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物价局2018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和所属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4:“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7: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8: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价格、收费政策,负责全区价格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综合平衡,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以及各镇、办的价格工作,指导行业组织价格自律工作。制定全区价格工作规划,部署年度工作任务,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和价格走势,监测预测重要商品、服务价格以及价格总水平变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区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调控政策的建议。
二、部门和所属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曾都区物价局内设科室(办):办公室、农产品与环境资源价格科、收费管理科、工业品与服务价格科等4个职能科室,下辖曾都区价格监督检查分局、价格监测中心、价格认证中心。下设二级单位:价格监督检查分局、价格监测中心、价格认证中心。
三、人员构成情况
物价局共有物价干部47人,其中在职干部33人,退休干部14人。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一)收入总计 231.81万元(上年收入总计539.16万元,同比减少307.35万元,同比减少5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1.81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231.81万元(上年支出总计539.16万元,同比减少307.35万元,同比减少57%)。包括: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类)209.0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2.9万元:主要用于区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5.51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4.3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43.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4.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41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项目支出170万元。
预算收入支出比去年减少的原因:2018年预算收入支出比2017年减少307.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27.3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0万元。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收费来源;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区物价管理专项经费增长了约20万,主要是增加了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1.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81万元,比去年减少251.81万元,项目支出170万元,比去年增长20万元。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1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16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与上年同比减少0.36万元,同比减少69.23%,增减变动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公务接待费减少0.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0.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万元。原因:取消公务用车。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0.1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金额比去年减少了0.16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0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本部门房屋面积共有157.3平方米;共有车辆0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本部门共编制1个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编制,同时对2017年度物价管理专项经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
该项目用于曾都区价格管理、价格监测、涉案认定、农产品成本调查等工作的开展,有效促进曾都相关领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从项目执行的效果来看,该项目财政资金支出绩效已达到了预期目标。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18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0万元,购买的服务内容主要有: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区本级财政预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区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见附件)
表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4:“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7: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8: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