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卫生健康局2019年度决算公开
  • 发布时间:2020-10-20 09:09
  • 信息来源:曾都区卫生健康局
  • 审核人: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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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都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见附件)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收入决算表

表3:支出决算表

表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7: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各级党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起草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和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全区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和措施,监督实施卫生健康行业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协调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任务、措施的建议。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符合全区实际的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执行国家药典。负责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的监督实施,加强行风建设,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拟订实施全区中医药发展规划,促进全区中医药事业发展,推动全区中医药标准化和现代化。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负责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国家免疫规划,制定并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承担区委、区政府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曾都区卫生健康局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教育股、规划财务与信息股、医政医管与政策法规监督股、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股、疾病预防控与爱国卫生运动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

三、人员构成情况

曾都区卫生健康局位于白云湖东堤111号,行政编制11人(含区红十字会),2019年度实际行政在职在编10人(含区红十字会),工勤在职在编3人,退休人员34人。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本年度收入决算数为1602.9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615.32万元。收入较上年度决算1494.73万元增108.22万元、支出较上年度决算1392.79万元超222.53万元,增加原因为本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增长。

(一)收入总计1602.95万元,全部来源于区本级财政拨款。

(二)支出总计1615.32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基本支出473.27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315.9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其中基本工资82.5万、津贴补贴68.58万、奖金45.17万、伙食补助费17.82万、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4.5万、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5.4万、职业年金缴费2.57万)。

(2).商品和服务支出96.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办公费12.99万、印刷费4.73万、水费4.78万、电费21.37万、邮电费3.27万、物业管理费2.29万、差旅费7.29万、维修(护)费24.78万、会议费0.28万、培训费0.97万、公务接待费0.47万、工会经费3.32万、其他交通费用2.77万、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2万)。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7.5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奖励性工资、遗属补助、在职及退休人员慰问支出等(其中退休费用45.34万、生活补助6.7万、医疗费补助0.04万、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46万)。

(4).其他资本性支出3.59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费2.99万、专用设备购置0.6万)。

2、项目支出1142.05万元。主要是计生事业费支出。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602.95万元,财政拨款支出1615.3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89.56万元。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9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 0.99万元。共接待17批128人次。

2019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4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0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0元。因公出国组团数及人数0人次,公务接待费支出 0.47万元,共接待8批64人次,与2018年同期减少52.5%。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曾都区卫生健康局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9.79万元。与部门决算报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

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9曾都区卫生健康局(原曾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府采购预算金额25万元,实际政府采购金额19万元。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与2019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一致。

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9年年初,曾都区卫生健康局账面固定资产(原值)总额为590.56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393.81万元;通用设备167.66万元;家具用具29.09万元。2019年末账面固定资产(原值)总额为596.25万元,本年新增固定资产原值5.69万元(含区民政局划转资产原值2.1万元)。因会计制度改革,执行行政单位国有资产计提折旧政策,年末累计计提资产折旧446.36万元,单位固定资产净值为149.89万元。

四、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概述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曾都区卫生健康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根据部门工作职能和发展规划,根据项目资金的使用范围和实施内容于2019年初制定出绩效总体目标,年度目标和绩效指标,各业务股室对产出指标的数量和质量进行了细化,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年终进行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拨付资金。

2、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2019年,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75%以上,使用率达到55%以上;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新生儿访视率、儿童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85%以上;孕产妇健康管理早孕建册率达到85%以上,产后访视率达到85%以上;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67%以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60%以上,管理人群血压控制率、血糖控制率分别达到50%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人数稳步提高,规范管理率达到80%以上;老年人、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45%以上;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报告率、及时率分别达100%,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规范处置率达到95%以上;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达到100%;报告发现的肺结核患者管理率达到90%以上,规则服药率达到90%以上;健康促进区创建如火如荼开展,健康素养促进工作稳步提升。

(2)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项目:

通过救治救助和以奖代补政策的有效落实,提高监护人的履职积极性,减轻了患者和监护人经济负担,促进了监护责任落实,有效预防和减少肇事肇祸(事)件发生,控制、减轻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社会效益十分明显,该项目深得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家庭以及全社会的普遍好评,认为通过该项目实施真正让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享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阳光。不但圆满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同时为下一年度继续实施该项目提供了经验和依据。

(3)基本药物补助制度:2019年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项目的实施,实现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100%,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100%,最大程度上让老百姓得到实惠,群众满意度高,医疗机构门急诊人次上升,例均费用下降;2019年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项目的实施,社会经济效益比较显著,使得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顺利进行,村卫生室设置更加规范合理,基层设施建设不断加强,管理服务愈加科学,乡村医生收入保持稳定,使得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可以有效保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持续实施。  

(4)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贴:2019年,曾都医院继续实行药品零利率销售(中药饮片除外),执行取消药品加成后的医疗服务价格,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改革成果,同步推进各项综合改革,医疗服务能力得到提升,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稳步推进。2019年,曾都医院2019年取消药品加成让利群众1240.58万元;调增项目446个,增加收入1041.54万元,调减项目45个,减少收入332.04万元,经计算通过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已获得补偿719.5万元。成立了曾都医院远程医疗会诊中心,共组织远程会诊讲座46场,参加189余人次,曾都医院向上级医院申请会诊3人次,基层医疗机构向曾都医院申请会诊7人次,曾都医院“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渠道得以拓展;积极开展新业务、新技术,加强手术室、血透室、重症监护病区、检验科等特殊区域的改造,2019年11月8日分设了普外科及泌外科,准备兴建门诊大楼,改善就诊环境,提高救治服务能力。开展医院章程试点工作,不断建立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经核算,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卫生材料19.41元,医疗服务收入占业务收入比重为30.49%。全年曾都医院住院收入14618.7万元,其中药品收入4172.6万元,住院药占比达28.54%,可控制在30%以内。同时,科学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推行临床路径管理。2019年出院患者22716人次,进入临床路径6273人次,入径率30%,完成率95%,尤其是8月份实施奖惩考核办法以来,4个月出院8936人次,入径3727人次,入径率40%,完成率95%;平均住院日9.5天,较2018年减少1.5天。开展医疗乱象和欺诈骗保整治行动有效遏制不合理诊疗、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收费行为,医疗费用增长幅度控制在合理水平。

(5)计生事业费:通过项目的实施,说明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在我区得到全面有效及时的落实,保障了广大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提升了计生家庭发展能力,促进了我区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19年本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四)“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五)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第五部分: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见附件)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收入决算表

表3:支出决算表

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7: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曾都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汇总)

  

目 录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和所属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件)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收入决算表

表3:支出决算表

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7: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各级党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起草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和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全区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和措施,监督实施卫生健康行业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协调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任务、措施的建议。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符合全区实际的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执行国家药典。负责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的监督实施,加强行风建设,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拟订实施全区中医药发展规划,促进全区中医药事业发展,推动全区中医药标准化和现代化。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负责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国家免疫规划,制定并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承担区委、区政府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曾都区卫生健康局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教育股、规划财务与信息股、医政医管与政策法规监督股、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股、疾病预防控与爱国卫生运动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

下辖曾都医院、曾都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曾都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曾都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何店镇中心卫生院、万店镇中心卫生院、府河镇卫生院、洛阳镇卫生院、北郊卫生院、南郊办事处卫生院、东城卫生院、西城卫生院等十二个机构。

三、人员构成情况

曾都区卫生卫计系统在职人员数832人。其中行政编制  11人,工勤在职在编3人;事业编制819人。退休人员736人(含局机关34名退休人员)。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一)收入总计40372.35万元,来源于区本级财政拨款9230.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1.31万元、事业收入31083.44万元、其他收入47.3万元。

(二)支出总计39288.44万元。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别用于: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5.9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38652.54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三)增减变动情况

2018年收入决算35595.54万元,支出决算34721.81万元;2019年收入决算40372.35万元,支出决算39288.44万元。收入决算同比增加4776.81万元,增加13.42%;支出决算同比增加4566.63万元,增加13.15%。

增减变动原因:

决算收入增加主要原因为财政拨款增加1907.88万、事业收增加3028.73万元;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478.4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加4176.19万元。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8278.4万元,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别用于:

(一).基本支出3974.12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2382.8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其中基本工资661.44万、津贴补贴100.2万、奖金151.71万、伙食补助费23.68万、绩效工资884.69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36.65万、职业年金缴费83.14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1.45万、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82万、住房公积金97.55万、医疗费0.96万、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2.58万)。

2.商品和服务支出1403.7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办公费53.18万、印刷费14.09万、咨询费5万、手续费0.2万、水费12.15万、电费40.09万、邮电费5.86万、物业管理费15.97万、差旅费11.28万、维护费80.7万、租赁费2.62万、会议费0.67万、培训费104.8万、公务接待费0.86万、专用材料费808.32万、劳务费124.57万、委托业务费25.96万、工会经费6.77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9万、其他交通费4.52万、税金及附加费用6.69万、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7万)。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0.3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其中退休经费145.34万、生活补助9.46万、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5万)。

4.资本性支出27.1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10.52万、专用设备购置16.66万。

(二).项目支出4304.27万元。 主要是卫生监督机构项目13.51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768.95万、重大公共卫生专项199.87万、计划生育事务1321.94万。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8.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7.5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86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27.14万元,支出决算8.41万元,少于预算18.73万元,主要是卫健部分各单位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区)“三公”经费管理相关规定,厉行节约,控费降费。

2019年度曾都区卫健系统无因公出国(境)团组和个人安排,故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

2019年决算系统公务用车16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其他用车15国内。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

说明:2018年决算国内公务接待26批197人次计1.49万元;2019年决算国内公务接待15批117人次计0.86万元,同比公务接待减少41.61%,系公务接待批次、人次明显减少。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曾都区卫生健康局(原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9.79万元。其中其其中办公费12.99万、印刷费4.73万、水费4.78万、电费21.37万、邮电费3.27万、物业管理费2.29万、差旅费7.29万、维修(护)费24.78万、会议费0.28万、培训费0.97万、公务接待费0.47万、工会经费3.32万、其他交通费用2.77万、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2万、办公设备购置费2.99万、专用设备购置0.6万

曾都区卫生健康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为61.34万元,2019年同比增加38.45元,增加62.68%。增加原因为政府职责事务增加(撤销亚通、碾子巷、齿轮社区卫生服务站;区老龄工作服务中心并入)等。

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曾都区卫生健康局2019年政府采购部门合计预算金额27万元(卫健局本级25万、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各1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1725.35万元。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与2019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一致。

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曾都区卫健部门固定资产总额为30026.68万元。其中房屋及构筑物15096.42万元;车辆282.35万元。年末固定资产净值1440.91万元。

四、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概述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曾都区卫生健康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根据部门工作职能和发展规划,根据项目资金的使用范围和实施内容于2019年初制定出绩效总体目标,年度目标和绩效指标,各业务股室对产出指标的数量和质量进行了细化,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年终进行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拨付资金。

2、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2019年,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75%以上,使用率达到55%以上;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新生儿访视率、儿童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85%以上;孕产妇健康管理早孕建册率达到85%以上,产后访视率达到85%以上;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67%以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60%以上,管理人群血压控制率、血糖控制率分别达到50%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人数稳步提高,规范管理率达到80%以上;老年人、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45%以上;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报告率、及时率分别达100%,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规范处置率达到95%以上;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达到100%;报告发现的肺结核患者管理率达到90%以上,规则服药率达到90%以上;健康促进区创建如火如荼开展,健康素养促进工作稳步提升。

(2)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项目:

通过救治救助和以奖代补政策的有效落实,提高监护人的履职积极性,减轻了患者和监护人经济负担,促进了监护责任落实,有效预防和减少肇事肇祸(事)件发生,控制、减轻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社会效益十分明显,该项目深得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家庭以及全社会的普遍好评,认为通过该项目实施真正让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享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阳光。不但圆满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同时为下一年度继续实施该项目提供了经验和依据。

(3)基本药物补助制度:2019年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项目的实施,实现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100%,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100%,最大程度上让老百姓得到实惠,群众满意度高,医疗机构门急诊人次上升,例均费用下降;2019年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项目的实施,社会经济效益比较显著,使得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顺利进行,村卫生室设置更加规范合理,基层设施建设不断加强,管理服务愈加科学,乡村医生收入保持稳定,使得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可以有效保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持续实施。  

(4)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贴:2019年,曾都医院继续实行药品零利率销售(中药饮片除外),执行取消药品加成后的医疗服务价格,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改革成果,同步推进各项综合改革,医疗服务能力得到提升,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稳步推进。2019年,曾都医院2019年取消药品加成让利群众1240.58万元;调增项目446个,增加收入1041.54万元,调减项目45个,减少收入332.04万元,经计算通过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已获得补偿719.5万元。成立了曾都医院远程医疗会诊中心,共组织远程会诊讲座46场,参加189余人次,曾都医院向上级医院申请会诊3人次,基层医疗机构向曾都医院申请会诊7人次,曾都医院“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渠道得以拓展;积极开展新业务、新技术,加强手术室、血透室、重症监护病区、检验科等特殊区域的改造,2019年11月8日分设了普外科及泌外科,准备兴建门诊大楼,改善就诊环境,提高救治服务能力。开展医院章程试点工作,不断建立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经核算,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卫生材料19.41元,医疗服务收入占业务收入比重为30.49%。全年曾都医院住院收入14618.7万元,其中药品收入4172.6万元,住院药占比达28.54%,可控制在30%以内。同时,科学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推行临床路径管理。2019年出院患者22716人次,进入临床路径6273人次,入径率30%,完成率95%,尤其是8月份实施奖惩考核办法以来,4个月出院8936人次,入径3727人次,入径率40%,完成率95%;平均住院日9.5天,较2018年减少1.5天。开展医疗乱象和欺诈骗保整治行动有效遏制不合理诊疗、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收费行为,医疗费用增长幅度控制在合理水平。

(5)计生事业费:通过项目的实施,说明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在我区得到全面有效及时的落实,保障了广大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提升了计生家庭发展能力,促进了我区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19年本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四)“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五)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第五部分: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收入决算表

表3:支出决算表

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7: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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