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度预算公开
  • 发布时间:2018-04-27 00:00
  • 信息来源:曾都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审核人: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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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区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预算编报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和所属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4:“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7: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8: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区委区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预算编报说明
 
    区委区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预算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我局“三定”方案明确的职能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编制。草案所列内容准确、真实、完整。我局将根据审查批复的预算做好执行工作,对预算执行结果负责,并依法接受区人大审查监督。
 
部门法人代表签字:刘敬国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区委区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是政府直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局机关设5个职能科室即:办公室、财务审计科、房产管理科、综合管理科、保卫科。区委区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编制为1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实有人员56 人,其中在职12人,离退休人员28名。聘用人员 16名。
二、部门主要职责
1、研究拟定区委区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区直机关节约能源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估考核工作;参与推动公共机构节能。
3、负责区委区政府机关房产管理,制定房产管理规章制度。管理区委区政府机关大院内行政用房的基建计划、投资和产权;负责机关公共设施的规划、建设、绿化和美化工作;负责机关房屋修缮和水电管理工作;保证机关大院内部电话通讯24小时畅通。
4、组织实施和协调区委区政府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绿化美化、爱国卫生、交通安全、户籍管理、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
5、负责全区公务用车管理,全区党政机关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服务;负责全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6、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重点
(一)实现管理和服务职能分离。按照改革的基本思路,一是强化管理职能。主要负责经费管理、资产管理、服务管理、接待管理、公车管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公用房管理,指导区直各单位和各镇办机关事务工作等。二是转变服务职能。成立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承担区“四大家”及所属各部门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三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确保区“四大家”及区直(除公检法司外)各部门的保留和应急用车服务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二)实施机关大院水电改造和推行物业服务社会化管理。由区政府、水电部门、住户出资,对机关大院住户水电进行改造,水电供给由供水供电部门直抄到户。改造后既可减少财政水电补贴和维修资金,又可实现办公和居民的水电同网同价。推行机关环卫保洁、治安防控、绿化美化服务社会化,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经费划拨、监督检查。
(三)规范办公用房管理调配,做好办公用房管理工作。
着力规范办公用房管理调配。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配备使用新标准,加大对违规超标准办公用房清理处理力度,协调区直办公用房调配工作;建立健全办公用房管理制度,对区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全部进行登记造册,按照市局的要求,督促检查区直部门办公用房超面积整改工作,及时核实,并按时按要求上报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情况表。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   
    区委区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395.02万元,其中:经费拨款(预算内)372.02万元,纳入金库管理的行政性收费安排拨款23万元。 
   (二)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   
    区委区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支出预算为395.02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207.98万元,项目支出187.0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5.07万元,社会保障就业支出41.2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6.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67万元;预算内项目支出187.04万元 ,其中:治安管理费15万元,水电、路、屋面等公共部分维修费14万元,绿化费8万元,清洁工工资及垃圾清运费12万元,公共部分水电费缺口50万元,区“四大家”办公楼保安保洁费46万元,区委办公楼前人行道花岗岩路面整体更换费用8.49万,区监察委等单位办公用房及区医调委办公用房装修改造经费28.55万,因改革遗留问题,我局两名土地带工人员退休费5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根据“曾都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文件精神,养老保险并轨上线,我局26名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机构发放。因以上原因我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比2017年减少55.12万元,其中:经费拨款(预算内)比2017年减少16.38万元,纳入金库管理的行政性收费安排拨款比2017年减少38.74万元;基本支出比2017年减少92.96万元;项目支出比2017年增加37.84万元,其原因是成立区监察委办公用房调整装修和区委办公楼前人行道花岗岩路面整体更换等工程增加项目经费。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区委区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三公”经费预算内总额为0.52万元。
(一)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0.52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7年增加0.04万元,增加原因是新增一名招考公务员。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1、区“四大家”办公楼保安保洁费46万元。区委办公楼和区政府人大政协办公楼,分别于2011年5月与随州市好佳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和2012年2月随州市炎黄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按照签订的合同金额,现申报区“四大家”办公楼保安保洁费46万元。
    2、公共部分水电费缺口50万元。用于支付区委区政府办公楼及机关大院路灯照明,公共部分水电损耗及5台变压器电损资金缺口。2017年9月,我局根据《随州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随价农资[2017]8号),对机关大院内电价按照要求进行了调整,经测算电价调整后,水电费缺口大概增加15万元左右。现申报公共部分水电费缺口预算费用50万元。
    3、清洁工工资及垃圾清运费12万元。区政府机关大院聘请清洁工5人,每年需支付5人工资总额约为83220元,因工作量较大,区委、区政府机关大院保洁分别交由物业公司保洁,合同价为60000元,每年垃圾清运费为39000元,三项费用支出合计182220元。现申报清洁工工资及垃圾清运费预算费用12万元。  
4、水电、路、屋面等公共部分维修费14万元。区机关大院的线路管网是五、六十年代铺设的,长期以来,水电管网老化破损严重,维修量大,且费用逐年增加。现申报路、屋面、水电等公共部分维修费14万元。
    5、治安管理费15万元。2016年此项费用支出我局申报金额为9万元,用于支付机关大院安全保卫实施建设及聘请人员工资,区政府新增门卫室费用6万元没有纳入预算,现申报治安管理费15万元。
    6、绿化费8万元。用于机关绿化美化,更新置换,修剪维护等费用,现申报绿化费8万元。
 7、根据“曾都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文件精神,区人社局需重新核实人员基本信息。我局两名地带工余启洪、余正凯两同志,信息录入查无资料,无法进入养老保险并轨报批程序,其工资仍然由我局发放。因改革遗留问题,我局申报两名地带工人员退休费5万元。  
8、区委办公楼前人行道花岗岩路面整体更换费用8.49万元。区委办公楼前人行道老化破损严重,路面石破碎、松动,加上树围较小,树干挤破树围、树根拱起地面,导致路面凹凸不平,给行走带来不便,同时也影响了整体形象。为了方便行走,助力文明城市创建,按照区委领导要求,拟对花岗岩路面进行整体更换,我局申报2018年财政预算此项目经费8.49万元。
 9、区监察委等单位办公用房及区医调委办公用房装修改造经费28.55万元。一是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新成立的曾都区监察委员会在区委一楼东部办公,原在区委一楼东部办公的区农办、统战部、妇联、团委等单位腾出办公用房搬至原区卫生局大院办公。为确保搬迁单位能够按时进入办公,区领导安排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区委一楼东和原区卫生局办公用房的装修工作,装修费合计18.85万元。二是将曾都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医调委)办公用房调配给区统战部等单位使用,该办公楼于2017年3月中旬已装修改造完工,改造费用共计9.7万元。因区卫计局年初无预算安排,特请示给予解决此项目费用9.7万元。为此,我局申报2018年财政预算项目经费28.55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我局未做政府采购预算。如在正常工作运转中出现需要维修或添置的项目,我单位严格按照《曾都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和《曾都区财政局关于2018年度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类及车辆维修保养类等协议供货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规定执行。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按要求备案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要求集中招标采购,集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规定进行分散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本部门房屋面积共有1060.3平方米;共有车辆0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0 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本部门共编制2个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编制,同时对2017年度2专项经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 
该项目主要用于:1、区委、区政府办公楼和人大、政协办公楼保安保洁经费;2、支付区委区政府等办公楼及机关大院路灯照明,公共部分水电损耗及5台变压器电损资金缺口;确保区委区政府机关大院正常运转。 
从项目执行的效果来看,该项目财政资金支出绩效已达到了预期目标。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18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69.95万元。购买的服务内容主要有:社会保障和就业 : 41.2万元;卫生医疗:16.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67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区本级财政预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区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见附件) 
表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4:“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7: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8: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区委区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预算编报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和所属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4:“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7: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8: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区委区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是政府直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下设区直机关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局机关设有5个职能科室即:办公室、财务审计科、房产管理科、综合管理科、保卫科。区委区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编制为1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实有人员56 人,其中在职12人,离退休人员28名。聘用人员 16名。
区直机关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为区委区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个,“以钱养事”岗位2个。中心设3个职能科室即:办公室、财务室、调度室。区直机关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管理人员4名,实有人员27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以钱养事岗位2名,劳务派遣司勤人员23名。
 
二、部门主要职责
1、研究拟定区委区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区直机关节约能源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估考核工作;参与推动公共机构节能。
3、负责区委区政府机关房产管理,制定房产管理规章制度。管理区委区政府机关大院内行政用房的基建计划、投资和产权;负责机关公共设施的规划、建设、绿化和美化工作;负责机关房屋修缮和水电管理工作;保证机关大院内部电话通讯24小时畅通。
4、组织实施和协调区委区政府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绿化美化、爱国卫生、交通安全、户籍管理、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
5、负责全区公务用车管理,全区党政机关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服务;实行应急公务用车与综合执法用车平台合并运行,车辆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充分保障曾都区级党政机关和参公单位应急公务执法执勤工作用车需求。
6、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重点
(一)实现管理和服务职能分离。按照改革的基本思路,一是强化管理职能。主要负责经费管理、资产管理、服务管理、接待管理、公车管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公用房管理,指导区直各单位和各镇办机关事务工作等。二是转变服务职能。成立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承担区“四大家”及所属各部门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三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确保区“四大家”及区直(除公检法司外)各部门的保留和应急用车服务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二)实施机关大院水电改造和推行物业服务社会化管理。由区政府、水电部门、住户出资,对机关大院住户水电进行改造,水电供给由供水供电部门直抄到户。改造后既可减少财政水电补贴和维修资金,又可实现办公和居民的水电同网同价。推行机关环卫保洁、治安防控、绿化美化服务社会化,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经费划拨、监督检查。
(三)规范办公用房管理调配,做好办公用房管理工作。
着力规范办公用房管理调配。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配备使用新标准,加大对违规超标准办公用房清理处理力度,协调区直办公用房调配工作;建立健全办公用房管理制度,对区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全部进行登记造册,按照市局的要求,督促检查区直部门办公用房超面积整改工作,及时核实,并按时按要求上报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情况表。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  
   区委区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667.22万元,其中:经费拨款(预算内)583.39万元,纳入金库管理的行政性收费安排拨款78万元,其他资金5.83万元。
   (二)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  
    区委区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支出预算为661.39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219.35万元,项目支出442.0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4.09万元,社会保障就业支出43.18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6.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9万元,交通运输0.39万元;预算内项目支出442.04万元 ,其中:治安管理费15万元,水电、路、屋面等公共部分维修费14万元,绿化费8万元,清洁工工资及垃圾清运费12万元,公共部分水电费缺口50万元,区“四大家”办公楼保安保洁费46万元,区委办公楼前人行道花岗岩路面整体更换费用8.49万,区监察委等单位办公用房及区医调委办公用房装修改造经费28.55万,因改革遗留问题,我局两名土地带工人员退休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专项服务经费255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我局2018年财政预算拨款收入661.39万元,比2017年增加11.25万元,增加原因:一是2017年9月区公车保障中心招考两名事业编制人员,2018年预算增加。二是由于车辆老化,物价上涨,加油、维修费用及增加;三是2018年预算车辆购置费增加。基本支出比2017年增加81.59万元;项目支出比2017年减少92.84万元,基本支出增加的原因是2017年9月区公车保障中心招考两名事业编制人员,二是保障中心司勤人员工资增加。项目支出减少的原因是公车保障中心2017年未编制基本支出预算。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区委区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三公”经费预算内总额为100.52万元。比2017年增加40.04万元。
(一)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元;
(二)2018年公务接待费0.52万元,比2017年增加0.04万元增加原因是新增一名招考公务员。
(三)2018公务用车购置费35万元,比2017年增加 35万元。增加原因是购置两辆新车。
(四)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费用65万元。比2017年增加5万元,增加原因是车辆运行成本增加。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1、区“四大家”办公楼保安保洁费46万元。区委办公楼和区政府人大政协办公楼,分别于2011年5月与随州市好佳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和2012年2月随州市炎黄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按照签订的合同金额,现申报区“四大家”办公楼保安保洁费46万元。
    2、公共部分水电费缺口50万元。用于支付区委区政府办公楼及机关大院路灯照明,公共部分水电损耗及5台变压器电损资金缺口。2017年9月,我局根据《随州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随价农资[2017]8号),对机关大院内电价按照要求进行了调整,经测算电价调整后,水电费缺口大概增加15万元左右。现申报公共部分水电费缺口预算费用50万元。
    3、清洁工工资及垃圾清运费12万元。区政府机关大院聘请清洁工5人,每年需支付5人工资总额约为83220元,因工作量较大,区委、区政府机关大院保洁分别交由物业公司保洁,合同价为60000元,每年垃圾清运费为39000元,三项费用支出合计182220元。现申报清洁工工资及垃圾清运费预算费用12万元。  
4、水电、路、屋面等公共部分维修费14万元。区机关大院的线路管网是五、六十年代铺设的,长期以来,水电管网老化破损严重,维修量大,且费用逐年增加。现申报路、屋面、水电等公共部分维修费14万元。
    5、治安管理费15万元。2016年此项费用支出我局申报金额为9万元,用于支付机关大院安全保卫实施建设及聘请人员工资,区政府新增门卫室费用6万元没有纳入预算,现申报治安管理费15万元。
    6、绿化费8万元。用于机关绿化美化,更新置换,修剪维护等费用,现申报绿化费8万元。
 7、根据“曾都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文件精神,区人社局需重新核实人员基本信息。我局两名地带工余启洪、余正凯两同志,信息录入查无资料,无法进入养老保险并轨报批程序,其工资仍然由我局发放。因改革遗留问题,我局申报两名地带工人员退休费5万元。  
8、区委办公楼前人行道花岗岩路面整体更换费用8.49万元。区委办公楼前人行道老化破损严重,路面石破碎、松动,加上树围较小,树干挤破树围、树根拱起地面,导致路面凹凸不平,给行走带来不便,同时也影响了整体形象。为了方便行走,助力文明城市创建,按照区委领导要求,拟对花岗岩路面进行整体更换,我局申报2018年财政预算此项目经费8.49万元。
 9、区监察委等单位办公用房及区医调委办公用房装修改造经费28.55万元。一是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新成立的曾都区监察委员会在区委一楼东部办公,原在区委一楼东部办公的区农办、统战部、妇联、团委等单位腾出办公用房搬至原区卫生局大院办公。为确保搬迁单位能够按时进入办公,区领导安排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区委一楼东和原区卫生局办公用房的装修工作,装修费合计18.85万元。二是将曾都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医调委)办公用房调配给区统战部等单位使用,该办公楼于2017年3月中旬已装修改造完工,改造费用共计9.7万元。因区卫计局年初无预算安排,特请示给予解决此项目费用9.7万元。为此,我局申报2018年财政预算项目经费28.55万元。
10、公务用车运行专项服务经费255万元。其中:(1)以钱养事人员岗位工资40万元。根据曾编发〔2016〕7号文件《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曾都区区直机关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批复》,在中心设置2个“以钱养事”岗位,特申请以钱养事岗位工资40万元;(2)行政参公公车改革经费180万元。按照曾办发〔2016〕1号关于印发《曾都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对中心司勤人员一律采取劳务派遣管理,与市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所需司勤人员工资1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公车维修、加油、保险)65万元;(3)车辆更新购置费35万元。因为公车保障中心车辆购置时间较长,行驶里程大多20万公里以上,车况较差,中心决定从2018年开始逐年更新车辆,需车辆更新费用35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未做政府采购预算。如在正常工作运转中出现需要维修或添置的项目,我单位严格按照《曾都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和《曾都区财政局关于2018年度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类及车辆维修保养类等协议供货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规定执行。
2018年区直机关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公车维修、加油、保险)65万元;车辆更新购置费3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本部门房屋面积共有1060.3平方米;共有车辆34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12 辆,执法执勤用车2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本部门共编制2个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编制,同时对2017年度2专项经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 
该项目主要用于:1、区委、区政府办公楼和人大、政协办公楼保安保洁经费;2、支付区委区政府等办公楼及机关大院路灯照明,公共部分水电损耗及5台变压器电损资金缺口;确保区委区政府机关大院正常运转。 
从项目执行的效果来看,该项目财政资金支出绩效已达到了预期目标。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18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计73.13万元,购买的服务内容主要有:社会保障和就业 : 43.18万元;卫生医疗:16.66万元;交通运输:0.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9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区本级财政预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区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见附件) 
表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4:“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7: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8: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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