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林业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 发布时间:2020-01-10 00:00
  • 信息来源:曾都区林业局
  • 审核人: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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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都区林业局2020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和所属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二、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4:“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7: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8: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9:部门财政专项支出情况表

表10:部门专项转移支付表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负责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区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相关政策措施、专项规划、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适时开展专项规划监督和评估。组织开展森林、湿地、沙化土地、石漠化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全区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飞防飞播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工作、古树名树保护。

(三)负责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审批并监督木材凭证采伐、凭证运输。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应由国家、省、市、区批准的征(占)用林地进行初审。指导全区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全区各类公益林、国有森林经营单位的森林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五)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在国家、省、市、区指导下,负责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森林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设立申报、规划、建设和管理等工作。承担国家、省和市批准、核准的建设项目选址和风景名胜区重大项目建设工程项目选址的前期论证、初审工作。

(六)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指导实施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组织指导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权利,指导农村集体林地承包经营工作。组织实施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措施。监督实施相关林业产业标准,指导林业产业扶贫等相关工作。

(七)贯彻实施国有林场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指导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植物新品种保护。

(八)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九)监督管理区级林业项目资金和国有资产,负责推进全区林业领域重大项目、重大工程的实施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十)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对外合作等工作。组织开展林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开展林业技术监督、林产品质量监督有关工作。指导全区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职能转变。区林业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林业生态安全。加快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与区应急管理局在森林火灾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森林火灾扑救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全区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指导协调森林火灾防治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

二、部门和所属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区林业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人事教育股、规划财务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宣传、信息、安全、保密、信访、建议提案办理、政务公开、综合业务等工作。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群团、纪检监察、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创建、统战、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职称、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拟订全区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生产计划并督促实施;监督管理区级林业项目专项资金;组织有关项目申报,提出区林业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负责林业扶贫及对口援助、统计信息、基金征管、审计稽查、局机关财务核算管理和直属单位计划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生态保护修复股。管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全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承担区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

监督管理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经营利用。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工作。

负责林木种苗行业管理和良种审核、认定工作。组织种质资源库普查和建设工作。监督管理林木种苗的质量监督和

生产经营行为。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

组织开展林业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承办林业标准化、林业技术监督工作。组织、指导林业先进技术及智力引进。拟订林业科技、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林业国际合作交流、涉及港澳台林业事务与引进外资工作,组织指导林业系统有关涉外工作。

(三)森林和湿地资源管理股(行政审批股)。负责林业政策的调查研究。负责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监督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局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和指导林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受理和审批行政审批事项。负责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

拟订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对应由国家、省、市、区批准的征(占)用林地进行初审。监督林地的保护、开发与利用、林木凭证采伐和运输工作;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承担森林、石漠化、沙化土地动态监测和评价工作,指导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指导全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指导湿地保护工作,负责湿地资源监测与评价,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承担国家、省和市批准、核准的建设项目选址和风景名胜区重大项目建设工程项目选址的前期论证、初审工作。

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四)林业改革和产业发展股。组织拟订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林业产业发展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林业产业发展规划,执行林业产业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农村集体林地承包经管、流转管理和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发展。指导林业新型经营主体建设、森林保险和林业产业发展工作。负责林业产业扶贫、林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在国家、省、市、区指导下,负责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森林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设立申报、规划、建设和管理等工作。

协调编制国有林场发展规划,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负责申报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的设立、变更、撤销等事项。

三、人员构成情况

区林业局机关行政编制6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1名。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一)收入总计2179.94万元(上年收入总计2489.12万元,同比减少309.18万元,同比减少12.4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74.94万元,(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198.94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1406万元)

(二)支出总计2179.94万元(同比减少309.18万元,同比减少12.42%)。包括: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类)2132.4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2.8万元:主要用于区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8.32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6.3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144.96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16.1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2.8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其他支出1996元。

预算收入支出比去年减少的原因:2020年预算收入支出比2019年减少309.18万元,同比减少12.4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62万元,同比减少2.96%;项目支出减少1954万元,同比减少85.36%;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1646万元,上年无;上缴上级支出15万元,比上年增加4.82万元,同比增长47.35%。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区别本级项目与上级转移支付项目,把上级转移支付项目列入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二、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5.94万元,比去年减少1398.9万元,同比减少73.06%。其中:基本支出180.94万元,比去年增长28.1万元, 同比增加18.39%;项目支出335万元,比去年减少1427万元,同比减少80.99%。减少原因为区别本级项目与上级转移支付项目,把上级转移支付项目支出列入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6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4.4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22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与上年同比增加0.65万元,同比增长13.87%,增减变动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4.4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预算4.43万元,与去年比增加0.71万元,同比增长19.09%。增加原因:由于车辆老化,维修保养费用增加,加之公务用车增加,燃油纲增加。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0.2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金额比去年减少了0.06万元,同比减少21.4%。减少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财政压缩公用经费。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林业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3.94万元,较2019年预算减少5.62万元,减少3.05%,略有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退休人员减少,2020年实有退休人员15人,比去年减少1人,导致各项减少。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比去年比无变化,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本部门房屋面积共有2635平方米;共有车辆1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1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本部门共编制0个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编制,同时对2019年度专项经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

从项目执行的效果来看,项目财政资金支出绩效已达到了预期目标。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20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0万元,购买的服务内容主要有: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区本级财政预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区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见附件)

表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4:“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7: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8: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9:部门财政专项支出情况表

表10:部门专项转移支付表

































  

  

  曾都区林业局2020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和所属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二、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4:“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7: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8: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9:部门财政专项支出情况表

表10:部门专项转移支付表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负责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区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相关政策措施、专项规划、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适时开展专项规划监督和评估。组织开展森林、湿地、沙化土地、石漠化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全区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飞防飞播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工作、古树名树保护。

(三)负责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审批并监督木材凭证采伐、凭证运输。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应由国家、省、市、区批准的征(占)用林地进行初审。指导全区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全区各类公益林、国有森林经营单位的森林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五)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在国家、省、市、区指导下,负责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森林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设立申报、规划、建设和管理等工作。承担国家、省和市批准、核准的建设项目选址和风景名胜区重大项目建设工程项目选址的前期论证、初审工作。

(六)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指导实施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组织指导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权利,指导农村集体林地承包经营工作。组织实施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措施。监督实施相关林业产业标准,指导林业产业扶贫等相关工作。

(七)贯彻实施国有林场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指导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植物新品种保护。

(八)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九)监督管理区级林业项目资金和国有资产,负责推进全区林业领域重大项目、重大工程的实施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十)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对外合作等工作。组织开展林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开展林业技术监督、林产品质量监督有关工作。指导全区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职能转变。区林业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林业生态安全。加快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与区应急管理局在森林火灾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森林火灾扑救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全区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指导协调森林火灾防治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

二、部门和所属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2020年纳入林业局部门预算的单位有14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全额事业单位11个,差额拨款单位1个。

三、人员构成情况  

序号

单 位

单位性质

编制人数

在职人数

退休人数

1

林业局机关

行政

6

6

15

2

林业公安分局

行政

11

11


3

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全额

2

3


4

东城林管站

全额

2

2


5

北郊林管站

全额

2

1

1

6

南郊林管站

全额

3

3

2

7

府河林管站

全额

3

2


8

何店林管站

全额

4

4


9

万店林管站

全额

3

1

2

10

洛阳林管站

全额

5

5


11

林业技术推广站

全额

7

9

10

12

国有谢家寨林场

全额

34

33

51

13

曾都区林业综合执法大队

全额

6

16

12

14

林业种苗站

差额

4

10

11


合计


91

97

94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一)收入总计3713.96万元(上年收入总计3231.68万元,同比增长482.28万元,同比增长14.9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75.52万元。

(二)支出总计3713.96万元(上年支出总计3231.68万元,同比增长482.28万元,同比增长14.92%)。包括: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类)3403.6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59.04万元:主要用于区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97.83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53.4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1394.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62.0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59.04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其他支出2198.4元。

预算收入支出比去年减少的原因:2020年预算收入支出比2019年减少309.18万元,同比减少9.57%。其中:基本支出比2019年减少5.62万元,同比减少0.5%;项目支出比2019年减少1954万元,同比减少69.71%。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区别本级项目与上级转移支付项目,把上级转移支付项目列入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二、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91.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6.52万元,比去年增长570.84万元,同比增长64.45万元,增加原因财政把在职、退休人员奖励工资纳入预算;项目支出335万元,比去年减少1941万元同比减少85.28%。减少原因为区别本级项目与上级转移支付项目,把上级转移支付项目列入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1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4.4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74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与上年同比减少13.83万元,同比减少65.85%,增减变动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4.4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预算4.4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预算金额与去年减少16.15万元,比同减少78.47%。减少原因:二级单位公务用车费用从非财政拨款支出,加之一个单位报废车辆,取消公务用车1辆。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2.7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金额比去年增长了2.32万元,同比增加552.38%。主要原因是2019年公务接待从非财政拨款支出,2020年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列支。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2个行政机关,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95.27万元,较2019年预算增加138.04万元,增长38.64%,增加原因一是人员经费正常增加;二是本年工作任务较去年增加,各项费用开支相应增加;三是考虑年度合理的物价上涨因素。

另外,下属共有13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61.25万元,较2019年预算增加432.8万元,增长81.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了2个事业单位纳入财政预算拨款。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也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本部门房屋面积共有3895平方米;共有车辆1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8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本部门共编制0个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编制,同时对2019年度专项经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

从项目执行的效果来看,项目财政资金支出绩效已达到了预期目标。从项目执行的效果来看,项目财政资金支出绩效已达到了预期目标。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20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购买的服务内容主要有: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区本级财政预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区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见附件)

表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4:“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7: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8: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9:部门财政专项支出情况表

表10:部门专项转移支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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