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都区妇女联合会2021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曾都区妇女联合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曾都区妇女联合会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曾都区妇女联合会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经济分类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一、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曾都区妇女联合会2021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 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曾都区妇女联合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根据区委、区政府的中心任务,指导全区各级妇女组织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业务指导。
(二)调查研究全区妇女和儿童的情况、问题,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反映,提出建议。
(三)团结、动员妇女投身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四)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观念,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五)代表妇女参与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妇女儿童规章的制定和实施工作,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六)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七)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和民族宗教、社会团体、社会组织以及社会各界的联系,拓展同各地区妇女组织的友好交往,增加了解和友谊。
(八)加强网上妇联建设,依托网络平台,开展网上宣传、网上服务、网上维权、网上活动。
(九) 承担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十)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部门和所属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曾都区妇女联合会设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妇女发展部、家庭儿童权益部)
负责本机关公文处理、文书档案、保密、统计、信息网络、文印工作,起草通知、报告、请示、重要文件、领导讲话等,负责机关财务、房产管理、物资设备保管、计生、综治、宣传、行政事务工作和外事活动;开展妇女工作的调查研究;负责完成上级布置的调研和理论课题;负责机关的政工人事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女干部的推荐、选拔工作;统筹安排全区妇联干部的培训工作;宣传全区各条战线妇女先进人物和先进集体,推广先进经验;负责区妇联机关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组织、发动城乡妇女参与经济建设;指导城乡妇女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负责组织指导城乡妇女开展各种技能培训,帮助城乡妇女提高科技、文化素质;促进城乡妇女平等广泛就业及其家务劳动的社会化;配合有关部门参与妇女卫生保健工作;负责妇联网上工作新平台建设,指导各级妇联普遍建设网络终端,构建联系网、工作网、服务网整体合一的“互联网+妇联”工作新格局,主动开展网上舆论斗争,为构建清朗网络空间发挥积极作用;负责了解妇女权益方面的呼声,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重大信访案件进行调查研究配合有关部门予以解决;负责做好宣传和监督执行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指导、推动各级妇联信访、维权工作;负责协调全区儿童工作,推动有关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普及优生、优育、优教知识;开展家庭文明建设、家庭教育指导;加强对托、幼园所及阵地活动的指导;促进女童入学;加强对各类服务妇女儿童社会组织的联系服务。
(二) 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妇儿工委办公室负责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保障工作;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实施曾都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为妇女儿童办实事,为开展妇女儿童工作、发展妇女儿童事业提供必要的条件;指导、督促和检查各地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负责年度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监测统计工作中本部门有关数据的收集统计;负责起草妇儿工委文件,印发简报,承办会议等日常工作。
人员构成情况
曾都区妇女联合会机关行政编制为2名,领导职数2名。
第二部分 曾都区妇女联合会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曾都区妇女联合会收入预算总计144.96万元(上年收入总计114.04万元,同比增加30.92万元,同比增长21.3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8.26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2.9万元,其他收入36.70万元。
收入预算增加的原因:一是机关在职人员晋档晋级工资增加;二是增加了“家调委工作经费”项目的预算。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曾都区妇女联合会支出预算总计144.96万元(上年支出总计114.04万元,同比增加30.92万元,同比增长21.33%)。包括: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类)131.2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4.62万元:主要用于区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3.38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5.7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82.46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6.7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8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其他(项目)支出53万元。
预算支出比去年增加的原因:2021年预算支出比2020年增加30.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2.9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8万元。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关在职人员晋档晋级工资增加;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家调委工作经费”项目的预算。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26万元,其
中:基本支出55.26万元,比去年52.29万元增长2.97万元,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关在职人员晋档晋级工资增加,项目支出53万元,比去年增长8万元。增长原因:新增“家调委工作经费”项目的预算。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曾都区妇女联合会2020年及2021年均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曾都区妇女联合会2020年及2021年均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即指曾都区妇女联合会公用经费,2021年预算6.72万元,包括;办公及印刷费0.43万元、邮电费0.4万元、差旅费0.57万元、会议费0.2万元、培训费0.04万元、福利费0.52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0.33万元、工会经费0.42万元、公务接待费0.09万元、委托业务费0.3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22万元、以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2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4.92增加1.8万元,增加26.79%,原因是其他交通费用增加。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曾都区妇女联合会政府采购总额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2万元、工程预算0万元、服务预算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政府采购预算增加3万元,增加原因是2021年度将机关购买办公用品纳入政府采购预算。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曾都区妇女联合会2021年初资产总额6.9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16万元,固定资产2.83万元),较上年9.79万元减少40%,减少原因:一是财政应返额度减少2万元,二是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后净值减少0.8万元。
2021年曾都区妇女联合会房屋面积共有0平方米;共有车辆0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0 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曾都区妇联联合会“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09万元,比上年0.11万元减少0.02万元,同比减少22.22%,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是:2020年-2021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公务接待费0.09万元,比上年0.11万元减少0.02万元,同比减少22.22%,主要原因是:曾都区妇联联合会机关机关厉行节约,降低行政成本减少接待人次。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0增持平,主要原因是:曾都区妇联联合会机关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是:2020年-2021年均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
“三公”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曾都区妇联联合会机关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从年初预算上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第三部分 曾都区妇女联合会2021年部门预算表
部门预算公开表在预算编报系统里生成,有下级单位的,除生成部门本级预算公开表外,还需生成部门汇总预算公开表,所有预算表需公开在主页面,不得作为附件上传。(预算编审--部门预算--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曾都区妇女联合会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完成曾都区妇女发展规划和曾都区儿童发展规划既定任务,提高妇女儿童等群体幸福度、满意度。
目标1:按照曾都区妇女发展规划预期指标,按进度完本年度相关指标;
目标2:按照曾都区儿童发展规划预期指标,按进度完本年度相关指标;
目标3:在新领域建妇联组织,开展“三八”“最美家庭”“金凤工程”“三亮”“贫困母亲帮扶”“残障儿童关爱”“反家庭暴力宣传”“巾帼志愿”“洁美家园”等活动;
目标4:推进婚姻家庭纠纷向基层延伸,积极开展家庭美德教育、法制宣传和家事调解服务。
目标5:普及科学的家庭教育观、加强家庭教育阵地建设、提高家庭教育指导专业水平、健全家庭教育工作机制,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曾都区妇女联合会本部门共编制4个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的编制工作。其中:
“妇女发展纲要、儿童发展纲要活动经费”项目,完成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曾都区妇女发展规划和曾都区儿童发展规划的通知》(曾政发【2012】14号)文件要求的指标任务;进一步深化《关于进一步加强妇联和妇女工作的意见》(随发〔2013〕6号)、《曾都区妇联改革实施方案通知》(曾办发〔2017〕18号)工作要求。
目标1:开展妇联学习、培训、交流 。
目标2: “三八”“最美家庭”“金凤工程”“三亮”“贫困母亲帮扶”“残障儿童关爱”“反家庭暴力宣传”“健康家庭评选”“巾帼志愿”“洁美家园”等活动。
目标3:关爱三留守人员活动,预防农村留守女童性侵犯预防保护工作。
“开展指导家庭教育五年规划工作经费”项目,根据《关于印发湖北省家庭教育指导与服务“十三五”规划的通知》(鄂妇字【2017】7号),有针对性地开展“家长学校”培训活动,好家训、好家风、好家教评选活动,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及农村留守儿童权益保护,做好预防农村留守女童性侵犯预防保护工作。开展“家长学校”活动、举办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讲座、安全自护宣讲等,提升广大家庭及未成年人对妇联及成员单位开展各类活动效果的满意度。
目标1:开展“荆楚最美家庭”、“书香家庭”、“绿色家庭”、“学习家庭”、“美德少年”活动。
目标2: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讲座、安全自护宣讲。
2021年“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工作经费项目, 根据《湖北省妇联关于组织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的通知》(鄂妇字【2019】6号),有针对性的开展各项活动。
目标1:开展“巾帼心向党、礼赞新中国”、“巾帼家政服务”、“巾帼健康服务”“完善婚姻家庭服务”等活动。
目标2:广大家庭对妇联及成员单位开展各类活动效果的满意度。
2021年家调委工作经费项目,根据《曾都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实施方案》(曾妇发 【2016】5号);成立曾都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通知(曾妇发【2016】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鄂妇发【2018】7号),开展各类婚姻纠纷调解活动宣传工作,促进平安家庭建设,提高广大妇女对家调委工作的满意度。
目标1:“家调委”基础设施建设,在全区10个镇、办事处、管委会,152个村(社区)将全部成立“家调委”、设立“家调室”。
目标2:开展反家庭暴力、民法典等宣传活动宣传活。
2021年,曾都区妇女联合会4个项目绩效目标编制,从项目编制来看,了解妇女权益方面的呼声,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重大信访案件进行调查研究配合有关部门予以解决;做好宣传和监督执行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指导、推动各级妇联信访、维权工作;协调全区儿童工作,推动有关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普及优生、优育、优教知识;开展家庭文明建设、家庭教育指导;加强了对托、幼园所及阵地活动的指导;促进女童入学;加强了对各类服务妇女儿童社会组织的联系服务。有效促进曾都区妇女儿童工作领域和谐发展。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系统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指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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