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 发布时间:2021-01-15 13:12
  • 信息来源:曾都区司法局
  • 审核人: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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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都区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曾都区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曾都区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曾都区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经济分类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一、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曾都区司法局2021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 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曾都区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曾都区司法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是主管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部门。主要工作职能: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部署督查工作。                                            (二)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具体工作。承担区各镇(办事处、管委会)和区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区依法行政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区政府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承办申请区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
    (四)负责综合协调全区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区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全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区人民调解工作。负责全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协助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做好本行政区域内人民监督员选任和管理工作。指导、管理全区司法所工作。
    (六)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区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八)负责拟订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科技和信息化工作发展规化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警戒和警车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负责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曾都区司法局是政府的司法行政机关,司法局机关内设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行政复议和应诉股(区行政复议办公室、区行政执法监督局),普法和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区政府法律顾问室),社区矫正股,政治处等机构。曾都区司法局下设一个事业单位,曾都区法律援助中心。

曾都区司法局机关行政编制21个,曾都区法律援助中心事业编制4个,单位实有工作人员24人,其中政法编制21人,其他编制人员4人。局机关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22人。

第二部分  曾都区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收入总计969.98万元(上年收入总计678.37万元,同比增加291.61万元,同比增加4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69.98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支出预算总计1086.98万元(上年支出总计718.37万元,同比增加368.61万元,同比增加51%)。包括: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安全(类)1014.0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9.87万元:主要用于区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1.96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21.0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285.4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

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739.3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2.17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预算收入支出比去年增加的原因:2021年预算支出比2020年增加368.61万元,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基层司法所预算编制并入司法局机关。2、正常增资等原因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预算。3、因区司法局职能业务工作增多,如法治政府建设、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和应诉等工作,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14.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1.78万元,比去年增长282.01万,项目支出515.2万元,比去年增长126.6万。增长原因是新增司法行政业务职能,业务及项目经费需求增大。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92.19万元,其中办公费2.32万元,印刷费4万元、邮电费4万元、差旅费 4万元、会议费1万元  、福利费 3.32万元、日常维修费 5万元 、办公用房水2万元 、电费10万元、咨询费2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2万元 、租赁费4万元,培训费3.01万元,公务接待费0.69万元,委托业务费20万元,工会经费2.66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5万元,其他交通费2.68万元以及其他费用2.01万元。2021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增加22万元,增加22%,主要是因为法治政府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量不断增大,机关运行支出增加。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法采购预算141.2万,其中村、社区购买法律服务66.2万元,行政调解、复议、诉讼等工作购买法律服务32我,与2020年持平;货物采购预算35万元,比去年增加5万元,上升25%,主要是因工作需要购置执法车及其他办公设备。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曾都区司法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6.19 万元,比上年增5.72万元,同比增加55 %,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加,三公经费支出增大。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减少(增加)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事项。

公务接待费0.69万元,比上年增0.22万元,同比增加 32%,主要原因是:社区矫正等业务工作增多,接待量增大。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比上年增5.5万元,同比增加55%,主要原因是职能增加,业务量增大,执法业务用车需求增多。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减少(增加)0%,主要原因是未购置车辆。

第三部分  曾都区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表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表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系统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指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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