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发改局2019年度决算公开
  • 发布时间:2020-10-20 16:49
  • 信息来源:曾都区发改局
  • 审核人: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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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都区发改局2019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和所属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表1: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表(见附件)
表2:一般公开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表
表3:一般公开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表
表4:一般公开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决算表
表6:部门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表
表7:部门收入决算总体情况表
表8:部门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表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拟订并组织实施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负责全区投资综合管理。组织拟订全区重点项目计划草案并推动实施。安排区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统筹推进实施省级、市级和区级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区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承担组织协调全区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落实,粮食流通宏观调控、军粮供应、地方储备粮管理、行业管理、产业发展、流通市场监管、粮食收储、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测、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推动粮油市场体系建设和粮油产业发展等职能。

监测预警价格变动,提出价格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重要商品价格相关政策。拟订区级政府管理的商品价格。拟订成本调查制度和办法。组织重点行业、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按规定承担政府定价项目成本监审。

二、部门和所属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曾都区发改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20193月机构改革,区粮食局、区物价局两个部门整体并入区发改局。区发改局加挂区粮食局牌子。

区发改局机关内设7个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教育股)、综合体改股(地区和农村经济股)、固定资产投资股(行政审批股、区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业和高技股(区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区交通战备办公室、区支持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股(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人民政府节能办公室)、社会发展和财贸外经股(区服务业发展股、区利用外资贷款项目办公室、区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价格管理和成本监审股、粮食调控和仓储股。粮食执法监督检查股(区粮食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此外曾都区支援新疆建设办公室、支援汉十高铁建设办公室、曾都区易地扶贫搬迁办公室设在发改局。

2019年部门决算数据包括区发改局本级和三个未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曾都区物价局价格监测中心、曾都区节能监察监测中心、曾都区信用体系建设中心。

三、人员构成情况

人员编制24人(行政编制12+工勤编制1+事业编制11人)。

实有在职人数29人(行政编制18+工勤编制1+事业编制9+退役士官安置1人)。退休人数44人。

2019年决算报表在职人员合计29人,同比增加17人,是由于机构改革增加划转人员及未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新招考录用人员和调入人员。

其他人员12人(借用 2人,各单位聘用人员共计10人)。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 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一)收入总计1038.95万元(上年收入总计733.24万元,同比增加305.71万元,同比增加41.6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5.62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687.6万元(上年支出总计375.41万元,同比增加312.19万元,同比增加83.16 %)。包括: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类)673.7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445.76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基本工资  70.2万元、津贴补贴76.96万元、在职五项奖125.55万元、住房公积金63.14万元、伙食补助4.6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0.2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5.24万元、医疗保险缴费39.3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43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59.2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工会经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0.53万元、水电费0.49万元、邮电费1.52万元、差旅费0.31万元、维修(护)费0.57万元、会议费0.08万元、公务接待费0.08万元、工会经费7.98万元、委托业务费0.1万元、劳务费0.3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4.18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3.01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遗属生活费0.53万元、驻村工作队补贴、慰问退休老干部等4.49万元)。

4.其他支出2.83万元,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购置办公设备、用具2.83万元。

决算支出比去年增加的原因:2019年决算支出比上年增加312.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31.3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80.87万元。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人员增加,相应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并入,工作任务增加,相应支出增加。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决算支出68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2.81万元,比去年增加231.33万元,项目支出174.8万元,比去年增加80.87万元。原因:由于机构改革,职能并入,人员增加,相应支出增加。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5.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00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9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7万元,公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数0,未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节能监察中心保有公务用车1辆);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8 万元,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35人。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4.7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上升0.6万元,同比增长13.16 %。主要原因:由于机构改革,职能增加,工作任务增加,未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节能监察中心保有公车1辆日常运转及维护发生的费用。本年度公务用车进行了一次大修理,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同比下降90.43%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0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6.99万元增加45.04万元,增长265.09%,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增加9.06%。决算比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并入,人员增加,工作任务增加,支出相应增加。因人员数量增加,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开支2.83万元,工会经费开支7.98万元,按政策代扣并缴纳个人所得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3.01万元等。其他商品服务支出中30万元是单位往来款,按政府会计制度记入预算会计科目“行政支出”。

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19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5.5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5.5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8.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4.50%

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为:截至 2019 12 31 日,部门(含未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区发改局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3个,资金1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0.80%。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前期费用用于争资立项工作和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较好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曾都区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运行维护费,用于专用光纤通信服务费、机房和系统电费以及系统运行维护维修费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对口援疆资金改拨付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八十一团,做好了八十一团来随人员的接待培训工作。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度本部门绩效目标较好完成。2019年度曾都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61亿元,同比增长8.2 %;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1.4%,全面完成节能减排、环境控制目标任务。实际全年共争取中央、省级无偿资金2亿元,完成率285.71%;新增省级创新平台(企业技术中心)2个、市级创新平台2个。拨付曾都区对口支援新疆建设资金,并圆满完成新疆人员来随培训学习任务。落实社会信用主体单位(个人)“红黑榜”,积极推进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截止2019年底,新增录入信用信息50万余条,录入信息总量达到143万余条,积极修复企业失信1起。信用信息平台和电子政务专网维护运行良好。圆满完成国家、省、市各项价格监测报告和调查任务,监测点17个,农调户34户,全区价格鉴定覆盖率95%以上,发布价格信息39条,价格信息发布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附件:2019年度曾都区发改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前期费用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0万元,执行数为80万元,完成预算100%。本年度项目前期费的绩效目标全部完成,特别是经济效益指标超额完成,取得较好效果。主要产出和效益:完成策划项目总投资800亿元、完成申报项目总投资9.2亿元、完成编制规划前期工作3个。策划完成率100 %、申报完成率80%、规划前期完成100%。争取省级以上国家资金2亿元,超额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完成11.4%,超额完成。项目前期费绩效目标都已如期完成,绩效自评结果为“优”。

附件:《2019年度项目前期费用绩效自评表》

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区发改局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维护区级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1个。信息发生7天之内录入平台。落实社会信用主体单位(个人)“红黑榜”,积极推进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2019年我区新增录入信用信息50万余条。信用信息平台运行以来,降低相关各方搜集和评价其客户或合作伙伴信用状况的成本和费用支出;提升信用主体经济效益,促进社会诚信文化构建,推动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曾都区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经费的年度绩效目标都已如期完成,自评结果为“优”。

附件:《2019年度曾都区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经费绩效自评表》

对口支援新疆建设项目资金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执行数为40万元,完成预算100%。曾都区援疆办设在区发改局,由区发改局负责具体经办对口援疆资金拨付工作,已将项目资金一次性拨付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八十一团,并做好了八十一团来随人员的接待培训工作。年度绩效自评结果为“优”。

附件:《2019年度曾都区对口支援新疆建设项目绩效自评表》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绩效评价,区发改局加强了项目规划和项目管理,更深入地学习研究预算绩效评价工作,使以后年度项目绩效目标和评价指标体系的制定更科学合理。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我单位还将与预算资金使用管理相结合,抓好项目绩效目标实施全过程动态跟踪,以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评价等每个环节的工作,确保以后年度项目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19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74.15万元,购买的服务内容主要有:一般公共服务3个,金额21.56万元;公路交通运输服务5个,金额0.88万元;商业服务8个,金额27.46万元;其他服务15个,金额24.25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第五部分: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1: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表(见附件)

2:一般公开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表

3:一般公开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表

4:一般公开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决算表

6:部门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表

7:部门收入决算总体情况表

8:部门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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