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属于由单位支付?
  • 发布日期:2026-03-11 17:20
  • 信息来源:曾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编辑:徐玥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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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1)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及生活护理费;

(2)五级、六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依照《工伤条例》规定应当参加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在此期间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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