电费0.20万元、委托业务费1.32万元、咨询费0.5万元、印刷费1.00万元、其他交通费5.2万元、公务接待费0.23万元、工会经费0.90万元、福利费1.09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6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60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离退休经费4万元、退休人员医疗补助0.60万元、其他对个人家庭补助3.00万元等)
4.商业服务业支出45.00元:主要是用于招商引资的商业服务支出。
预算支出比去年减少的原因:预算支出比上年减少125.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0.35万元,减少0.28%。项目支出减少125.00万元,减少72.73%。基本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机关在职人员变动,工资福利支出浮动减少;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减少招商引资信息平台建设经费预算120.00万元,二是减少招商引资工作经费5.0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8.22万元,比去年预算283.57万元减少115.35万元,减少40.68%。其中:基本支出123.22万元,比上年预算113.57万元增加9.65万元,增加8.50%。项目支出45.00万元,比上年预算170万元减少125万元,减少73.52%。原因:根据本部门2022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合理精准预算。基本支出比去年增加9.65万元,项目支出比去年减少125.00万元。原因:基本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机关在职人员变动,工资福利支出及机关运行经费浮动增加;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减少招商引资信息平台建设经费预算120.00万元,二是减少招商引资工作经费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度随州市曾都区招商服务中心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2年度随州市曾都区招商服务中心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部门 2022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05万元,其中:办公费1.92万元、印刷费1.00万元、咨询费0.50万元、水费0.10万元、电费1.00万元、邮电费0.20万元、公务接待费0.23万元、委托业务费1.32万元、工会经费0.86万元、福利费1.10万元、其他交通费5.23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6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去年预算数17.15万元减少0.10万元,降低0.60%。主要原因是:随州市曾都区招商服务中心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面向中小企业及小微企业采购金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工程预算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4.52万元减少4.52万元,减少100%。原因是本年度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曾都区招商服务中心2022年初资产总额11.21万元,流动资产7.73万元、非流动资产3.48万元(固定资产原值21.61万元,累计折旧18.14万元,固定资产净值3.48万元)。较上年资产总额37.16万元,减少25.95万元,减少69.83%。原因是流动资产财政应返还额度减少24.88万元,二是本年度通过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净值减少1.07万元。
(九)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0万元,原因是随州市曾都区招商服务中心本年度无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随州市曾都区招商服务中心“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23万元,比上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0.23万元增加0万元,增加0%,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年初预算与上年比无变化。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0万元增加0万元,增加0%,主要原因是:随州市曾都区招商服务中心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
公务接待费0.23万元,比上年0.23万元增加0万元,增加0%,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年初预算与上年比无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0万元增加0万元,增加0%,主要原因是:随州市曾都区招商服务中心无公务用车,公务车保有量0辆,无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0万元增加0万元,增加0%,主要原因是:随州市曾都区招商服务中心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
第三部分 曾都区招商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说明:此表无数据。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2年,随州市曾都区招商服务中心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长期目标为外来投资者提供投资政策、投资环境、投资导向、推荐项目和办事程序等咨询和指导服务。年度目标为新签约亿元以上项目25个,新引进5000万元及以上工业项目30个。
2、长期目标:为外来投资者提供投资政策、投资环境、
投资导向、推荐项目和办事程序等咨询和指导服务,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指标名称+指标值,例如:新签约亿元以上项目≥25个,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指标;
效益指标:指标名称+指标值,例如:新引进5000万元及以上工业项目≥30个,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指标;
满意度指标:指标名称+指标值,例如:服务对象满意率≥80%,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指标。
3、年度目标:为外来投资者提供投资政策、投资环境、
投资导向、推荐项目和办事程序等咨询和指导服务,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指标名称+指标值,例如:新签约亿元以上项目≥25个,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指标;
效益指标:指标名称+指标值,例如:新引进5000万元及以上工业项目≥30个,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指标;
满意度指标:指标名称+指标值,例如:服务对象满意率≥80%,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指标。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2年随州市曾都区招商服务中心共编制一个重点项目绩效目标为“招商引资工作经费项目”:
1、“招商引资工作经费项目”主要内容是:为外来投资者提供投资政策、投资环境、投资导向、推荐项目和办事程序等咨询和指导服务;对外来投资者投诉事项的调查、协调、处理工作,配合了有关部门做好投资软环境建设的有关工作;收集整理和分析全区外来投资产业总体概况、发展趋势,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等。2022年预算安排45.00万元,其中:45.0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为外来投资者提供投资政策、投资环境、投资导向、推荐项目和办事程序等咨询和指导服务;对外来投资者投诉事项的调查、协调、处理工作,配合了有关部门做好投资软环境建设的有关工作;收集整理和分析全区外来投资产业总体概况、发展趋势,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新引进项目55个,其中亿元以上项目25个,5000万元以上项目30个,合同金额160亿元以上。例如:年度培训招商引资人次≥240人次,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经验;全区招商引资督办≥12次,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经验;
效益指标:新签约项目情况:新引进项目55个,其中亿元以上项目25个,5000万元以上项目30个,合同金额160亿元以上。组织招商专班观摩≥6次,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经验;客商投诉率≤1 次,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经验。
满意度指标:指标名称+指标值,例如:客商满意率≥98%,指标设立依据历史经验。
综上所述,通过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曾都区招商服务中心2022年招商活动项目政策依据充分,目标制定明确;项目按照计划有序实施,完成数量和质量均能有效控制;项目实施需要的人力、经费等各项条件得到充分保障,实施过程监管到位,项目组织管理水平总体较高;通过项目实施,产生较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项目资金到位及时,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对资金的使用监管有力有效。整个项目实施达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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