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纪委、监委2018年度预算公开
  • 发布时间:2018-04-28 00:00
  • 信息来源:曾都区纪委监委
  • 审核人: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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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都区纪委、监委2018年预算编报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和所属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4:“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7: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8: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
2、积极协助区委区政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3、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教育。
4、查处违反党纪政纪案件。
5、纠正部门和行业示正之风。
6、受理党员和监察对象的控诉和申诉。
7、履行党章、法律法规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其它职责。
8、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组成及人员构成情况
曾都区纪委、监委内设12个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区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区编办编写机关行政编制26名、工勤人员编制3名。机关现有行政人员22人,工勤人员4人,退休人员10人,劳务派遣人员9人。
曾都区纪委、监委下设一个二级事业单位曾都区纪检监察宣传教育中心。定编12人,实有在编人员10人。
二、部门年度(或中长期)工作重点
区纪委、监委中长期工作重点:一是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力度;三是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四是纠正部门和行业示正之风;五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六是履行党章、法律法规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其它职责。
三、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区纪委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1232.3万元,其中:经费拨款(预算内)收入759.03万元,纳入金库管理的罚没收入安排拨款473.27万元。 收入较上年增加197.54万元,同比增长19%,主要是因为监委成立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支出预算123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7.3万元,项目支出525万元。支出较上年增加197.54万元,同比增长19%,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1)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07.94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45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2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35.79万元。
(2)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1、区纪委、监委机关预算支出446.27万元。人员经费预算支出378.67万元,其中包括在职人员280.02万元、双退经费55.36万元、医疗保险16.34万元、住房公积金22.30万元、住房补贴4.65万元;公用经费预算支出67.60万元。区纪委监察宣传教育中心预算支出100.76万元。人员经费预算支出74.76万元,其中在职人员56.37万元、双退经费13.09万元、医疗保险3.78万元、住房补贴1.52万元;公用经费预算支出26万元。
2、工资福利支出557.3万元,其中包括基本工资128.47万元、津贴补贴118.16万元、奖金10.7万元、在职五项奖231.69万元、社会保障缴费68.28万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93.92万元。
预算内项目经费预算:1、纠风办工作经费17万元,;2、派出(一、二、三、四)纪工委办公经费8万元;3、纪委书记专项经费7万元;4、区委巡察办办公经费100万元;5、监察委开办费80万元。
(三)2018年预算非税收入支出
区纪委、监察委纳入金库管理的罚没收入共473.27万元。1、区纪委、监察委机关罚没收入463万元。其中工资150万元,项目支出313万元(其中纠风办工作经费13万元、公务办案用车经费30万元、三大教育基地建设经费30万元、党风廉政建设宣传经费80万元、办案经费60万元、驻点村帮扶资金30万元、老干部活动经费10万元、廉政书屋经费10万元、更新办公设施及内网维护经费50万元)。2、区纪委宣教中心纳入金库管理的罚没收入10.27万元,其中工资2.63万元,基本公用支出0.32万元,住房公积金7.32万元。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区纪委、监委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8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经费预算1.87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
(五)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六)机关政府采购情况、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预
算绩效情况说明
1、2018年机关政府采购情况。根据政府采购法要求,所有纳入《2018年随州市曾都区政府采购目录》的项目均实施政府采购。
2、2018年机关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根据《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将规范和加强现有国有资产配置、处置、使用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3、2018年机关预算绩效情况。根据预算管理法要求,将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部门预算,达到机关预期效益。
 (七) 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18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0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93.92万元:其中办公费7.32万元、水电费7万、邮电费7万元、物业管理费7万元、差旅费7万元、维修(护)费7万元、会议费7万元、购置费7万元、公务接待费1.87万元、取暖费7万元、培训费7万元、工会经费4.94万元、福利费6.17万元、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10.62万元。较2017年预算减少4.37万元,降低4%,降低原因是节约开支。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区本级财政预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区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区纪委、监委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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