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编办2018年度预算公开
  • 发布时间:2018-04-26 00:00
  • 信息来源:曾都区编办
  • 审核人: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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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都区编办2018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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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和所属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4:“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7: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8: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计管理全区党政群机关(含党委、政府各部门,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机关,以及其他行政机构,下同)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
(二)负责拟订本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区直机关和乡镇机构改革方案,负责乡镇(街道)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三)管理区直机关的职责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乡镇机关的机构设置与调整,分配和调整区直机关和乡镇(街道)行政编制总额。
(四)协调区直机关之间、区直机关与乡镇(街道)之间的职责分工。
(五)负责拟订本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区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负责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六)监督检查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区直机关“三定”规定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以及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
(七)负责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八)承办区委、区政府、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和上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和所属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机关单位为曾都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三、人员构成情况
核定行政编制3名,下属单位事业编制2名,合计5名;实有人员5人。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一)收入总计 55.44万元(上年收入总计67.17万元,同比减少11.73万元,同比减少17.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44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 55.44万元(上年支出总计67.17万元,同比减少11.73万元,同比减少17.4%)。包括:一般公共服务44.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5.7万元、医疗卫生2.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8万元。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
1.一般公共服务(类)44.8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5.7万元:主要用于区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12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2.7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1.工资福利支出28.1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0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其他支出0元。
预算收入支出比去年减少的原因: 2018年预算收入支出比2017年减少11.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73万元,项目支出减少5万元。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取消;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经费增减少了5万。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44万元,比去年减少8.73万元,项目支出17万元,比去年减少5万元。减少原因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减少。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12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及增减变动与上年相比没有发生变化,开支有度,不增不减。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3.44万元,较2017年预算减少13.73万元,减少20%,略有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工作任务各项费用开支相应减少;
另外,另外,下属共有1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14万元,较2017年预算减少7.59万元,减少33%,本年各项费用开支相应减少。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本部门房屋面积由机关事务管理局统筹;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编制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等三个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18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0万元,购买的服务内容主要有: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区本级财政预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区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见附件) 
表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4:“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7: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8: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曾都区编办2018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和所属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4:“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7: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8: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计管理全区党政群机关(含党委、政府各部门,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机关,以及其他行政机构,下同)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
(二)负责拟订本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区直机关和乡镇机构改革方案,负责乡镇(街道)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三)管理区直机关的职责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乡镇机关的机构设置与调整,分配和调整区直机关和乡镇(街道)行政编制总额。
(四)协调区直机关之间、区直机关与乡镇(街道)之间的职责分工。
(五)负责拟订本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区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负责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六)监督检查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区直机关“三定”规定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以及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
(七)负责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八)承办区委、区政府、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和上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和所属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机关单位为曾都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三、人员构成情况
核定行政编制3名,下属单位事业编制2名,合计5名;实有人员5人。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一)收入总计 73.42万元(上年收入总计89.76万元,同比减少16.34万元,同比减少1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58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73.42万元(上年支出总计89.76万元,同比减少16.34万元,同比减少18%)。包括: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类)57.5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8.39万元:主要用于区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9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4.5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42.96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0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其他支出0元。
预算收入支出比去年减少的原因:2018年预算收入支出比2017年减少16.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6.18万元,项目支出减少5万元。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取消;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经费增减少了5万。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8.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58万元,比去年减少16.18万元,项目支出17万元,比去年减少5万元。减少原因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费减少。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12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与上年同比减少0.08万元,同比减少40%,增减变动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预算0.1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金额比去年减少了0.08万元。“三公经费”增减情况说明:我办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开支。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3.44万元,较2017年预算减少13.73万元,减少20%,略有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工作任务各项费用开支相应减少;
另外,下属共有1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14万元,较2017年预算减少7.59万元,减少33%,本年各项费用开支相应减少。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本部门房屋面积由机关事务管理局统筹;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编制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等三个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18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0万元,购买的服务内容主要有: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区本级财政预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区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见附件) 
表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4:“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7: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8: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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