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招商局2018年度预算公开
  • 发布时间:2018-04-28 00:00
  • 信息来源:曾都区招商局
  • 审核人:张艳艳
  • 【字体:
打印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曾都区招商局(曾都区外事侨务旅游局、曾都区归国华侨联合会)
         
目    录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和所属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4:“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7: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8: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 拟定全区招商引资规划、年度计划及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对全区招商引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督促和考核;负责全区外来投资企业跟踪服务工作,协调矛盾纠纷,检查有关投资协议执行情况,组织开展外商投资企业联谊活动。
(二) 对全区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出台的有关招商引资的方针、政策、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营造良好的招商引资环境。
(三) 负责接待外来投资者来访与咨询;负责重大招商活动及引资项目的组织工作;负责招商引资目标考核工作。
(四) 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外事、侨务、引智、港澳、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上级部门的有关指示和决定;制订全区外事、侨务、引智、港澳、旅游工作的政策规定和工作规划;负责处理和协调本区的重大外事工作、涉侨、旅游活动和港澳事务。
(五) 承办区领导出访及邀请外国地方官员来访报批事宜;协助办理各类因公临时出国人员的有关手续。
(六) 负责接待来本区访问的外宾和港澳地区来本区访问的重要客人;统筹安排区领导的外事活动和接待活动。
(七) 指导和管理本区与外国友好城市的交往活动;指导全区民间对外交往;协助有关单位处理涉及外国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
(八) 负责开展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友好联谊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研处涉侨突发事件和通过侨务渠道开展对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的接待服务和资金、技术、人才引进工作,为我区经济建设服务;负责对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所开展的华侨和华人工作进行必要的统筹、协调,指导、推动涉侨经济、科技合作与交流,协调涉侨经济投诉工作;负责依法保护全区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负责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和归侨、侨眷的来信来访工作;主管全区华侨捐赠、华侨回国定居安置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的各项政策落实和侨务扶贫等工作;承办本区对华侨华人的文化交流及对外华文教育工作。
(九) 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协调处理引进国外智力工作中的重大事件,负责全区聘请外国专家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管理和指导、协调全区国家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人员出国(境)培训项目和研修的工作。
(十) 负责本区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及高层人士之间的交往、联络和接待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区与香港、澳门因公往来的有关事务,促进、协调全区与香港、澳门在经济、科技、文化、教育等各个领域的合作交流,参与本区企业和中资机构在香港、澳门的有关协调工作,负责协调港澳同胞在曾都的权益保护工作。
(十一)  负责对全区外事、侨务、引智干部和涉外人员进行对外政策和外事、侨务纪律教育及业务培训等工作。
(十二)  负责编制全区旅游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和指导重要旅游商品的开发及资源的保护利用工作。指导和协调重点旅游景区的规划及开发建设工作。
(十三)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旅游业的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加快地方旅游业发展的规定和措施,指导全区的旅游工作。
(十四)  督导、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指导全区旅游教育和培训工作,指导实施全区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考核认证;负责组织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工作。拟定各类旅游景区景点、度假区及旅游住宿设施、旅行社、旅游车船和各种旅游项目的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
(十五)          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和所属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曾都区招商局(曾都区外事侨务旅游局、曾都区归国华侨联合会)设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科)、招商引资科、外事科、侨务科、引智科、旅游管理科。
三、人员构成情况
曾都区招商局(曾都区外事侨务旅游局、曾都区归国华侨联合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外事侨务旅游局专职副局长1名,侨联专职副主席1名。局机关总人数16人,其中:在岗人员12人、离退休人员4人。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一)收入总计219.40万元(上年收入总计225.92万元,同比减少6.52万元,同比减少2.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1.10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219.40万元(上年支出总计225.92万元,同比减少6.52万元,同比减少2.9%)。包括: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类)199.70万元:主要用于曾都区招商局(曾都区外事侨务旅游局、曾都区归国华侨联合会)机关的行政运行及招商引资、旅游管理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0.71万元:主要用于区本级按国家规定发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3.9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5.0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95.38万元:主要用于曾都区招商局(曾都区外事侨务旅游局、曾都区归国华侨联合会)机关干部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9.00万元:主要由于曾都区招商局(曾都区外事侨务旅游局、曾都区归国华侨联合会)机关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办公费0.70万元、水电费1.00.万元、邮电费0.50万元、物业管理费0.10万元、差旅费0.33万元、维修(护)费0.20万元、会议费0.10万元、购置费1.00万元、公务接待费0.24万元、取暖费0.10万元、培训费0.10万元、工会经费0.72万元、福利费0.91万元及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02万元:主要用于曾都区招商局(曾都区外事侨务旅游局、曾都区归国华侨联合会)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项目支出105.00元(1.精准扶贫经费6万元、2.侨联工作经费5万元、3.借聘人员工资12万元、4.长三角、鄂港粤、寻根节、厦洽会、中博会、楚商会等外出活动经费20万元、5.招商引资工作经费40万元、6.发展现代服务业及农家乐旅游办公经费10万元、7.旅游执法工作经费10万元、8.办公设备购置2万元)。
预算收入支出比去年减少的原因:2018年预算收入支出比2017年减少6.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48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8万元。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区招商局(曾都区外事侨务旅游局、曾都区归国华侨联合会)机关在2017年10月招考一名公务员,所以,财政供养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正常增长;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区委区政府对长三角、鄂港粤、寻根节、厦洽会、中博会、楚商会等外出活动经费尽量压缩,从而减少预算收入支出。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1.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10万元,比去年减少8.18万元,项目支出50万元,比去年增加10万元。增长原因是区委区政府加大招商引资支持力度,财政预算调整。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2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24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与上年同比持平。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
(二)曾都区招商局(曾都区外事侨务旅游局、曾都区归国华侨联合会)无公务用车,无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0.2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金额比去年持平。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万元,曾都区招商局(曾都区外事侨务旅游局、曾都区归国华侨联合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支出,较2017年预算减少3万元。2018年实有在编人员6人,比去年增加了1人。
另外,下属新增1个事业单位(曾都区旅游执法大队),事业单位与区招商局(曾都区外事侨务旅游局、曾都区归国华侨联合会)联合办公,运行经费目前尚未纳入财政拨款预算,其工作开展由曾都区招商局(曾都区外事侨务旅游局、曾都区归国华侨联合会)统一安排,资金运行由运行由曾都区招商局(曾都区外事侨务旅游局、曾都区归国华侨联合会)统一使用。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曾都区招商局(曾都区外事侨务旅游局、曾都区归国华侨联合会)本部门无办公用房和其他房屋(办公用房由区政府无偿提供使用)。无公务用车。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本部门共编制6个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编制,同时对2017年度曾都招商引资工作、旅游工作项目专项经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
该项目用于曾都区招商引资及曾都旅游管理等业务工作,有效促进曾都相关领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从项目执行的效果来看,该项目财政资金支出绩效已达到了预期目标。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18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12万元,购买的服务内容主要有:法律服务0.5万元、财务会计代理记账服务0.84万元、基本公共劳动就业服务10.66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区本级财政预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区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见附件)
表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4:“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7: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8: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