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公共检验检测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 发布时间:2021-01-15 15:59
  • 信息来源:曾都区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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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都区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2021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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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曾都区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曾都区公共检验检测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经济分类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一、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曾都区公共检验检测中心2021年预算绩效情况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曾都区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为政府相关部门实施农产品(水产品)、畜禽产品(兽药、饲料)、农村饮用水及其他产(商)品(成品粮)质量安全监管,提供全面的分析、调查和咨询服务。

(二)承担政府下达或相关部门委托的农产品(水产品)、畜禽产品(兽药、饲料)、农村饮用水及其他产(商)品(成品粮)质量检验检测任务。

(三)承担相关产(商)品生产许可证(备案)发证检验及有关单位委托的质量(技术)鉴定。

(四)受理客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的农产品及其他产(商)品委托检验和仲裁检验。

(五)承担农产品(水产品)、畜禽产品(兽药、饲料)、农村饮用水及其他产(商)品(成品粮)生产企业质量检验的技术指导、培训、咨询,为制定企业和地方产品质量标准提供技术服务。

(六)开展农产品(水产品)、畜禽产品(兽药、饲料)、农村饮用水及其他产(商)品(成品粮)检测方法、质量及技术标准等科研工作。

(七)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曾都区公共检验检测中心为区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设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业务科、技术质量监督科、畜禽产品检验检测科、农产品检验检测科、农村饮用水检验检测科。曾都区公共检验检测中心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

曾都区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核定事业编制为1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现有在编人员8名。

第二部分  曾都区公共检验检测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收入总计246.56万元(上年收入总计368.1万元,同比减少121.54万元,同比减少3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6.56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减少原因是一是办公用房的解决,不再新建大楼,而是使用拨划的随州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作为实验室建设规划;二是中央拨付的300万优质粮建设项目资金保证了实验室建设的仪器设备购买;三是由于单位内部人员变动,所需人员经费相应减少。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支出总计246.56万元(上年支出总计368.1万元,同比减少124.54万元,同比增长33%)。包括: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类)226.8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9.16万元:主要用于区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4.04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6.4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85.2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16.3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基本建设支出0万元。

5.其他支出0万元。

预算支出比去年减少的原因:一是办公用房的解决,不再新建大楼,而是使用拨划的随州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作为实验室建设规划;二是中央拨付的300万优质粮建设项目资金保证了实验室建设的仪器设备购买;三是由于单位内部人员变动,所需人员经费相应减少。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6.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56万元,比去年增长22.2%,项目支出145万元,比去年减少49.1%。增长原因曾都区公共检验检测中心由于后期整体规划实验室的建设及检验任务的增加,所需经费正常增加;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区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办公用房的解决,不再新建大楼,而是使用拨划的随州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作为实验室建设规划;二是中央拨付的300万优质粮建设项目资金保证了实验室建设的仪器设备购买。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区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无政府性基金,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无,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度部门预算机关运行经费中,办公费0.65万元上年度0.49万元,印刷费0.07万元,上年度0.06万元,咨询费1万元,上年度0万元,水费0.08万元,上年度0.08万元,电费0.64万元,上年度0.62万元,邮电费0.75万元,上年度0.19万元,取暖费0.12万元,上年度0万元,物业管理费0.22万元,上年度0.14万元,差旅费4.98万元,上年度2.14万元,维修(护)费0.08万元,上年度0.06万元,会议费0.72万元,上年度0万元,培训费0.43万元,上年度0.42万元,公务接待费0.23万元,上年度0.25万元,工会经费0.84万元,上年度0.78万元,福利费1.05万元,上年度0.9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32万元,上年度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9万元,上年度0.09万元。总额为16.32万元,上年度为6.3万元,增长10.02万元,增长比例为159%,增长原因为:由于中心会在2021年进行实验室的大型建设,在公用经费方面预计有较大开支,故机关运行经费大幅度增加。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5万元。相较上年减少140万元,减少比例为49.1%,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区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办公用房的解决,不再新建大楼,而是使用拨划的随州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作为实验室建设规划;二是中央拨付的300万优质粮建设项目资金保证了实验室建设的仪器设备购买。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初资产总额为359.64万元(上年为49.43万元,增长310.21万元,增长比例为627%),流动资产93.55万元(上年为46.72万元,增长46.83万元,增长比例为100.2%)、固定资产272.86万元(上年为3.57万元,增长269.92万元,增长比例为7543%),增长原因为中心按照优质粮建设工程建设粮食检测站,购进大量仪器设备,故资产及固定资产大幅度增加。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23万元, 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与上年同比减少0.02万元,同比减少8%,主要原因是中心严格压缩三公经费,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同比减少0%,主要原因是:未有相应业务活动。

公务接待费0.23万元,比上年减少0.02万元,同比减少8%,主要原因是:中心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同比减少0%,主要原因是:未有相应业务活动。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同比减少0%,主要原因是:未有相应业务活动。

第三部分曾都区公共检验检测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曾都区公共检验检测中心2021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共编制3个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编制,同时对2020年度检验检测专项经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

主要用于2021年度食品(含食用农产品)抽检,社会送检方面的需求,以及实验室相关资质的认定,有效促进曾都相关领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从项目执行的效果来看,该项目财政资金支出绩效已达到了预期目标。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区本级财政预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区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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