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 发布时间:2021-01-15 09:08
  • 信息来源:曾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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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曾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曾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曾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经济分类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一、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曾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   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曾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根据中央、省、市出台的退役军人管理服务相关的政策法规开展各项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总体规划中涉军工作任务,起草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负责随军随调家属安置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退役军人的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全区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烈属优待、抚恤等工作。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烈士陵园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国、全省、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承办境外随州籍烈士和外国在随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全区退役军人管理服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保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要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部门基本情况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设有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移交安置股、就业创业股、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股。核定编制6名,实有在编人数5人。设局长1名,副局长1名。

第二部分  曾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部门预算总收入6418.21万元,较上年(6768.19万元)预算安排的减少349.98万元,同比减少5.17%,主要是由于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项目资金减少。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359.58万元,其他收入58.63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部门预算总支出6418.21万元(上年预算总支出6768.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减少349.98万元,同比减少5.17%,主要是由于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项目资金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03.11万元,项目支出6295.1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20万元。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6350.9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5.99万元,抚恤5262.1万元,退役安置893万元,退役军人管理事务189.89万元。
2.医疗卫生(类)4.3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4.2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55.0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297.4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007.1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部门财政拨款支出6359.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减少342.01万元 ,同比减少5.1%。主要是由于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部门的公用经费9.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增加3.23万元。其中办公费1万元、印刷费0.5万元、咨询费0.1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0.3万元、邮电费0.1万元、物业管理费0.1万元、差旅费1万元、日常维修费0.4万元、租赁费0.07万元、会议费0.4万元、培训费0.1万元、公务接待费0.12万元、委托业务费0.1万元、工会经费0.54万元、福利费0.6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47万元、其他费用0.3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万元,同比增长100%,要是由于将法律咨询等服务列入政府采购计划。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部门2021年初资产总额562.1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51.01万元,主要包括货币资金270.74万元,其他应收账款净额1.35万元(主要是暂支退役士官202012月份待安置期间医保费用)、固定资产11.15万元(主要是一些办公电脑、打印机、空调、办公桌椅等)。

二、2021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曾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12万元,比上年减少0.02万元,同比减少14.29%,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缩减公务接待开支。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无变化。

公务接待费0.12万元,比上年减少0.02万元,同比减少14.29%,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缩减公务接待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单位没有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单位没有购置公务用车。

第三部分  曾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1年,本部门完成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编制,对部门总体资金情况、部门职能概述、年度工作任务,项目支出情况、项目绩效指标进行了编制及公示。
   这些项目用于退役军人各项事务,维护社会稳定,有效促进曾都相关领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1年,本部门共编制15个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对这些项目的长期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进行了公示。这些项目主要用于退役军人各项事务,维护社会稳定,有效促进曾都相关领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区本级财政预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区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曾都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2021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曾都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曾都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曾都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经济分类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一、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曾都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2021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   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曾都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根据中央、省、市出台的退役军人管理服务相关的政策法规开展各项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总体规划中涉军工作任务,起草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负责随军随调家属安置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退役军人的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全区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烈属优待、抚恤等工作。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烈士陵园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国、全省、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承办境外随州籍烈士和外国在随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全区退役军人管理服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保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要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部门基本情况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设有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移交安置股、就业创业股、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股。核定编制6名,实有在编人数5人。设局长1名,副局长1名。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
(一)随州市曾都区烈士陵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益一类,经费形式财政供养。核定编制6名,实有在编人数5人。

(二)曾都区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管理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益一类,经费形式财政供养。核定编制2名,实有在编人数2人。
(三)曾都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益一类,经费形式财政供养。核定编制10名,实有在编人数6人。

第二部分  曾都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部门预算总收入7870.8万元,较上年(8368万元)预算安排的减少497.2万元,同比减少5.94%,主要是由于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项目资金减少。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703.12万元,其他收入167.68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部门预算总支出7870.8万元(上年预算总支出83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减少497.2万元,同比减少5.94%,主要是由于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项目资金减少。其中基本支出351.7万元,项目支出7499.1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20万元。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7676.0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1.02万元,抚恤5262.1万元,退役安置2067万元,退役军人管理事务325.92万元。
2.医疗卫生(类)11.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15.1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185.0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15.7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502.29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部门财政拨款支出7703.12万元,较上年(8124.8万元)预算安排的减少421.68万元 ,同比减少5.19%。主要是由于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部门的公用经费15.75万元,较上年(10.74万元)预算安排的增加5.01万元。其中办公费2.6万元、印刷费0.7万元、咨询费0.1万元、水费0.3万元、电费0.4万元、邮电费0.2万元、物业管理费0.1万元、差旅费1.2万元、日常维修费0.59万元、租赁费0.07万元、会议费0.4万元、培训费0.1万元、公务接待费0.49万元、委托业务费0.1万元、工会经费1.96万元、福利费1.4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55万元、其他费用0.4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万元,同比增长100%,要是由于将法律咨询等服务列入政府采购计划。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部门2021年初资产总额787.1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65.63万元,主要包括货币资金382.82万元,其他应收账款净额1.35万元(主要是暂支退役士官202012月份待安置期间医保费用)、财政应返还额度102.54万元。固定资产21.53万元(主要是一些办公电脑、打印机、空调、办公桌椅等办公用具11.83万元和烈士陵园房屋9.7万元)。

二、2021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曾都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49万元,比上年减少0.04万元,同比减少7.55%,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缩减公务接待开支。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无变化。

公务接待费0.49万元,比上年减少0.04万元,同比减少7.55%,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缩减公务接待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单位没有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单位没有购置公务用车。

第三部分  曾都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2021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1年,本部门完成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编制,对部门总体资金情况、部门职能概述、年度工作任务,项目支出情况、项目绩效指标进行了编制及公示。
   这些项目用于退役军人各项事务,维护社会稳定,有效促进曾都相关领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1年,本部门共编制20个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对这些项目的长期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进行了公示。这些项目主要用于退役军人各项事务,维护社会稳定,有效促进曾都相关领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区本级财政预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区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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