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 发布时间:2020-10-20 09:48
  • 信息来源:曾都区文化和旅游局
  • 审核人: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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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都区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1: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表(见附件)

2:一般公开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表

3:一般公开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表

4:一般公开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决算表

6:部门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表

7:部门收入决算总体情况表

8:部门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将曾都区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行业政策措施。

(二)拟定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工作。推进文化、旅游、体育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体制机制改革。

(三)科学执行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部门预算,严格财政资金使用与监管,统筹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统计工作。

(四)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全区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五)负责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公共事业发展, 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公共服务建设, 深入实施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惠民工程, 统筹推进本系统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管理全区文物和博物馆事业,负责全区文物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和展示利用等工作。指导、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组织实施。管理指导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负责全区文物科技保护和科研工作,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与信息化建设。

(七)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督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负责推进全区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

(八)指导、管理全区体育事业。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青少年体育、竞技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全区社会体育组织建设和管理。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员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九)统筹规划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产业, 组织实施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产业发展。

(十)指导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市场发展,对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 推进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依法规范市场。指导全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组织查处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十一)指导、管理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对外及对港澳台宣传推广和交流合作工作,组织大型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推动曾都文化走出去。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

曾都区文化和旅游局机关内设5个机构,包括办公室、文化和体育股(艺术与非物质文化遗产股)、旅游和文物股、市场管理和广播电视股、产业发展和财务审计股。

三、人员构成情况

区文化和旅游局机关行政编制7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1名,总工程师1名。实有在职人数9人(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2人);离退休人数9人,遗属2人。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一)收入总计1260.45万元(上年收入总计568.53万元,同比增加691.92万元,同比增加121.70%)。因2019年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增加及拨了上年度的专项资金。

(二)支出总计1084.32万元(上年支出总计837.22万元,同比增加247.1万元,同比增加29.51%)。因业务活动增加,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84.3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0万元:主要用于区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按照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一)基本支出231.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4.97万元,公用经费16.45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213.27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基本工资73.83万元、各项津贴补贴31.51万元、奖金63.08万元、伙食补助费3.86万元、养老保险缴费9.1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9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4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25万元、住房公积金14.46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6.0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4.09万元、印刷费0.79万元、邮电费0.5万元、差旅费2.66万元、维修(护)费0.11万元、会议费0.1万元、公务接待费1.25万元、工会经费4.35万元、福利费1.6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1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生活补助1.54万元、救济费0.16万元)

    4、资本性支出0.36万元。(主要是设备购置费,其中:办公设备购置0.36万元。)

(二)项目支出852.90万元。用于单位开展业务活动等支出。

决算支出比去年增加的原因:2019年决算支出比2018年增加24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6.08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21.02万元。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有人员增资等支出;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业务活动增加等支出。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决算支出1084.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1.42万元,比去年增加26.08万元,项目支出852.90万元,比去年增加221.0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有人员增资及业务活动增加等支出。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1.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0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0量);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5万元,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131人次。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同比减少1.63万元,同比减少56.6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1.63万元。原因: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公务接待开支。

2019年预算三公经费0.32万元,超预算0.93万元。由于我局职能多任务重,按照上级的工作要求,2019年超预算计划举办了十多场次体育赛事、培训班,多场次文艺活动,导致预算内经费不足,今后将进一步压减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四、曾都区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45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8年22.80万元减少6.35万元,减少27.85%。主要原因是:压缩一般性支出所致。

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9.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8.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97万元。

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办公用房属曾都区行管局统一调配,无产权无房屋面积;共有车辆2辆,其中: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为由文化和旅游局代管已改制单位--原曾都区花鼓剧团无法拍卖的资产(无牌照无手续)流动舞台车和小货车各1辆。

四、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合本部门的工作职能和实际情况,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制定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收集了绩效评价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和证据,通过比较指标的实际情况与预期数据进行变化分析、自评打分,最后汇总确认评价结果。从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文化和旅游局整体绩效目标、2019年年度绩效目标都已如期完成,本部门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为“优”。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文化惠民工程项目绩效评价综述:一是送戏下乡(进校园)共计演出108场,全年预算数为70万元,执行数为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二是投入100万元新建(乡镇)运动健身中心项目1个;投入20万元新建村(中心村)级文体广场项目1个,投入142万完成了对60处体育健身场所的器材配送及安装工作,为人民群众健身休闲提供了去处。主要产出和效果:配合政府搞好送戏下乡,惠民演出;政府买单,学生看戏;宣传党的方针路线和政策,丰富学生文化生活,普及传承戏剧文化;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传递社会正能量,2019年完成送戏下乡、戏曲进校园共计108场。文化广场做到了有硬化场地、照明设施、体育器材音响设备等,通过体育健身器材的投入、举办各项体育赛事及培训班,吸纳更多的体育爱好者投入到全民健身活动,营造浓厚的全民健身氛围。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曾都区文化和旅游局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19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170.22万元,购买的服务内容主要有:送戏下乡(进校园)惠民演出70万元,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支出49万元,拨各项体育赛事等51.22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2010601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602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第五部分: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表1:部门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表

表2:部门收入决算总体情况表

表3:部门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表

表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表(见附件)

表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表

表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表

表7:一般公开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表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决算表

















曾都区文化和旅游局系统(汇总)

2019年决算编报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和所属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表1: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表(见附件)

表2:一般公开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表

表3:一般公开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表

表4:一般公开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决算表

表6:部门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表

表7:部门收入决算总体情况表

表8:部门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表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行业政策措施。

(二)拟定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工作。推进文化、旅游、体育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体制机制改革。

(三)科学执行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部门预算,严格财政资金使用与监管,统筹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统计工作。

(四)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全区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五)负责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公共事业发展, 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公共服务建设, 深入实施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惠民工程, 统筹推进本系统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管理全区文物和博物馆事业,负责全区文物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和展示利用等工作。指导、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组织实施。管理指导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负责全区文物科技保护和科研工作,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与信息化建设。

(七)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督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负责推进全区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

(八)指导、管理全区体育事业。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青少年体育、竞技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全区社会体育组织建设和管理。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员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九)统筹规划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产业, 组织实施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产业发展。

(十)指导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市场发展,对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 推进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依法规范市场。指导全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组织查处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十一)指导、管理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对外及对港澳台宣传推广和交流合作工作,组织大型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推动曾都文化走出去。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及所属决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曾都区文化和旅游局纳入部门决算管理的单位包括文化和旅游局机关和两个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曾都区文物局、曾都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两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曾都区群众艺术馆、曾都区考古队。

三、人员构成情况

序号

单 位

单位性质

编制人数

实有人员

退休人数

1

文化和旅游局机关

行政

7

9

9

2

文物局

副科级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4

4

2

3

文化市场综合

执法大队

副科级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6

5

3

4

群艺馆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22

16

36

5

考古队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5

5

2


合计


44

39

52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

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一)收入总计1945.1万元(上年收入总计1228.37万元,同比增加716.73万元,同比增加58.35%)。

(二)支出总计1846.89万元(上年支出总计1479.73万元,同比增加367.16万元,同比增加24.81%)。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846.89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局系统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0万元:主要用于区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按照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一)基本支746.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04.90万元,公用经费41.11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697.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基本工资226.76万元、津贴补贴70.97万元、奖金177.09万元、伙食补助费13.68万元、绩效工资47.63万元、养老保险缴费53.4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8.9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2.3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25万元、住房公积金52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40.7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5.72万元、印刷费0.97万元、电费0.2万元,邮电费0.83万元、差旅费4.61万元、维修(护)费0.17万元、会议费0.1万元、公务接待费2.58万元、劳务费6.66万元、工会经费11.18万元、福利费3.63万元、其他交通费3.2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82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1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抚恤金3.59万元,生活补助3.35万元,救济金0.16万元)

4、资本性支出0.36万元。(主要是设备购置费,其中:办公设备购置0.36万元。)

(二)项目支出1100.88万元。用于单位开展文化旅游体育广电业务活动等项目支出。

决算支出比去年增加的原因:2019年决算支出比2018年增加342.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4.78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42.38万元。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有人员增资等支出;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比2018年专项支出有所增加。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支出1795.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5.34万元,比去年增加55.35万元,项目支出1079.74万元,比去年增加350.6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有人员增资及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增加等支出。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7.8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0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5万元,公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0量);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1万元,国内公务接待66批次、495人次。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同比减少3万元,同比减少27.65%。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1.26万元,主要原因是文物局文物保护职能增强,巡查用车增加及群艺馆送文化下乡进社区活动增加,图书车加油维修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公务接待费减少4.26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公务接待开支。

2019年预算三公经费3.14万元,超预算4.7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超预算2.26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超预算2.45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我局系统职能多任务重,按照上级的工作要求,2018年超预算计划举办了多场次体育赛事、文化活动及文物安全巡逻、文物勘探发掘场地面积增多,导致预算内经费不足,今后将进一步压减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四、曾都区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9年度文化和旅游系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1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8年51.05万元减少9.94万元,减少19.47%。主要原因是:压缩一般性支出所致。

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2.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7.2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27万元。曾都区文化和旅游局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并严格按照财政部门审批的采购方式组织实施,对纳入《随州市2019-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项目均在政府采购定点单位进行政府采购,未纳入目录的大额支出均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报区纪委审批备案。

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系统房屋面积共有2400平方米;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文物局1辆用于文物巡逻车辆、执法队1辆用于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车辆;其他用车3辆,1辆是群艺馆图书车,2辆为由文化和旅游局代管已改制单位--原曾都区花鼓剧团无法拍卖的资产(无牌照无手续)流动舞台车和小货车各1辆。

四、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合本部门的工作职能和实际情况,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制定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收集了绩效评价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和证据,通过比较指标的实际情况与预期数据进行变化分析、自评打分,最后汇总确认评价结果。从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文化和旅游局整体绩效目标、2019年年度绩效目标都已如期完成,本部门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为“优”。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文化惠民工程项目绩效评价综述:一是送戏下乡(进校园)共计演出108场,全年预算数为70万元,执行数为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二是投入100万元新建(乡镇)运动健身中心项目1个;投入20万元新建村(中心村)级文体广场项目1个,投入142万完成了对60处体育健身场所的器材配送及安装工作,为人民群众健身休闲提供了去处。主要产出和效果:配合政府搞好送戏下乡,惠民演出;政府买单,学生看戏;宣传党的方针路线和政策,丰富学生文化生活,普及传承戏剧文化;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传递社会正能量,2019年完成送戏下乡、戏曲进校园共计108场。文化广场做到了有硬化场地、照明设施、体育器材音响设备等,通过体育健身器材的投入、举办各项体育赛事及培训班,吸纳更多的体育爱好者投入到全民健身活动,营造浓厚的全民健身氛围。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曾都区文化和旅游局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19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238.42万元,购买的服务内容主要有:送戏下乡(进校园)惠民演出70万元,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支出49万元,拨各项体育赛事等51.22万元,省级重点文物保护保安服务费68.2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2010601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602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第五部分: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表1:部门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表

表2:部门收入决算总体情况表

表3:部门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表

表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表(见附件)

表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表

表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表

表7:一般公开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表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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