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2019年度决算公开
  • 发布时间:2020-10-20 11:22
  • 信息来源: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
  • 审核人: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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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

2019年度(本级)决算公开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将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目  录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和所属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表1: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表(见附件)
表2:一般公开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表
表3:一般公开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表
表4:一般公开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决算表
表6:部门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表
表7:部门收入决算总体情况表
表8:部门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表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区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起草水利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总额和规划、重要江河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科学配置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和跨镇(办事处、管委会)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相关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镇(办事处、管委会)供水工作。

3、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区级水利工程投资建设,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水利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组织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区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实施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区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全区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组织指导全区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全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指导河道生态保护与修复。负责全区河道、堤防、水库、滩涂等水利设施管理工作。负责全区重要河道的治理、开发和保护。负责全区河道采砂规划和管理工作。

7、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提出、协调落实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参与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区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治理,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组织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10、组织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全区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工作。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11、负责办理跨镇(办事处、委员会)水事纠纷裁决事项。组织水政监察和水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指导全区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区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区重要水工程的防汛抗旱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几时支撑工作。

13、承担全区河湖长制的组织实施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推进河湖长制的精神,负责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监查督办和日常考核。

1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和所属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区水利局机关设5个内设机构,1、办公室;2、规计财务与建设股;3、水政水资源股(区节约用水办公室);4、农村水利与水土保持股;5、水旱灾害防御与水库移民股。另设区河湖长制办公室。

三、人员构成情况

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机关行政编制7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1名,总工程师1名。财政供养26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6人,退休人员20人。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一)收入总计431.14万元(上年收入总计355.77万元,同比增加75.37万元,同比增加2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1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309.04万元(上年支出总计440.87万元,同比减少131.83万元,同比减少29.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37.49万元,项目支出71.55万元。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类)282.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5.25万元。主要用于区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2.79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8.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177.0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其中基本工资49.55万、津贴补贴46.4万、奖金24.41万、绩效工资5.2万元、社保缴费(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残疾人保障金)30.18万元、职业年金8.6万元、住房公积金8.6万、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11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99.6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20.58万、印刷费2.87万、水电费0.17万、邮电费0.99万、差旅费0.82万、会议费0.28万、培训费0.24万、委托业务费69.42万、公务接待费0.12万、工会经费0.23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1万、税金及附加费用1.36万、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3万)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2.38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决算支出比去年减少的原因:2019年决算支出比2018年减少131.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03.38万元,项目支出增加71.55万元。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历史遗留部分退休人员的退休费纳入社保统发,导致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增加了河长制项目经费所致。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决算支出252.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54万元,比去年增加33.95万元。原因:2019年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费用自然增长 ,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增加了河长制项目经费所致。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2.8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1元,公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12万元,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5批次、人数16人。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同比减少0.055万元,同比减少20%。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0.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12万元),决算减少0.008万元。原因: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单位)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7.4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8年440.87万元减少203.38万元,减少46%。主要原因是:2019年历史遗留部分退休人员的退休费纳入社保统发。

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水利和湖泊局本级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账面上房屋面积共有8371平方米;共有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1个,绩效评价项目资金共计1006.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开看,2019年完成了年度重点绩效目标:1、完成11条区级河流和3座中型水库“一河一策”编制、印发工作。各级河长对照“一河一策”结合河湖及河段实际,针对突出问题,制定河湖治理保护目标任务;制定河段实施计划安排,分阶段完成河湖治理与保护的总体和分年度目标,水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有效改善提高了人民生活环境质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一是严格贯彻落实《预算法》,做好年度预算的编制工作,发挥财政资金最大效益。严格按照“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要求做好年度预算的编报工作。二是严格预算执行,没有预算一律不得支出。三是积极配合省、区财政部门做好项目的绩效评价管理。

附件:2019年度水利和湖泊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单位名称

随州市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

基本支出总额

237.49

项目支出总额

1006.52

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20分)


预算数(A)

执行数(B)

执行率(A/B)

得分
  (20分*执行率)

部门整体支出总额

1162.52

907.69

78.00%

15.6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得分

目标1(2分):小农水专款30万元

产出指标
  (1分)

数量指标

维修堰塘数量3口

100%

100%

0.5

质量指标

堰塘维修质量合格率

100%

100%

0.5

效益指标
  (1分)

社会效益

改善府河段柿园河、辽源等村民用水

0.5

经济效益

解决150亩农田灌溉问题

150

150%

0.5

目标2(2分):堤防整修维护经费30万元

产出指标
  (1分)

数量指标

完成堤顶养护土方1000m³、堤坡养护800m³、草皮养护及补植400㎡

100%

100%

0.5

质量指标

堤防维修质量合格率

100%

100%

0.5

效益指标
  (1分)

社会效益

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0.5

生态效益

改善水生态环境

明显

明显

0.5

目标3(22分):小型水利设施建设含水源建设、安全鉴定资金277万元

产出指标
  (20分)

数量指标

铺设20.6千米输水管道及9座水库安全鉴定

100%

100%

5

质量指标

工程质量合格率

100%

100%

5

时效指标

年度计划完成率

100%

100%

5

成本指标

管材及设备是否控制在招标单价内

5

效益指标
  (2分)

经济效益

保障干旱期间1.1万人、0.5万亩基本农田抗旱应急用水

100%

100%

1

可持续影响指标

已建工程是否良性运行

1

目标4(6分):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资金72.52万元

产出指标
  (4分)

数量指标

完成3座中型水库维修养护及堰塘改造等

100%

100%

1

质量指标

完成项目工程合格率

100%

100%

1

时效指标

年度计划完成率

100%

100%

1

成本指标

是否控制在批复概算单价内

1

效益指标(2分)

可持续影响指标

已建工程是否良性运行

2

目标5(1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经费10万元

产出指标
  (1分)

数量指标

完成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目标

1

1

0.5

质量指标

工作任务完成保证率

100%

100%

0.5

目标6(3分):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及物资储备经费20万元

产出指标(2分)

数量指标

完成年度防汛抗旱工作目标,购买防汛抗旱物资金

1

1

1

质量指标

工作任务完成保证率

100%

100%

1

效益指标(1分)

社会效益

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

目标7(2分):河长制工作经费20万元

产出指标
  (2分)

数量指标

完成年度河长制工作目标

1

1

1

质量指标

工作任务完成保证率

100%

100%

1

目标8(18分):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配套资金230万元

产出指标
  (16分)

数量指标

新建水井75口、管网延伸15处、水井改造22处

100%

100%

4

质量指标

工程质量合格率

100%

100%

4

时效指标

年度计划完成率

100%

100%

4

成本指标

管材及设备是否控制在招标单价内

4

效益指标(2分)

经济效益指标

受益建档立卡户数

284

284

1

可持续影响指标

已建工程是否良性运行

1

目标9(6分):区河长制“一河一策”编制及清河保洁经费85万元

产出指标
  (4分)

数量指标

曾都区境内11条河流及3座中型水库“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及河流保洁工作

1

1

2  

时效指标

年度计划完成率

100%

100%

1

成本指标

是否控制在批复概算单价内

1

效益指标(2分)

生态效益

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明显

明显

1

目标10(16分):曾都区河长制区级河流和中型水库划界确权项目212万元

产出指标
  (12分)

数量指标

完成11条河流及15座水库划界确权服务项目

1

1

4  

时效指标

年度计划完成率

100%

100%

4

成本指标

是否控制在批复概算单价内

4

效益指标(4分)

社会效益

提升河湖和水利工程管护水平

2

生态效益

构建高品质水生态

明显

明显

1

目标11(2分):曾都区河道采砂执法工作经费20万元

产出指标
  (1分)

数量指标

完成年度水政执法、日常巡查及河道采砂管理工作

1

1

0.5  

时效指标

工作任务完成保证率

100%

100%

0.5

效益指标(1分)

生态效益

维护正常水事秩序,保护水资源生态环境

100%

100%

1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在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门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挡,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区水利和湖泊局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的项目为:1、河长制“一河一策”编制及清河保洁经费项目全年预算为85万元;2、河长制工作经费20万元,共计105万元。执行数为105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已完成11条区级河流和3座中型水库“一河一策”编制、印发工作;二是各级河长对照“一河一策”结合河湖及河段实际,针对突出问题,制定河湖治理保护目标任务;制定河段实施计划安排,分阶段完成河湖治理与保护的总体和分年度目标,水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有效改善提高了人民生活环境质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下一步改进措施:各级河长按照“一河一策”问题清单、目标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加强河湖管理,进一步改善提高水生态环境。

2019年度曾都区河长制“一河一策”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曾都区河长制“一河一策”方案


主管部门

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

项目实施单位

随州市曾都区河湖长制办公室


项目类别

1、部门预算项目   √     2、省专项       □    3、中央转移支付项目   □


项目属性

1、持续性项目   □      2、新增性项目   √


项目类型

1、常年性项目   □      2、延续性项目   □    3、一次性项目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20分)


预算数(A)

执行数(B)

执行率(B/A)

得分(20分*执行率)

年度财政
  资金总额

85

84.9

99.98%

20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得分

产出指标
  (40分)

数量指标

曾都区境内11条河流和3座中型水库“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工作

1

1

10

质量指标

完成项目工程验收合格率

100%

100%

10

时效指标

截止2019年底,投资完成比例

100%

100%

10

成本指标

单位是否控制在批复概算单价内

10

效益指标
  (40分)

社会效益


20

生态效益


明显

明显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10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在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门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挡,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水利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促进了预算管理水平提升,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增强绩效管理观念,提高水利和湖泊局整体管理水平。为加强项目资金的绩效管理和监督。一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程序和规定。对照绩效目标做到项目应招尽招、应采尽采,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实行政府采购和公开招标。二是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监督检查。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开展了监督、检查,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优质高效。三是竣工验收时,验收小组对照绩效目标逐项考核、检查。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19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214万元,购买的服务内容主要有:小型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第五部分: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表1: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表(见附件)

表2:一般公开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表

表3:一般公开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表

表4:一般公开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决算表

表6:部门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表

表7:部门收入决算总体情况表

表8:部门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表








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

2019年度(汇总)决算公开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将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目  录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和所属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表1: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表(见附件)
表2:一般公开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表
表3:一般公开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表
表4:一般公开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决算表
表6:部门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表
表7:部门收入决算总体情况表
表8:部门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表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区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起草水利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总额和规划、重要江河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科学配置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和跨镇(办事处、管委会)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相关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镇(办事处、管委会)供水工作。

3、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区级水利工程投资建设,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水利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组织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区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实施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区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全区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组织指导全区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全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指导河道生态保护与修复。负责全区河道、堤防、水库、滩涂等水利设施管理工作。负责全区重要河道的治理、开发和保护。负责全区河道采砂规划和管理工作。

7、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提出、协调落实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参与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区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治理,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组织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10、组织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全区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工作。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11、负责办理跨镇(办事处、委员会)水事纠纷裁决事项。组织水政监察和水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指导全区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区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区重要水工程的防汛抗旱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几时支撑工作。

13、承担全区河湖长制的组织实施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推进河湖长制的精神,负责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监查督办和日常考核。

1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和所属决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2019年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部门决算包括水利和湖泊局机关、城区水利管理站及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移民服务中心。

三、人员构成情况

人员编制 24人(行政编制 8人+工勤编制 0人+事业编制 16人)。实有在职人数24人(行政编制 8人+工勤编制 0人+事业编制   16人)、离退休人数  23 人。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 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一)收入总计2551.78万元(上年收入总计501.97万元,同比增加2049.81万元,同比增加408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66.8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2429.68万元(上年支出总计623万元,同比增加1806.68万元,同比增长289 %)。包括: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类)518.4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883.59万元:主要用于区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9.01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8.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392.4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基本工资116万、津贴补贴65.24万、奖金47万、绩效工资38.8万、养老保险缴费34.61万、职业年金缴费10.08万、医疗保险缴费39.1万、其他社会保险缴费0.71万、住房公积金29.46万、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41万)。

2.商品和服务支出1336.3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24.43万、印刷费3.97万、水电费21.23万、邮电费2.08万、物业管理费0.8万、差旅费5.68万、维修(护)费0.05万、租赁费1.62万、会议费0.29万、培训费27.84万、公务接待费0.64万、劳务费2.29万、委托业务费1235.26万、工会经费1.95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1万、其他交通费3.71万、税金及附加1.38万、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万)。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99.17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其他支出1.78元。(主要是办公设置购置,其中:设备购置费1.78万元等)

2019年决算支出2429.68万元比去年增加的原因:2019年决算支出比上年增加1806.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4.3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921万元。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历史遗留部分退休人员的退休费纳入社保统发,导致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增加了河长制项目经费所致。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决算支出2257.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1.36万元,比去年增加112.28万元,项目支出1886.53万元,比去年增加1886.53万元。原因:财政预算增加了河长制项目经费所致。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73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1万元,公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1辆;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637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80人。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0.083万元,同比减少3.11%。原因: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8.68 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衔接),比2018年623万元减少114.32万元,减少18.34%。主要原因是:2019年历史遗留部分退休人员的退休费纳入社保统发。

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19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各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 2019 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账面上房屋面积共有8371平方米;共有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1个,绩效评价项目资金共计1006.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开看,2019年完成了年度重点绩效目标:1、完成11条区级河流和3座中型水库“一河一策”编制、印发工作。各级河长对照“一河一策”结合河湖及河段实际,针对突出问题,制定河湖治理保护目标任务;制定河段实施计划安排,分阶段完成河湖治理与保护的总体和分年度目标,水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有效改善提高了人民生活环境质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一是严格贯彻落实《预算法》,做好年度预算的编制工作,发挥财政资金最大效益。严格按照“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要求做好年度预算的编报工作。二是严格预算执行,没有预算一律不得支出。三是积极配合省、区财政部门做好项目的绩效评价管理。

附件:2019年度水利和湖泊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单位名称

随州市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

基本支出总额

237.49

项目支出总额

1006.52

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20分)


预算数(A)

执行数(B)

执行率(A/B)

得分
  (20分*执行率)

部门整体支出总额

1162.52

907.69

78.00%

15.6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得分

目标1(2分):小农水专款30万元

产出指标
  (1分)

数量指标

维修堰塘数量3口

100%

100%

0.5

质量指标

堰塘维修质量合格率

100%

100%

0.5

效益指标
  (1分)

社会效益

改善府河段柿园河、辽源等村民用水

0.5

经济效益

解决150亩农田灌溉问题

150

150%

0.5

目标2(2分):堤防整修维护经费30万元

产出指标
  (1分)

数量指标

完成堤顶养护土方1000m³、堤坡养护800m³、草皮养护及补植400㎡

100%

100%

0.5

质量指标

堤防维修质量合格率

100%

100%

0.5

效益指标
  (1分)

社会效益

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0.5

生态效益

改善水生态环境

明显

明显

0.5

目标3(22分):小型水利设施建设含水源建设、安全鉴定资金277万元

产出指标
  (20分)

数量指标

铺设20.6千米输水管道及9座水库安全鉴定

100%

100%

5

质量指标

工程质量合格率

100%

100%

5

时效指标

年度计划完成率

100%

100%

5

成本指标

管材及设备是否控制在招标单价内

5

效益指标
  (2分)

经济效益

保障干旱期间1.1万人、0.5万亩基本农田抗旱应急用水

100%

100%

1

可持续影响指标

已建工程是否良性运行

1

目标4(6分):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资金72.52万元

产出指标
  (4分)

数量指标

完成3座中型水库维修养护及堰塘改造等

100%

100%

1

质量指标

完成项目工程合格率

100%

100%

1

时效指标

年度计划完成率

100%

100%

1

成本指标

是否控制在批复概算单价内

1

效益指标(2分)

可持续影响指标

已建工程是否良性运行

2

目标5(1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经费10万元

产出指标
  (1分)

数量指标

完成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目标

1

1

0.5

质量指标

工作任务完成保证率

100%

100%

0.5

目标6(3分):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及物资储备经费20万元

产出指标(2分)

数量指标

完成年度防汛抗旱工作目标,购买防汛抗旱物资金

1

1

1

质量指标

工作任务完成保证率

100%

100%

1

效益指标(1分)

社会效益

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

目标7(2分):河长制工作经费20万元

产出指标
  (2分)

数量指标

完成年度河长制工作目标

1

1

1

质量指标

工作任务完成保证率

100%

100%

1

目标8(18分):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配套资金230万元

产出指标
  (16分)

数量指标

新建水井75口、管网延伸15处、水井改造22处

100%

100%

4

质量指标

工程质量合格率

100%

100%

4

时效指标

年度计划完成率

100%

100%

4

成本指标

管材及设备是否控制在招标单价内

4

效益指标(2分)

经济效益指标

受益建档立卡户数

284

284

1

可持续影响指标

已建工程是否良性运行

1

目标9(6分):区河长制“一河一策”编制及清河保洁经费85万元

产出指标
  (4分)

数量指标

曾都区境内11条河流及3座中型水库“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及河流保洁工作

1

1

2  

时效指标

年度计划完成率

100%

100%

1

成本指标

是否控制在批复概算单价内

1

效益指标(2分)

生态效益

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明显

明显

1

目标10(16分):曾都区河长制区级河流和中型水库划界确权项目212万元

产出指标
  (12分)

数量指标

完成11条河流及15座水库划界确权服务项目

1

1

4  

时效指标

年度计划完成率

100%

100%

4

成本指标

是否控制在批复概算单价内

4

效益指标(4分)

社会效益

提升河湖和水利工程管护水平

2

生态效益

构建高品质水生态

明显

明显

1

目标11(2分):曾都区河道采砂执法工作经费20万元

产出指标
  (1分)

数量指标

完成年度水政执法、日常巡查及河道采砂管理工作

1

1

0.5  

时效指标

工作任务完成保证率

100%

100%

0.5

效益指标(1分)

生态效益

维护正常水事秩序,保护水资源生态环境

100%

100%

1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在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门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挡,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区水利和湖泊局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的项目为:1、河长制“一河一策”编制及清河保洁经费项目全年预算为85万元;2、河长制工作经费20万元,共计105万元。执行数为105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已完成11条区级河流和3座中型水库“一河一策”编制、印发工作;二是各级河长对照“一河一策”结合河湖及河段实际,针对突出问题,制定河湖治理保护目标任务;制定河段实施计划安排,分阶段完成河湖治理与保护的总体和分年度目标,水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有效改善提高了人民生活环境质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下一步改进措施:各级河长按照“一河一策”问题清单、目标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加强河湖管理,进一步改善提高水生态环境。

2019年度曾都区河长制“一河一策”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曾都区河长制“一河一策”方案


主管部门

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

项目实施单位

随州市曾都区河湖长制办公室


项目类别

1、部门预算项目   √     2、省专项       □    3、中央转移支付项目   □


项目属性

1、持续性项目   □      2、新增性项目   √


项目类型

1、常年性项目   □      2、延续性项目   □    3、一次性项目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20分)


预算数(A)

执行数(B)

执行率(B/A)

得分(20分*执行率)

年度财政
  资金总额

85

84.9

99.98%

20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得分

产出指标
  (40分)

数量指标

曾都区境内11条河流和3座中型水库“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工作

1

1

10

质量指标

完成项目工程验收合格率

100%

100%

10

时效指标

截止2019年底,投资完成比例

100%

100%

10

成本指标

单位是否控制在批复概算单价内

10

效益指标
  (40分)

社会效益


20

生态效益


明显

明显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10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在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门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挡,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水利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促进了预算管理水平提升,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增强绩效管理观念,提高水利和湖泊局整体管理水平。为加强项目资金的绩效管理和监督。一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程序和规定。对照绩效目标做到项目应招尽招、应采尽采,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实行政府采购和公开招标。二是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监督检查。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开展了监督、检查,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优质高效。三是竣工验收时,验收小组对照绩效目标逐项考核、检查。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19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214万元,购买的服务内容主要有:小型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第五部分: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表1: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表(见附件)

表2:一般公开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表

表3:一般公开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表

表4:一般公开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决算表

表6:部门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表

表7:部门收入决算总体情况表

表8:部门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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