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曾都区住建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曾都区住建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曾都区住建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经济分类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一、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曾都区住建局2021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 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曾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政策、规定及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起草全区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规范性文件草案等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区(中心城区除外)保障安居工程建设与管理。承担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担推进全区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指导全区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
(四)负责全区(中心城区除外)房地产市场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区(中心城区除外)房屋租赁的管理工作;负责拟定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征收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审查。
(五)指导和推进城镇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镇建设发展与战略研究;负责全区城镇建设重点项目储备和前期编研工作;组织编制全区城镇建设重点项目年度工作目标计划;指导、督促、推进全区城镇建设重点项目的建设;负责全区城镇污水处理、污水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各镇燃气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区(中心城区除外)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六)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普法、行政执法和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协调推进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区建设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查、协调、综合上报工作。
(七)负责指导全区建筑活动。指导全区住房、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有关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拟订市政、勘察设计、建筑、建设监理等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规范建设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和建筑工程风险管理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八)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实施的地方标准;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城镇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房屋的抗震设计规范;组织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审定、编制和推广;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工作;定期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九)指导村镇建设管理。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发展规划,制定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管理以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小城镇建设和特色示范镇创建工作;指导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工作。
(十)负责城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组织实施建设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的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和参与各类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鉴定和调查处理;组织实施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监督实行。
(十一)指导全区(中心城区除外)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拟定勘察设计、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城镇节能减排、墙体材料革新和发展散装水泥的行业产业政策、制度和发展规划并监督执行;拟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行业产业政策、规章制度;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和发展散装水泥;指导和推进重大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项目建设;组织实施重点建设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推广装配式建筑,推广应用建筑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组织编制城乡建设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
(十二)指导全区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等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协调组织国家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的编制、评审和申报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等的保护、宣传、发展研究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拟订城乡建设档案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部门基本情况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行政单位,下设办公室(财务审计股、政工人事股、行政审批股、老干部管理股、政策法规股)、城镇建设管理股、建筑业管理股、建筑业管理股,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股等5个股室。
三、人员构成情况
曾都区住建局行政在职人员5名,退休人员11名。
第二部分 曾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区住建局机关收入总计32219.53万元,万元(上年收入总计991.05万元,同比增加31228.48万元,同比增96.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213.53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预算内资金及上级专项转移支付。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区住建局机关支出总计32219.53万元(上年支出总计991.05万元,同比增加31228.24万元,同比增长96.9%)。本年度增长主要原因为:预算增加了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等上级专项支出32059万元。
按功能分类:
1.城乡社区事务支出(类)32153.58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具体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住宅、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等方面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6.54万元:主要用于区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6.3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10.8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69.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10.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8.38万元:主要用于医疗费补助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预算收入支出比去年增加的原因:2021年预算收入支出比2020年增加31222.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5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1286万元。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及机关运行经费正常增长;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纳入2021年预算。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区住建局机关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213.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8.78万元,比去年增加1.53万元,项目支出32059万元,比去年增长31286万元。增长原因本年度增人增资及上级专项转移项目纳入本年度预算。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本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本单位本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说明》明确的口径计算,即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0.8万元、印刷费0.32万元、咨询费0.2万元、手续费0.27万元、邮电费0.4万元、差旅费0.3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0.5万元、租赁费0.64万元、福利费0.73万元、日常维修费0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1.2、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14万元、工会经费0.5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92万元,计10.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75万元,主要原因为机关运行经费正常增长。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总额21056.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04万元、工程预算21000万元、服务预算4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增加21048.04万元、增加比例99.9%,主要为本年度预算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工业项目图审服务、消防设计与验收服务等。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说明部门2021年初资产总额508.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09.95万元、固定资产净值98.45万元,较上年增加2.81万元,增长率2.85%,主要为因人员增加购买了办公设备等。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曾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14万元,比上年减少0.04万元,同比减少22 %,主要原因是:压缩了预算支出。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公务接待费0.14万元,比上年减省少0.04万元,同比减少22 %,主要原因是:压缩了预算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万元。因局机关实行了公务用车改革,未保留公务用车车辆,无公务用车运行费用。
第三部分 曾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区住建系统本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支出设置了以下指标:产出数量指标:共编制了5个重点项目。
产出进度指标:按时按质完成各个项目。
产出成本指标:厉行节约,确保项目资金用到实处。
社会效益指标:提升城乡品质,改善城乡环境。
可持续影响指标:有效保障部门工作有序开展,为品质随州建设和改善城乡环境服务。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城市建设理念,获得人民群众满意评价。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产出进度指标:按时按质完成各个项目。
产出成本指标:厉行节约,确保项目资金用到实处。
社会效益指标:提升城乡品质,改善城乡环境。
可持续影响指标:有效保障部门工作有序开展,为品质随州建设和改善城乡环境服务。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城乡建设理念,获得人民群众满意评价。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按功能分类:
一、行政运行(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120101);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及项目支出。
二、住房公积金(2210201):反映区住建局机关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2080505):反映区住建局机关养老保险支出。
四、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反映区住建局基本医疗支出。
按经济分类:
一、工资和福利支出(301):反映区住建局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02):反映区住建局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租赁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03):反映住建局医疗费补助、机关其他个人对家庭的补助。
曾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所属单位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汇总
目 录
第一部分 曾都区住建系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曾都区住建系统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曾都区住建系统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经济分类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一、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曾都区住建系统2021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 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曾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所属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政策、规定及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起草全区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规范性文件草案等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区(中心城区除外)保障安居工程建设与管理。承担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担推进全区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指导全区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
(四)负责全区(中心城区除外)房地产市场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区(中心城区除外)房屋租赁的管理工作;负责拟定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征收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审查。
(五)指导和推进城镇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镇建设发展与战略研究;负责全区城镇建设重点项目储备和前期编研工作;组织编制全区城镇建设重点项目年度工作目标计划;指导、督促、推进全区城镇建设重点项目的建设;负责全区城镇污水处理、污水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各镇燃气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区(中心城区除外)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六)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普法、行政执法和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协调推进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区建设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查、协调、综合上报工作。
(七)负责指导全区建筑活动。指导全区住房、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有关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拟订市政、勘察设计、建筑、建设监理等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规范建设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和建筑工程风险管理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八)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实施的地方标准;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城镇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房屋的抗震设计规范;组织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审定、编制和推广;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工作;定期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九)指导村镇建设管理。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发展规划,制定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管理以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小城镇建设和特色示范镇创建工作;指导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工作。
(十)负责城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组织实施建设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的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和参与各类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鉴定和调查处理;组织实施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监督实行。
(十一)指导全区(中心城区除外)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拟定勘察设计、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城镇节能减排、墙体材料革新和发展散装水泥的行业产业政策、制度和发展规划并监督执行;拟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行业产业政策、规章制度;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和发展散装水泥;指导和推进重大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项目建设;组织实施重点建设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推广装配式建筑,推广应用建筑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组织编制城乡建设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
(十二)指导全区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等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协调组织国家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的编制、评审和申报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等的保护、宣传、发展研究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拟订城乡建设档案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部门基本情况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行政单位,下设区房屋征收中心、区城建档案馆、区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区建筑市场管理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曾都经济开发区分局、区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等六个二级单位。
三、人员构成情况
曾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所属单位行政在编5名,事业在编24名,事业不在编12名,退休人员16名。
第二部分 曾都区住建系统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区住建系统收入总计32973.15万元,万元(上年收入总计1556.18万元,同比增加31416.97万元,同比增95.2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729.9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预算内资金及上级专项资金。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区住建系统支出总计32973.15万元(上年支出总计1556.18万元,同比增加31416.97万元,同比增长95.25%)。本年度增长主要原因为:预算增加了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等上级专项支出32187.09万元。
按功能分类:
1.城乡社区事务支出(类)423.09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具体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住宅、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等方面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43.19万元:主要用于区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3.33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45.0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457.8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25.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0.67万元:主要用于医疗费补助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预算收入支出比去年增加的原因:2021年预算收入支出比2020年增加31173.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9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1204万元。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及机关运行经费正常增长;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纳入2021年度预算。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区住建系统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693.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3.65万元,比去年增加122.09万元,项目支出32150万元,比去年增长31204万元。增长原因本年度人员增加、增资及上级专项转移项目纳入本年度预算。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本单位本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区住建系统共有1个行政和6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5.1万元,其中办公费1.6万元、印刷费0.82万元、咨询费0.48万元、手续费0.57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0.8万元、会议费1.1万元、培训费1.34万元、租赁费0.64万元、福利费4.27万元、日常维修费0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3.35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0.88万元、公务接待费0.34万元、工会经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92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及预算公用经费口径增加。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总额21101.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6.71万元、工程预算21000万元、服务预算4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增加21048.04万元、增加比例99.9%,主要为本年度预算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工业项目图审服务、消防设计与验收服务等。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区住建系统2021年初资产总额800.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83.4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17.1万元,较上年减少62.9万元,减少率7.86%,主要为收减少及固定资产折旧等。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说明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总额和结构,及各项增(减)变化金额、比例及原因。
2021年区住建系统“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6.22万元,比上年增加5.5万元,同比增长88.4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减少(增加)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公务接待费0.34万元,比上年减少0.38万元,同比减少1.12 %,主要原因是:压缩了预算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8万元,比上年增加5.88万元,同比增加100 %,主要原因是:上年度住建局所属单位未纳入预算管理。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减少(增加)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等情况。
第三部分 曾都区住建系统2021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区住建系统本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支出设置了以下指标:产出数量指标:共编制了5个重点项目。
产出进度指标:按时按质完成各个项目。
产出成本指标:厉行节约,确保项目资金用到实处。
社会效益指标:提升城乡品质,改善城乡环境。
可持续影响指标:有效保障部门工作有序开展,为品质随州建设和改善城乡环境服务。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城市建设理念,获得人民群众满意评价。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产出进度指标:按时按质完成各个项目。
产出成本指标:厉行节约,确保项目资金用到实处。
社会效益指标:提升城乡品质,改善城乡环境。
可持续影响指标:有效保障部门工作有序开展,为品质随州建设和改善城乡环境服务。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城乡建设理念,获得人民群众满意评价。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按功能分类:
一、行政运行(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12-2120101):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12-2120102):反映城乡建设项目支出。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12-2120106):反映事业单位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经费支出。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12-2120199):反映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建设市场与监督(212-2120601):反映事业单位建设市场与监督管理工作经费支出。
二、住房公积金(2210201):反映区住建局及所属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2080505):反映区住建局机关养老保险支出。
四、行政单位医疗(210-2101101):反映区住建局基本医疗支出。
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反映区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支出。
公务员医疗补助(210-2101103):反映区住建局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
按经济分类:
一、工资和福利支出(301):反映区住建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02):反映区住建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租赁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03):反映住建局机关医疗费补助、机关及下属单位其他个人对家庭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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