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林业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 发布时间:2021-01-15 08:31
  • 信息来源:曾都区林业局
  • 审核人: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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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都区林业局2021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曾都区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曾都区林业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曾都区林业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经济分类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一、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曾都区林业局2021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  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曾都区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区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相关政策措施、专项规划、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适时开展专项规划监督和评估。组织开展森林、湿地、沙化土地、石漠化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全区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飞防飞播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工作、古树名树保护。

(三)负责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审批并监督木材凭证采伐、凭证运输。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应由国家、省、市、区批准的征(占)用林地进行初审。指导全区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全区各类公益林、国有森林经营单位的森林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五)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在国家、省、市、区指导下,负责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森林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设立申报、规划、建设和管理等工作。承担国家、省和市批准、核准的建设项目选址和风景名胜区重大项目建设工程项目选址的前期论证、初审工作。

(六)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指导实施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组织指导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权利,指导农村集体林地承包经营工作。组织实施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措施。监督实施相关林业产业标准,指导林业产业扶贫等相关工作。

(七)贯彻实施国有林场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指导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植物新品种保护。

(八)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九)监督管理区级林业项目资金和国有资产,负责推进全区林业领域重大项目、重大工程的实施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十)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对外合作等工作。组织开展林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开展林业技术监督、林产品质量监督有关工作。指导全区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职能转变。区林业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林业生态安全。加快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与区应急管理局在森林火灾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森林火灾扑救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全区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指导协调森林火灾防治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

二、部门基本情况

区林业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生态保护修复股、森林和湿地资源管理股、林业改革和产业发展股。区林业局机关行政编制6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1名。借用二级单位人员19人,临时聘用人员5人。

第二部分  曾都区林业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收入总计5062.41万元(上年收入总计2179.94万元,同比增加2882.47万元,同比增加5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55.41万元,(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34.41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3854万元),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支出总计5062.41万元(同比增加2882.47万元,同比增长56.93%)。包括: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类)4554.2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9.51万元:主要用于区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6.96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6.6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485万元:主要为二级单位罚没收入返成。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453.67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17.6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9.07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项目支出4067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485万元。

预算收入支出比去年增加的原因:2021年预算收入支出比2020年增加2882.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26.47万元,项目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增加2556万元。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发放借用人员工资及奖金;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区政府重视林业局,增加本级项目预算30万元,二是中央、省级项目转移支付增加。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75.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3.41万元,比去年增长132.47万元,项目支出4062万元,比去年增加372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2020年上级转移支付项目支出列入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无。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无。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7.67万元,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比去年增加1.49万元,同比增加8.43%、增加原因:公务交通补贴增加。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2.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7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增加102.87万元,增加比例100%,原因一是办公楼老化修缮,二是办公设备更新、二是森林防火预警中心购置设备。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本部门房屋面积共有2635平方米;共有车辆1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1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较上年无变化。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1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17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与上年同减少0.48万元,同比减少11.51%,增减变动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预算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预算金额与去年减少0.43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财政压缩经费。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0.1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金额比去年减少了0.05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财政压缩公用经费。

第三部分  曾都区林业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见附表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区本级财政预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区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曾都区林业系统2021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曾都区林业系统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曾都区林业系统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曾都区林业系统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经济分类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一、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曾都区林业系统2021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  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曾都区林业系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区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相关政策措施、专项规划、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适时开展专项规划监督和评估。组织开展森林、湿地、沙化土地、石漠化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全区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飞防飞播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工作、古树名树保护。

(三)负责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审批并监督木材凭证采伐、凭证运输。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应由国家、省、市、区批准的征(占)用林地进行初审。指导全区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全区各类公益林、国有森林经营单位的森林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五)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在国家、省、市、区指导下,负责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森林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设立申报、规划、建设和管理等工作。承担国家、省和市批准、核准的建设项目选址和风景名胜区重大项目建设工程项目选址的前期论证、初审工作。

(六)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指导实施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组织指导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权利,指导农村集体林地承包经营工作。组织实施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措施。监督实施相关林业产业标准,指导林业产业扶贫等相关工作。

(七)贯彻实施国有林场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指导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植物新品种保护。

(八)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九)监督管理区级林业项目资金和国有资产,负责推进全区林业领域重大项目、重大工程的实施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十)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对外合作等工作。组织开展林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开展林业技术监督、林产品质量监督有关工作。指导全区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职能转变。区林业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林业生态安全。加快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与区应急管理局在森林火灾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森林火灾扑救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全区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指导协调森林火灾防治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

二、部门基本情况

2020年纳入林业局部门预算的单位有14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全额事业单位11个,差额拨款单位1个。

人员构成情况

序号

单 位

单位性质

编制人数

在职人数

退休人数

1

林业局机关

行政

6

6

14

2

林业公安分局

行政

11

10

1

3

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全额

2

3


4

东城林管站

全额

2

2


5

北郊林管站

全额

2

2

1

6

南郊林管站

全额

3

3

2

7

府河林管站

全额

3

3


8

何店林管站

全额

4

4


9

万店林管站

全额

3

1

2

10

洛阳林管站

全额

5

5


11

林业技术推广站

全额

7

8

9

12

国有谢家寨林场

全额

34

33

50

13

曾都区林业综合执法大队

全额

6

15

12

14

林业种苗站

差额

4

9

10


合计


91

96

92

第二部分  曾都区林业系统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收入总计7140.45万元,较上年增加3426.49万元,同比增长47.98%,增加原因,主要是上级转转移支付资金增加。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支出总计7140.45万元较上年增加3426.49万元,同比增长47.98%,包括: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类)634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30.72万元:主要用于区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70.87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107.8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1824.4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4552.0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项目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95.98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资本性支出83万元。

5、其他支出485元。

预算收入支出比去年增加的原因:主要原因为项目资金增加,加之工资正常增长。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15.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1.99万元,比去年减少17.97万元,项目支出4103.54万元,比去年增加3740.54万元。增加原因去年把上级转移支付项目列入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加之国家对林业的投入。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六)机关事业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0年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6.14万元,较2020年预算增加4.12万元,增加6.22%,增加原因一是本年工作任务较去年增加,各项费用开支相应增加;二是考虑年度合理的物价上涨因素。

(七)政府采购情况

政府采购总额212.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9.77万元、工程预算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2.77万元,增长100%,增加原因:一是上年无资金来源未开展政府采购,二是办公楼老化修缮,三是办公设备更新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无。

二、2021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8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83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与上年同比减少0.34万元,同比减少4.98%,增减变动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预算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比去年减少0.43万元,同比减少10.75%。主要原因是一是厉行节约,财政压缩经费,二是二级单位公务用车费用从非财政拨款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2.83万元,比去年增加0.09万元,同比增加3.18%,增加主要人员增加,公务接待费按在编人员测算,相应增加。

第三部分  曾都区林业系统2021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1年,本部门所有单位完成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编制,同时对2020年度专项经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

从项目执行的效果来看,项目财政资金支出绩效已达到了预期目标。从项目执行的效果来看,项目财政资金支出绩效已达到了预期目标。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区本级财政预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区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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